在要不要提出效用价值论这一块,高翰文一开始是非常保守的。因为在传统的儒学家国同构文化里,是根本没有个人位置的,甚至连家的位置都没有。根本目的就是治国平天下,修身齐家也只是手段而已,更别说个人的偏好感受了。个人从来都不重要。
这玩意一写出来,可以想象,好些卫道士该大骂高翰文如何如何的颠覆传统文化,破话家国安宁了。
但是现在被逼到墙角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毕竟,比起强调个人偏好的的效用价值论,劳作价值论那才更是儒学文化的死对头。因为修身是看不见的,而劳作是看得见的。
劳作价值论一下子就使得儒学那种玄之又玄,坐而论道的躺平治国方略显得苍白无力。这本质是在方法论上挖儒学的根基。
而效用价值论还可以拐着弯说修身的人效用更高级或者高质量啥的,毕竟也没法量化观测。至少在方法论上还给儒学留了一点苟延残喘的余地。
既然有人提了大逆不道的劳作价值论,那么自己这个效用价值论也就显得不那么面目可憎了。
当然,接着说被逼到墙角。
作为必要因的劳作,如果以这个客观的东西来衡量价值,那么会产生另一个严重的后果,难道不客观的事情就不需要定价,就没有价值了吗?
当对于这些非客观的东西,你不定价,我不定价,社会失去了价格参考,那么这些就不需要,不存在了吗?如果还存在,那么他们的定价权又被拱手让给哪儿些人了?
最根本的讲,非客观的或者主观的东西就一定不存在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将直接决定效用价值与劳动价值的分野。
正如之前有人讲的,完美的圆恰恰在客观世界找不到存在的痕迹,总是有些许误差,完美的圆总是存在于人们的主观想象之中。
当一个社会否定主观感受,无法得到定价服务时,那像很多心理疾病都会被污蔑为吃饱了的无病呻吟。得到的必然是一个自诩客观公正却片面重视物质的,功利的,跛脚的社会。
否定主观差异,自然会进一步到否定个体差异。任何个人的行动都必须要先寻找到公众的必要性有理或者价值,否则就会被整个社会系统性排斥。理由便是不必须或者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在这么一个僵化社会里面,要寻求进步,几乎是不可能的。
危害是一方面,但大明文化里的崇古风气,以古非今又是另一面了。
如果现在不及时出来跟劳作价值论打擂台,将来必然会有个先来后到排座次。最终柳常青那一套很可能会因为其提出的顺序在前,更古老而天然享有更高的地位。
现在双方也可以说几乎是同时提出的了。至少在先来后到上可不算吃亏。
高翰文小心翼翼地对效用价值论的教案册子内容点到即止。
这玩意,可不兴多写,毕竟岳百户要誊抄上去的。
劳作价值论,所强调的客观性,升华出的公共价值,完全可以通过邀请一个德高望重的圣君来观测天下人的劳作,来实现人人的劳有所得。因为其假设劳作客观,都这么假设了,自然可以观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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