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功…”
“二等功……”
“一等功………”
“还有特等功?”
天子荣新元元年年,秋八月。
北地郡西边陲,某处不知名的丛林之中。
看着手中,那本以粗纸为载体,且装订精美的簿子,江都王刘非是看了又看,翻了又翻,俨然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簿子并非他物——正式刘荣于加冠亲政之后,所颁下的第一道国事诏令:军队功勋核算改制方案。
该方案的官方正式名称为《武勋核算新则》。
而近几日,已经顺利抵达北地,又没有其他要事的江都王刘非,便投入到了这一新律的研读、探究之中。
——和廷尉及天下各地方均线所用的刑事、民事法律:《汉律》一样,施行于军队中的法律条令,即军法,也同样是汉室法律框架内的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宗亲诸侯——作为汉家的实权诸侯,而非后世那些当猪养的所为‘王爷’,刘非本就需要对汉家所有的新、旧律法保持基本的了解。
往好了说,是保持对汉家政坛的基本了解,以更好地治理自己的封国。
说难听点,就算日后脑子抽抽了,想要做一些离经叛道的事,也总得稍微规避一下法律风险,免得被长安中央抓住太大的把柄。
具体到刘非,情况就又有不同了。
此战,汉家以马邑为饵,意图声东击西,谋夺河套;
刘非则是已经被刘荣,私下定为汉家在河套地区,分封的第一位宗亲诸侯。
众所周知:对汉家而言,无论削藩是多么有必要的事,燕、代、赵三个戍边王,都总是被排除在削藩条例之外。
至少,也是先削其他的内陆诸侯国,最后的最后,才轮到这三个北墙戍边王。
至于南方,那就更夸张了。
——太祖高皇帝刘邦,带着满朝公卿大臣、功侯贵戚,在长乐宫斩白马而誓盟:非刘氏,不得王!
却丝毫不影响在汉室版图极南,吴氏长沙国在太祖皇帝白马誓盟后,依旧延存了足足四十多年。
若非自己不给力,不小心断了后、绝了嗣,汉家短时间内,依旧不会有取缔吴氏长沙国,以封宗亲长沙王的打算。
结合此间种种——无论是北方的燕、代、赵三个戍边王,还是南方的长沙国,都表明汉家对于宗亲诸侯、对于分封制最直观的态度。
对于那些于国无用,仅仅只发挥着极其有限的地方治理作用,同时却又总是为长安朝堂中央制造麻烦,甚至产生威胁的宗亲诸侯国,长安中央恨不能一夜尽废为郡县!
即便考虑到各方面的顾虑,长安中央也还是在太祖皇帝开汉国祚后,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便就‘削藩’一事达成一致。
——必须削!
不能太猛烈,那就温水煮青蛙!
不能惹众怒,那就搞逐个击破!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无论是居心叵测的异姓诸侯,还是心怀鬼胎的宗亲藩王,都必须削夺其权利。
动作再慢、见效再慢,长安朝堂削藩的脚步,也绝对不能有片刻停止!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长安中央对南北戍边王,则采取相对慎重的态度来对待。
如先帝年间,吴楚七国之乱爆发,长安朝堂首先考虑到的,便是燕、代、赵三个戍边王的可靠程度,以及北方防线是否安稳,匈奴人是否有机会横插一脚,使得长安朝堂中央两面受敌。
最终,确定匈奴人‘自顾不暇’,有自己的问题要处理(单于庭血洗右贤王及其党羽),且燕、代、赵三个戍边王,有至少两个属于绝对可以信任,长安朝堂——先孝景皇帝才总算是安下心,从而毅然决然推出了晁错的《削藩策》,以彻底逼反吴王刘濞。
简单来说:对于燕、代、赵三个戍边王,长安朝堂的态度非常谨慎。
对于占据这三个王位的个人,及燕王、代王、赵王三人,长安朝堂是一边仰仗其巩固边防,一边忌惮其尾大不掉,更甚是养寇自重。
但对于这三个位于北境的‘戍边国’,长安朝堂又是能帮则帮,各类索取能免则免、赏赐能加则加。
总体而言,对于戍边王,长安中央一边防备着藩王个人威胁汉家宗庙、社稷,同时又对诸侯国所能起到的战略意义,抱以极大的期待。
燕、代、赵尚且如此——身为戍边王,仅仅只是肩负边防任务,肩负战略防守使命的戍边王尚且如此;
日后得封河套,即肩负着不比燕、代、赵更小的战略防守任务,同时又极大可能肩负着战略进攻任务的蒙王刘非,自然更是不用多说。
——刘非个人,必然会引来整个长安朝堂,乃至全天下人的瞩目!
刘非的一言、一行,都会被放在放大镜下,被无数人反复分析,乃至剖析;
与此同时,长安朝堂,乃至天子刘荣本人,又都会对刘非抱以极大的期待。
期待刘非这个蒙王,能尽快发挥宗亲诸侯,在私有国土上的主观能动性,帮助汉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河套这块‘新服之地’消化掉,并作为汉家对草原进一步发起进攻,或者说是发起反攻的战略支点。
考虑到此间种种,刘非研究汉家现有的一切律法,显然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事了。
——尤其是军法!
尤其是和日后,刘非大部分军事调动息息相关的军法,刘非是最需要尽快掌握,并了解透彻的。
因为这,不但关乎到刘非日后,对麾下将帅、国中属臣的奖罚;
也同样关乎到刘非在某些时候,是否会因为不熟悉汉家已有的军法——尤其是军功核算制度,而犯下一些原则性的错误。
天子荣嘴上说是‘朕信得过江都’,但皇帝嘴里的话,谁信谁傻。
退一万步说:就算天子荣真的对刘非百分百信任,真到了刘非不小心犯错的那一天,天子荣在长安朝堂,也免不得要费一番心思,才能保住刘非,以及刘非在河套取得的成绩。
作为臣子,刘非有预防、提前规避这种情况的觉悟。
只是这一看,刘非便彻底沉浸了进去——前后足足三天,刘非的注意力,都被手中这本其貌不扬的簿子所吸引……
“在某一场战争中,在敌我兵力并无明显差距的情况下,单兵获得斩首三级,且伤不至残,伤愈后仍可继续服役者;”
“或单兵斩获首级二级,伤残退役者、单兵斩获首级一级,战殁殉国者,皆课:个人三等功。”
“——个人三等功,曲长以下官升一级,公乘以下爵升一级,入丞相府《中郎预备考察名录》备选。”
“赏钱十万,布一匹,另赐《三等功臣之户》匾一,悬于门户之外。”
“三等功臣战殁者,荫子一人,为官受百石,从军起什长。”
···
“在某一场战争中,在处于明显兵力劣势,即敌倍于我及以上的情况下,单兵斩获首级三级,且曾立个人三等功者,课:个人二等功。”
“——个人二等功,爵升一级,入长安为中郎三月,而后归于原部,官升一级;”
“伤残退役者,举为乡三老;”
“战殁者,追进官一级、爵一级,子袭爵而勿降。”
“赏钱二十万,金十金,布二匹,赐《二等功臣之户》匾一。”
“二等功臣战殁者,萌子一人,为官受二百石,从军起屯长。”
···
“在某一场战争中,在敌我兵力差距较大,即敌三倍于我及以上的情况下,单兵斩获首级三级,且曾立个人二等功者,课:个人一等功。”
“——个人一等功,爵升一级,官升一级,举中郎。”
“伤残退役者,举为县尉;”
“战殁者,追进官一级、爵一级,二子皆袭爵,皆勿降。”
“赏钱五十万,金二十金,布五匹,赐《一等功臣之户》匾一。”
“一等功臣战殁者,萌子一人为郎。”
···
“在某一场战争中,在敌我兵力差距极大,即敌五倍于我及以上的情况下,单兵斩获首级五级,且曾立个人一等功者,课:个人特等功。”
“——个人特等功,爵升一级,官升一级,为中郎。”
“入长安受兵法,后为将!”
“伤残退役者,举为郡都尉;”
“战殁者,追进官一级、爵一级,子五人以内,皆袭爵,皆勿降。”
“赏钱百万,金百金,锦二匹,御剑一柄,赐《特等功臣之户》匾一。”
“特等功臣战殁者,萌子三人为郎,皆入储君亲军。”
···
“赳赳武夫,国之干臣,朕之臂膀。”
“凡汉功臣,有御赐功臣匾悬于门户,而为郡县官吏、地方豪强所欺者,郡太守罢,县令、尉罪,县吏坐死。”
“欺辱功臣之户——尤英烈遗孤、遗孀,又父母双亲者,斩勿问!”
“乃诏告天下万民,使天佑我大汉万年……”
几遍已经将这本簿子翻遍——甚至都快翻烂了,但在再次看到这一段关于个人军功核算方面的内容时,刘非也还是一阵心潮澎湃。
刘非清楚地记得:在这本《新则》刚被刘荣推出,作为草案供朝堂共议表决时,此事在关东,尤其是鲁地的儒生当中,激起了极大的舆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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