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外面突然刮风下雨。
王家人坐在桌旁吃晚饭。
妞妞和洋洋吃得津津有味,因为今天打牙祭,有香喷喷的猪脚吃。
猪脚是王玉娥送来的。
因为王老太牙不好,吃瘦肉容易塞牙,吃肥肉又腻。猪脚肥瘦都有,而且肥而不腻,软软糯糯。
王舅母打开话匣子,道:“王猛,你姑母之前说,让你去醉仙酒楼当学徒,你觉得咋样?”
王猛笑道:“我觉得挺好。”
王老太伸筷子,夹一块猪脚皮,说道:“这主意好是好,但王猛做菜难吃啊,怕就怕他没有当大厨的命。”
王猛的笑容顿时烟消云散,被王老太的大实话扎心了。
他低头扒饭,突然气馁,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
这时,除了两个孩子,饭桌旁的其他人都冷静下来。
王猛煮饭难吃,经常煮得夹生,或者烧糊,炒个白菜都格外难看又难吃,他没有当厨师的天赋。
愿望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
这个家里,做菜最好吃的人是王舅母,但跟别人比起来,她也算不上出色。
王玉安失望,暗忖:难道做流水席这条路被堵死了,走不通吗?好不容易看到一点发财的希望,唉!
韦春喜夹一块猪脚瘦肉,放进妞妞碗里,又给洋洋夹一块,面无表情,说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试试才知道。”
王猛重新露出笑容,道:“我肯定好好学。为了吃肉,我可不敢偷懒。”
妞妞软软糯糯地地道:“爹爹,我也喜欢吃肉,好香。”
全家人都被她的孩子气逗笑,王猛连忙又给她夹一大块瘦肉。
洋洋顿时吃醋,喊道:“我也要。”
菜碗里的瘦肉已经没了,只剩下骨头。
龙凤胎经常因为抢东西而吵架,甚至打架。妞妞比较大气,立马把自己碗里的肉分成两半,夹一半给洋洋。
王玉安感到欣慰,露出微笑,摸摸妞妞的圆脑袋。
——
第二天,雨还在下。
韦春喜和王猛戴上斗笠,穿上蓑衣,一起进城去找韦秋桂。
王猛的肩膀上横一根扁担,挑两筐蔬菜。
家里穷,没啥好礼物送。他们觉得韦秋桂的婆家住城里,不种菜,送菜正好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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