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和李延在一起,那时候治安不好,自行车总被偷,一辆车就是一个月工资。
她被偷了三次车,以后,干脆每天都是自己吃力地把自行车扛上五楼。
结婚前有一天,李延送她回家,她问能不能帮她把自行车扛上楼。
李延皱眉不解地问:“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你看隔壁刘婶儿都自己挑几百斤煤,一个自行车,你自己不会扛吗?有手有脚的,难道我要每天都帮你扛吗?”
虽然那天,李延还是帮她把自行车扛上楼了。
可宁媛并没有任何高兴的感觉,反而很难受,甚至屈辱,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
往后余生,她再也没有张口叫李延帮自己干过什么,哪怕成了夫妻。
因为她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跟自己说道理。
他也总是很有道理的,说的道理也没有错。
是的,她有手有脚,能下地插秧干活,能拼命抢秋收扛稻谷,当然也可以自己扭开瓶盖,可以自己扛自行车……
可是……
她是女人,总会想要在恋爱与感情里,偶尔也依赖一个人和被照顾。
心情难过的时候,也有人帮分担,可她的情绪永远只能自己消化。
因为丈夫说女人不要太作,他工作很忙,没时间听她的负面情绪。
可是,一个女人什么都自己做完了,情绪也不需要分享和开解。
生活里有男人没男人都一样,她又为什么要谈恋爱和结婚呢?
图找个男人当自己主子,伺候他吗?
她曾经无数次问过自己是不是犯贱,可惜,上辈子有很多很多问题,她找不到答案。
所以终其一生,她都无法让自己逻辑自洽,最终陷入痛苦与抑郁的深海,无力自救。
这辈子,她拼了命地换个活法。
却没有想到……有人会用行动为她解答了前生的这个问题。
还是荣昭南这样一个天之骄子。
“荣昭南,你不觉得……为女人按脚是个掉份儿,有损男子气概的事?”宁媛忽然问。
李延觉得当众牵手都是掉份儿,影响不好。
他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为她揉脚捏腿,仿佛不过是一件小事儿。
荣昭南眼角一挑,似笑非笑:“什么叫有男子气概,当初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杀个七进七出算不算?”
“在地里插秧干活,牛棚里刷牛、铲粪、堆肥算不算?”
“一枪在敌特的脑袋上开洞,算不算?”
“骗我老子的钱给女人花,算不算?”
荣昭南大长腿就这么嚣张地岔开着,懒洋洋地揉着她纤细滑腻的小腿,慢条斯理地说——
“不管是拿枪爆头,还是给我的女人洗内裤,老子想做什么都因为老子想做。”
他清冷的笑里却满是张扬:“不因为任何人的眼光,更没人敢在我面前指指点点,你说这叫不叫有男子气概?”
他说一句,宁媛的心就轻轻地跳快一拍。
酥麻酸软的感觉顺着他粗粝修长的指尖一路从敏感的皮肤攀爬上心脏。
面前的男人,就是会用清冷禁欲的语气,让人看见他骨子里最嚣张放肆,无法无天的东西。
偏偏——性感得一塌糊涂。
阿弥陀佛!他没脱衣服,她却觉得自己有点热了,忍不住咬了唇角。
荣昭南自然察觉了她有些怔然隐着热意的眼神,微微弯起薄唇:“怎么,不赞同?”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卷毛兔子……也有对他动心动念的时候。
宁媛明媚大眼弯了弯,忽然朝他倾身。
这一次,柔软的嘴唇落在他高挺的鼻尖上:“不,很赞同,恭喜我们之间又达成一项共识。”
瞧,慢慢来,你我才能知道,原来我们有很多理念不同。
可,我们也有很多合拍的地方。
荣昭南眯了眯眼,忽然一把利落扣住她的后脑勺,不让她退开。
他薄唇在她小嘴唇前停了一会,却没有亲下去。
荣公子非常忍耐地舔了下后槽牙,勾起唇角:“下一次,达成共识,换个地方亲,嗯?”
她轻轻地抽了口气,心脏狂跳。
……
于家
“阿强,你到底在想什么,干嘛去招惹那两个老不死养的小妖精?”田姆妈没好气地放下手里的生煎包,瞪着自己大儿子。
夏阿婆可不是个好惹的,虽然没有直接骂上来,但是在一楼骂骂咧咧叫人撒泡尿照照镜子云云。
田姆妈卖生煎包,在边上听得不对劲,一打听才知道还有这么一出。
于强坐在沙发上,一边吃水煎包,一边喝了口搪瓷缸里的茶:“妈,我都三十了,阿军都二十五了,你觉得咱们还能娶上沪上本地的姑娘?”
“你也知道你和你弟娶不到本地姑娘,这怪谁,当初回到沪上,我叫你们回学校读书,你妈自己不读书,就惯着你们一个个不读书!”
于老师从厨房端着炒小白菜出来放下。
他年纪也有五十了,这年月的人都瘦,他也不例外,两鬓斑白,愈发显得脸色不好。
田姆妈听着丈夫的话,瞬间跟打鸡血一样,叉腰怒骂——
“好啊,我就知道侬不是好东西,嫌弃我没见识,侬当初伐要娶我啊,还不是当初我家有钱供你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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