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奴生于北方,素闻南人儒雅,今见君子,果然俊逸。
奴虽蒲柳之姿,愿自荐于君,但能与小官人一夕缱绻,余愿足矣!”
乌古论盈歌满面柔媚,一边用极具诱惑的语调说着,一边款款地走向杨沅。
正当韶龄的她,辫发,盘髻,额前一枚红宝石的心形额坠。
几条小辫子俏皮地垂在两肩上,点漆似的眸子、艳若涂丹的唇,肤若新雪,小鼻翘唇,攻气满满。
一件湖水绿的窄袖锦缘小袄,一条白银色的亵裤,显出的体态也极优美。
她没有穿履系袜,一双涂了丹蔻的纤秀天足,蹑着直线猫一般踏在柔软的地毯上。
款摆的腰肢因此便有了一种动人的韵律,三分刻意,七分天然。
因为有三分刻意,便透出一种少女故意为之的青涩。因为有七分天然,便愈发凸显出一个美人儿天生的本钱。
杨沅却警惕地退了几步,直到身子碰在身后的香几上。
将漆盘中盛着的香橼果儿撞落到了地上几枚,杨沅才只能停下脚步。
这个金国小妞儿说的话,杨沅是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他哪来的俊逸风流?就他现在这般模样?
一顶草帽、一件短褐,腰间系着一条皱巴巴的汗巾和一只竹水筒!
下身穿着一条合裆裤儿,打着倒卷千层浪的绑腿,脚下是一双要开线的草鞋……
虽说他的模样确实不赖,但就这副扮相,无论如何也是跟斯文儒雅、俊逸风流扯不上半点关系的。
有诈!其中一定有诈!但,这位金国贵女图他什么呢?他只是一个外卖小哥哇。
没错,大宋年间就有点外卖的业务了。
只不过这时的点外卖称作“索唤”,而送餐小哥则被称作“闲汉”。
杨沅从临安城后市街接的这单生意,大老远的送到皋亭山下,姑娘这是打算饭债肉偿?
没道理啊,这里可是专为招待金国使节而设的馆驿--班荆馆。
就只从他单手倒撑的这张马蹄足的垒山式香几,就能知道此间主人的身份不俗。
香几呈高中矮三格,低格处放着一只藤编的精美罐儿,里边乱插着几枝时令花。
中格处一张漆盘,里边盛着十几枚汁水十足的香橼果儿。
高格处则是一只精致的小香炉,正有兽烟袅袅升起。
再看室中陈设,一凳一几、一桌一案,莫不是纹理优美、色泽华丽的金丝楠木。
金丝楠木被达官贵人们广泛用于家具制作,正是从宋代开始的。
班荆馆虽然是大宋朝廷专门接待金国使节的馆驿,但是能用上这样昂贵精致家具的房间,此间主人也必然是金国使节团中的一个重要成员。
她会饥不择食地看上一個送“索唤”的闲汉?又不是跑到大宋来度种的倭女。
但凡还有几分理智的男人,都不会相信这从天而降的馅饼,哪怕这只馅饼特别的明艳照人。
更何况,杨沅还是一年多以前,从二十一世纪阴差阳错地乱入时空,才来到这个时代的人。
在杨沅原本的世界里,他是“有求传媒“的一个危机公关,入行仅一年多,就已崭露头角,得到了老板的器重。
当然,这里边也离不了他师父的悉心点拨。
他师父叫颜敏,敏姐比他大三岁,是“有求传媒”的第一金牌公关,一个优雅而知性的都市丽人。
有了敏姐的倾心教导,他杨沅也是吃过见过的人了,岂会被这么拙劣而青涩的手段所勾引?
盈歌说着这羞人的台词儿,白玉似的脸上也不禁透出了一抹红。
学着宋人话本儿里的台词,真是好羞耻啊。要不是杨沅很快就将成为一个死人,她还真开不了口。
“嘻嘻,小官人不要躲嘛,奴奴只是想与郎君一夕欢好,又不是要吃了你。”
盈歌娇嗔地在杨沅的胸口点了一指。
宋国的女儿家都谦称自己为“奴家”,“奴奴”则是撒娇弄痴的场合上亲昵的自称。
盈歌深研汉学,她懂。
因为杨沅的退缩,盈歌的勇气更大了一些,她把一只素手软绵绵地搭在杨沅的肩上,呵气如兰:
“五月天气,南方已经好热了呢,奴奴已经备下了香汤,小官人先去沐浴一下,可好?”
乌古论盈歌向旁边呶了呶嘴儿。
旁边有一扇镶云石浮雕的缠枝莲纹插屏,屏风后面隐隐有雾气升腾。
从这个角度看去,还能看见屏风边上露出的椭圆形浴桶一角。
杨沅提了提手中漆亮的食盒:“小娘子,在下只是个送索唤的。在下可不是索唤!”
乌古论盈歌被杨沅逗得一声笑,歪了歪螓首,小鸟睇人一般看他。
元宝状的耳轮下面,那对小巧玲珑的金橡果耳坠,因为这个动作,就在她披肩的发辫上活泼地跳跃了起来。
“小官人,你忒也老实了,都不如奴奴胆子大,难道奴奴不够美吗?”
乌古论盈歌向杨沅眨了眨眼。
杨沅愈发觉得其中藏着大阴谋了。
这班荆馆作为招待金国使节的一处重要所在,照理说他一个闲汉是进不来的。
他送“索唤”时,也只想着送到班荆馆门口。
谁料有一个小丫鬟阿蛮引着,守门的宋国士卒不敢阻拦。
他竟登堂入室到了这里,然后就遇到了这个装花痴的少女。
杨沅虽然还不清楚她的目的,却本能地觉得,有一个极大的危机将要发生。
“姑娘还请自重,在下……”
杨沅话没说完,外边突然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姑娘姑娘,小王子就要来了。”
是她,是引他来此的那个小丫鬟阿蛮的声音,杨沅马上从喊话人的声音,听出了她的身份。
乌古论盈歌顿时情急,什么女追男隔层纱,宋人的话本儿都是骗人的,人家都这么不要面皮了,这臭男人也不上钩!
乌古论盈歌气急,猛然踏前一步,一扬手,翠袖翻落,反握于腕后的一口靴刀便亮了出来,一下子架在了杨沅的脖子上。
“你这闲汉若是见色起意,便死了本姑娘也毫无愧疚。偏你不肯上当!”
刀在杨沅的脸颊上拍了一下,盈歌讥笑道:“蝼蚁而已,何必挣扎呢?”
“蝼蚁就该认命?姑娘没听说过,匹夫一怒血溅五尺么。这血若是帝王血,那匹夫还是蝼蚁么?”
杨沅冷静地反问:“只是我不明白,我与小娘子无冤无仇,你为何想要杀我?”
杨沅并不认为眼前的少女在说笑,少女的眼中虽然没有杀气,却有一抹对于生命的冷漠。
她真的……没把杨沅的命放在眼里。
杨沅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一年多了,如今是绍兴二十四年,赵构为帝。
以杨沅这一年多来的所见所闻,他很清楚,对于仍是奴隶制国家的金国贵人们来说,从小到大养成的观念里,奴隶根本不算人。
而宋人在他们眼中,和他们的奴隶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正因确信眼前这个金国女子是认真的,杨沅也愈加的冷静起来。
在无数次处理危机事件中,他早已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危急的时候,越要冷静。
否则,你很可能错过唯一翻盘的机会。
“不不不,我不杀你!”
乌古论盈歌嫣然:“我不会亲手杀你。要杀你的人马上就到,你最好乖乖的,不然我也不介意亲自动手。”
她用点外卖的方式把我找来,而青石巷上送“索唤”的闲汉至少有七八个人。
也就是说,这个“我”是随机的,只要是个男人就行,她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
她说将要杀死我的人不是她,但是如果我试图反抗或者逃走的话,她也不介意亲自动手。
她本想以色相引诱我去宽衣沐浴,很显然,如果阿蛮提及的那个什么小王爷来的时候,我若正在洗澡,那场面对她更有利……
杨沅从有限的资料里迅速捋出了几个关键点,然后做出了一个最合理的推断:
“小娘子是想炮制一桩风流绯闻以自污么?
难不成那位小王子你想摆脱却又摆脱不得的人?
小娘子不会是跟他有一桩并不满意的婚约吧?”
看到乌古论盈歌蓦然张大的眼睛,杨沅就知道他猜对了。
心思电转,杨沅马上压低了嗓音,虽然情况紧急,但他的声音依旧清晰而低沉。
从心理学上来说,这样的声音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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