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元年(304)七月,天热如火,闷热非常。
东海王司马越突然降低了开会的频率,更有甚者,时不时带着幕僚们出城游山玩水,吟诗作赋。
京中陆续出现了聚会雅集,多首诗赋为人传诵。再一看作者,嗬,不是洛阳名士,就是越府幕僚。
留守洛阳的石超听闻,暗自哂笑。
司马越,也就这点出息了。
于是,他更放心地住在金谷园。你还别说,大夏天的,山里面住着就是舒服。
七月初五,洛阳中军、东海王国军又一次出城操演。
这并不奇怪。在过去几个月内,他们一直定期出城,毕竟城内没那么大的空地给他们会操。
糜晃、邵勋等人抵达芒山后,正常操练了一天。
第二日,全军拔营,返回洛阳。
糜晃已是督洛阳守事。
按照计划,司隶校尉满奋、禁军将领苗愿的兵皆隶其指挥,前者有三千人,多为新募,后者只有两千,亦为新募,目前正由老退在家的禁军老兵协助整训。
加上东海军,总计八千众,这就是留守洛阳的全部兵力了。
邵勋不觉得糜晃真能指挥满奋和苗愿的部队,但事已至此,只能勉力行事了,反正他各种计划都想好了。
巳时初刻,王国军已近大夏门。
邵勋在陈有根的协助下,穿戴好了铠甲。
他看着立在身后的两百三十名盔甲精良的武士,没有说话。
战争,已经开始了。
按照司空的部署,诸将各自领兵,突袭石超部。
其中,大将苟晞领禁军六千,攻金谷园。最好能杀了石超,如果被他跑了,就纵骑追击,不让他回洛阳。
主将不在,兵众自然心神不属。这时候会谣言四起,都觉得自己被留下来当了炮灰,战意全无。更何况,这些邺兵分守十二座城门,半年来军纪废弛,只以敲诈勒索为能事,堕落得厉害,正适合突袭。
曾经投靠邺城的王瑚也会“反正归义”。为了保密,王瑚至今尚未对手下八千多将士宣布,只在少数心腹将领间提了一下。
这就够了。
突袭展开后,作为前禁军将士,石超留守洛阳的最强武力,即便他们不反戈一击,只作壁上观,什么都不干,都足以让局势产生根本性的逆转。
东海王国军三千人的任务是攻大夏门。
昨日出城操练,糜晃下令从全军中拣选精锐勇武之士二百人,披甲执刃,武装到牙齿,统归中尉司马邵勋带领,作为选锋当先突击。
剩下的两千余人继之,待选锋将敌人打懵之后,鼓噪而进,一举击败敌军——以他们的训练程度而言,和邺兵半斤八两,也就只能干这些了。
糜晃最开始其实想全军突击,一拥而上的。但邵勋不信任王国军整体的战斗力,坚持要求拣选精锐,充当尖刀,待趟平前路之后,再让主力部队上来打顺风仗。
精锐大多来自下军,上军的东海世兵中也挑选出了五六十人,总计二百。
邵勋给他们取了个名字:突将。
“突将”之名最初来自诸葛亮的后出师表:“自臣到汉中,中间期年耳,然丧赵云、阳群、马玉、阎芝、丁立、白寿、刘郃、邓铜等及曲长、屯将七十余人,突将、无前、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
其实就是军队番号,顾名思义,大概是突阵之军。
糜晃一听这名字,眼睛都直了。
邵郎君你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
邵勋当然没有“我,新时代风投对象,速速打钱”之类的想法,他只是单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不假思索地借用罢了。
昨天二百突将及三十名教导队士卒做了多次演练,这会已经磨光刀枪剑戟,上好了弓弦,全员披甲,临行前还各喝了一碗酒,确保突阵时勇气倍增——确保冲锋时已经上头。
“今日突阵,有死而已。”邵勋披好精甲后,转身看着众人,道:“还是老规矩,军士逃,伍长斩之;伍长逃,什长斩之;什长逃,队主斩之;队主逃,我亲斩之。我若逃,诸君立斩我首级。”
“诺!”众人压抑着嗓门,齐声道。
此处离大夏门不超过二十步,守门军士正不耐烦地催促他们赶紧入城。
邵勋残忍地看了他们一眼。
该死的感觉又来了,重剑跃跃欲试,就想痛饮鲜血。
天生的杀胚快压制不住内心的渴望了,不能在女人身上发泄,就用杀戮来缓解吧。
我就是天生的恐虐变态啊!
“突将何在?”邵勋当先而立,高举重剑,大喝道。
“突将在此!”二百余人齐齐抽出兵刃,大声应和。
这仿佛是突袭信号,陈有根带着三十人上前几步,弩矢连发。
李重亦带着四十余名弓手,分布两侧,拈弓搭箭。
猝不及防之下,还等着勒索百姓、客商的邺兵成片倒下,惨叫连连。
“杀!”二百多人汹涌而上,直冲大夏门。
陈有根带着教导队弃了弩机,手持重剑,直接杀进了城门洞内。
邵勋则带着二百突将向右直冲,来到一处长满青苔、挂满了衣服晾晒的营寨前。
营寨吊桥放着,壕门前就三五個兵士,正躲在阴凉处歇息。待看到大队甲士顺着吊桥冲入大营时,当场傻了。
没人理会他们,只要他们别主动找死。
邵勋身披金甲,一马当先,直接横身撞进了十几名正在巡逻的邺兵之中,挥舞重剑,连连劈斩。
血雨纷飞之中,手臂、头颅、大腿掉落满地。
他就如同一台人形兵器,仗着天子御赐铠甲的超卓防护,重剑大开大合,贴身靠近那些长矛手后,几无一合之敌。
突将们看得大为振奋,长枪、大斧、手戟、环首刀连下,跟在邵勋身后,将一队又一队齐整的敌兵杀散。
各个营房中陆续有人涌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就遭到了李重所领弓手的袭击。
箭矢破空而至,轻而易举地射入没有甲胄防护的身体,制造着一声又一声惨叫。
出身洛阳中军的李重是会打仗的,他的目光在混乱的战场上反复逡巡,看到哪处人多就往哪里射。
刚出营房?射!让你小子一时间不敢出门。
乱跑乱撞?射!把他们往另外一个方向驱赶,别几队人汇合一处,有了反抗的勇气。
有人试图击鼓聚兵?射!
有人大声招呼散卒向他靠拢?射!
这样一个头脑清醒,有战场阅读能力的部下,实在太难得了。
他真的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与同袍配合。
但敌军确实多,他们只有四十余弓手,除一开始占据先机,制造了大量杀伤外,很快就被人发现。
甚至有敌军弓手还击,让己方产生了少许伤亡。
“突将何在?”邵勋挥剑斩断一名军校的头颅后,登上了一辆辎重车,大吼道。
他的金甲在阳光下十分耀眼,很容易就被人看到了。
“突将在此!”儿郎们轻易捕捉到了邵司马的身影,纷纷回应,然后向他所在方向靠近,将有些散乱的阵型重新汇聚起来。
“杀!”邵勋冲下车辆,长剑所指之处,便是攻杀的方向。
穿金甲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么骚包的装备,在战场上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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