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恩倒是对这种黑帮架构比较熟悉,丐帮嘛。
小时候看武侠电视剧的时候了解过的。
以封建时代的社会治理能力必然会出现乞丐,而把这些人勾连起来,则是一张巨大的网。
乞丐在寻常人看来是一群无用的人口废料。
但是人这种东西,只要用对了都能产出高价值。
就算是乞丐。
不过看来在这个魔法中世纪,还没有什么人有这方面的意识。
也有可能是城市人口不达标的地方,没有诞生出这种组织架构的土壤。
毕竟像是亚甸的首都温格堡,常住人口不过六千,这已经是北方四大国之一的首都了。
没有足够多的人就没有足够多的贸易、足够多的纠葛,消息就没那么值钱,组织乞丐这种人群探听消息就没那么划算。
甚至于城市人口不足,都可能没有足够多的乞丐。
也就是所谓的‘城市化’不足。
北方大陆上,也许只有诺维格瑞发展到了现在,终于有人意识到了在这个规模的城市里可以有这种玩法。
一项新兴、新发现的情报路径、盈利手段,为了保证这条手段的独创性和领先性,黑帮对人灭口也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刚才蓝恩压着混混领头的脑袋,问他关于嘟嘟的事情时,这人不敢有丝毫的迟疑,就算嘴巴被压歪到说不清话,也还是用喉咙呜咽着表示配合。
但是当蓝恩把话题牵扯到他们跟乞丐的合作关系后,他却迟疑了起来。
“不、不对!尊敬的先生,我们啊!!!”
蓝恩在兜帽下的脸非常平静,只是手上稍稍握紧了一些,又往墙上加了些力道。
混混头子立刻就在压力下产生了无法抑制的恐惧他仿佛听见了自己的颅骨在缓慢变形的‘咯嘣’声。
他也由此想明白了:以后的事可以以后再说,但是现在他得先活下来才有以后。
“是的!是的先生!就是这么回事儿!您一下就看穿了!完全没错!”
心理防线被压崩了之后,他仿佛是害怕脑袋跟着一起崩掉似的,慌慌张张地把什么都说了。
甚至有点害怕自己说的晚了、少了一样。
他不仅承认了这个新兴的组织架构,甚至还直接往外倒自己的帮派信息,连结巴都被治好了。
“我们是烂泥帮,在诺维格瑞的平民区混饭吃,老大是斯凯奇!这法子是老大的一个手下整起来的!他本来还想藏,但是有个乞丐跟老大告密,这事儿就成了大家都知道的了!”
“放了我吧,大人!好大人!我就知道这么多!真的!您要是想靠这法子闯出名头,绝对没问题!”
他猜错了,蓝恩并不在乎这条思路,还有这条思路能带来的盈利。
“烂泥帮你们认为嘟嘟欠了你们钱,所以你们应该调查过他,对吧?”
“是?”
混混领头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消息面前还有人会关心一个跑路躲债的半身人,他的语气甚至因此有点不确定了。
“调查有收获吗?”
“应该有?啊!不!一定有!我们老大一定有啊!”
及时感觉到了头上压力的不对劲,混混领头看眼色的技能在这一刻达到了生涯顶峰。
他一边强压着惊恐的惨叫,一边快速说着。
这技能再次在黑道生涯中救了他一次。
蓝恩按着他侧边头颅的手缓缓松开,原本被按在墙上的整个人也虚脱一样,脸皮靠在墙面上出溜下来,劫后余生的大口喘气。
旁边“嘭”的一声闷响,让原本趴在墙边缓口气的混混领头身子一颤。
蓝恩高大的躯体已经站在了那些在地上刚有点回神的混混身边,斗篷下的靴子抬起来,接着像是打桩机一样跺下去!
干脆利落,一个混混的脖子就被踩成了钝角的样子。
他没流出什么血,就好像蓝恩在给这位混混头子做示范:不想弄脏场地,就该用这种手法才对。
混混头子一如既往的有眼力,他颤颤巍巍的低下头,表示自己学到了。
这群人都毫无反抗能力了,蓝恩这才顺着刚才看见的脚印,往嘟嘟房子的楼上又走了一趟。
他最后只发现,二楼的书橱之中少了一本书。
嘟嘟变成的矮人只拿了这东西,然后转头就离开了。
线索不好找,尤其是对一个变形怪来讲。
幸好,他刚刚才又抓了一个‘线索’。
出于给自己未来的职业经理人一个好印象的考虑,蓝恩将房间里的尸体全都拽到了外面的街道巷子里。
会不会被沿街的乞丐们发现,猎魔人并不在意。
反正这事儿很快就会结束,他们反应不过来的。
混混头子现在走在前面领路,他在七拐八弯的建筑缝隙之中,将蓝恩和特莉丝带进了一片陌生的环境中。
这里是诺维格瑞的贫民窟,虽然跟其他区域并没有物理隔断,也没有明显的分界线,但是蓝恩是初来乍到,而特莉丝则只是在诺维格瑞买了个度假别墅,平常用来放松。
他们俩都没来过这地方。
一进来,蓝恩就觉得烂泥帮这名字确实贴切。
跟诺维格瑞主要道路都铺石砖的标准不同。
这里的路面石砖已经破损的看不见痕迹了,泥土重新裸露出来,并且在居民们的生活排水、排泄过程中变成泥泞的混合物。
有居民为了走路方便,而在泥潭、水坑上铺了木板,但是就连木板都被泡坏、又被踩的陷进了泥里。
民房普遍歪歪扭扭,上下两层加盖的样子就像是没堆整齐的积木,看着好像就要倒了一样。
房子上的红瓦顶已经褪色成了橘色,墙面上的墙绘涂层也发黄脱落。
木质的楼梯、把手上是年久失修的裂痕、缺损。
来来往往的不见什么健康年轻人,更多是穿着破烂,唉声叹气佝偻着腰的中老年人。
在这个地方讨生活的黑帮,在诺维格瑞里绝对上不了台面,因为他们一定捞不到油水。
烂泥帮的名字绝对合适。
混混头子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蓝恩和特莉丝也在后面跟着。
靴子底下传来滑腻的深陷感,让人恶心。但是猎魔人已经习惯了。
只不过跟荒野村庄里的条件差不多而已。
七拐八弯之后又是七拐八弯,在这片区域私搭乱建的房屋很多,因此房屋之间的狭窄道路就更繁琐复杂。
而如果没有混混头子这个本地人带路,蓝恩估计很难注意到这片区域。
当走进这片区域后,领头的混混头子显然是这片的‘名人’。
他一路上或是点头,或是抬手,跟不少人打了招呼。
“嘿,马什。今天赚了多少?”
“呵、呵呵。”
只不过跟他打过招呼的熟人都有点奇怪,这家伙今天笑的好像有点虚的样子。
看着他身后领着的大汉和女人,人们也只是多看几眼就算了。
谁都知道马什是烂泥帮里受老大信任的人,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干的事还越来越顺,名气也越来越大。
后面的大个儿和女人谁知道怎么回事儿呢?指不定跟老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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