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这种“生物”,放在市井小巷中乃是最为难缠。
而“兵痞”,又是痞子中的王者。
沈家军最出兵痞。
照沈万军的话讲,一个兵,没点格愣子的痞性,就知道循规蹈矩,那多半是在战场上活不长。
越痞,就越油。
越油,就越滑溜。
滑不留手,往往能在对阵敌军时出奇制胜!
当然,痞性的张扬,也是要分场合、分时候的,沈万军放任沈家军痞不假,但论治军严厉程度,放眼当今百国诸军,也没有一个能比得过沈万军治军苛刻。
好比当年西征西沙王朝时,曾有一支沈家军百人骑兵于沙漠中迷路,数日后,实在弹尽粮绝,饥渴难耐,绝境中偶遇一家客栈,便进去如恶狼般胡吃海塞了一顿。
末了这支骑兵重新上路,侥幸寻着沙漠战场上大风也吹不散的血腥味,顺利与沈万军汇合。
沈万军一听他们吃了人家的霸王餐,当即甩出一袋碎银,随便点出十人返回送钱,待这十人离去,还不忘告诉剩下的九十多人,如果那十人回不来,你们就一批一批的去寻,什么时候把欠人家老百姓的钱还上了,什么时候再滚回来给老子打仗!
征战归征战,沈万军绝不允许手下兵将影响到本国乃至他国的百姓生活。
这只是沈万军治军的窥见一斑,类似的例子,往前数简直不知几何。
也正因如此,八十万沈家军坐镇晋州,从未传出过哪个兵将欺压百姓。
反正沈万军的意思也简单,你们有本事欺压百姓还不叫我知道,那算你们真有本事。
但要是被我知道你们在自己的家乡欺负自己的乡亲,届时我若牵连你三族九族,那可就别怪我沈万军不仗义了!
话说回来。
沈万军作为一名有原则有底线的兵痞头子,他最擅长的一门技术活儿是什么?
是和稀泥。
明明知道楚启并非觊觎自己那俩宝贝姑娘的美色,可他还是要把话题往歪了扯。
为啥?
还不是为了保住世袭罔替、保住晋州百姓往后百年依旧受沈家庇护?
也是……还先帝一份知遇之恩,为大炎,再守南境一百年!
然而楚启,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新帝考虑的更多的还是晚上能否睡个踏实觉。
既然这趟门已经出了,话又已经张口说了,那就没有退缩的道理。
于是楚启苦笑着摇摇头,更加直白的对沈万军解释道:
“晋王,若是此次登门,我有意向府上小姐提亲,那又何来送沈凉殿下重礼一说?”
沈万军轻轻颔首,笑而不语,知道楚启这是憋不住了。
楚启继续道:“不瞒晋王您说,头两年时,我父皇便有意要与您结为亲家,具体人选,乃是我的皇妹炎珠公主,以及府上小殿下沈凉。”
“哦?”
沈万军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既不皱眉表达不满,也不挑眉表达喜悦,只是轻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父皇好像就这么一个宝贝丫头吧?”
“正是。”
楚启郑重作答。
“承蒙楚家列祖列宗庇佑,楚家到我这一代,男丁兴盛,不愁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继承这份千秋伟业。”
“却也因此使得我父皇更显疼惜我那唯一的皇妹。”
“而且我相信,晋王一定听说过,我皇妹降生之日,天际白云燃火,异象惊人,最终一道火光破顶入殿,正中母后小腹,然母后却毫发无伤,而我刚刚见世的皇妹,怀里却是多了一颗至阳永热的珠子。”
自是听过这件事的沈万军点点头:
“嗯,所以你父皇才给她一个炎珠公主的封号嘛。”
楚启微微一笑。
“炎珠炎珠,说的不单是我妹不离身的那颗珠子,还说的是我父皇将其视为整个大炎的掌上明珠,您不知道,过去这些年来,只要我们兄弟几个谁敢惹那小祖宗半分不高兴,话传到父皇耳朵里,甭管是谁,免不了一顿竹鞭伺候。”
沈万军不愿光听楚启抬高炎珠公主的身价,于是笑呵呵的跟着附和道:
“这么说你妹妹跟我们家这臭小子也差不多,你出去打听打听,在晋州,谁敢直呼我沈万军的名号?可这小子在家里,别说直呼我大名了,就是拿扫帚撵着我打的事,他也没少干!”
“唉!”
“没办法啊,谁叫他是小儿子,从出生那天就受他娘的偏爱,不信待会儿我带你到坐潮山顶去瞧瞧我媳妇儿的玉碑,大儿子、大女儿、二女儿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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