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民国江湖二十年 > 沪上篇结语
    沪上篇结束了,怎么说呢?

    梦里寻见林妹妹,醒来一看刘姥姥,她还直冲我挤眉弄眼,噘嘴儿吐信子。

    写的时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剧情有点复杂,人物太多,笔墨照顾不周,像油浮在水面上,飘着写的,大火一催,就容易炸锅。

    许多配角浮光掠影,临近收尾时,心里满是遗憾。

    但又只能到此为止,再写下去,就难免喧宾夺主,拎不清了。

    先说点故事以外的事儿。

    首先,许多读者,包括我自己,对旧时代的沪上,总是有种相当笼统却又极其刻板的固有印象。

    因为影视剧的缘故,这种印象大多集中在三四十年代,电影明星、流行歌手、摩登女郎之类的人或事。

    但咱这故事发生在1921年底,所谓的黄金十年还没开始,沪上繁荣,但还没那么繁荣。

    不少耳熟能详的场景,诸如百乐门、共舞台、国际饭店、新海关大楼之类,其实都还没建起来。

    说这事儿是因为有读者问过,徐怀民这角色既然有钱,为啥还坐黄包车,不坐汽车。

    我查过资料,那时候想开汽车,光有钱可不行,那得是相当有钱才行。

    买车费钱,养车更费钱,燃料得去洋行才能买到,车要坏了,简单修一修,没准就是一条小黄鱼的价格。

    小江在奉天有两台车,财力可见一斑。

    此外,北洋时期的币值,整体相对稳定,动则万八千块钱,真不算少了,搁今天,万八千块钱也不少啊!

    话说回来,为写这本书,没少查资料,越查越感觉,北洋和国府完全是两码事儿。

    非要找相似之处的话,大概就是一个得位不正,一个先天不足,都算半个病号。

    其次,这篇章里涉及了不少人物“原型”。

    有人可能不太满意,这也没办法,众口难调,而且这也跟每个人的理解有关。

    比如杜,我能明显感觉到这些年来,有关他的风评变化。

    前些年明显捧到天上了,这些年又明显踩进地里了,咱就看看不说话,卖呆儿就行了。

    王老九倒是一直都在云端上,主要是关于他的两句评价,流传太广,太经典了。

    “世人都怕魔鬼,而魔鬼害怕王老九。”

    “小节欠检点,大事不糊涂,杀敌无罪,抗日有功。”

    暗杀大王,这名号真横!

    所以就有很多人不满意,觉得书里的九爷,像个傻大粗,是不是欠妥当了。

    我主要采用曾经跟他共事过的兄弟的评价:

    “为了救人一难,不惜倾家荡产,万金一掷;听人家几句恭维,也可拔刀相助,不计后果。他是一个精神旷达,乱七八糟的好汉……”

    私以为,有这种性格的人,大概本身就会有点“傻气”,不该是那种惯于阴谋诡计的人。

    那位就说了:搞咩啊,人家可是暗杀大王!

    说到点子上了。

    其实,我一直都感觉,“暗杀大王”这名头不太符合实际,应该叫“刺杀大王”才更恰当。

    九爷做活儿,大多是找个死士,趁着活动间隙动手,或者干脆半路截杀,不说是大张旗鼓,那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事了,再动用关系把人捞出来。

    嘶!

    总之,这跟我所理解的“暗杀”不太一样。

    这种方式更重胆子,而不是脑子。

    再考虑到九爷的结局,我实在很难认同,他是个城府极深,机智精明的人。

    至于斧头帮到底是不是乌合之众,各位如果感兴趣,可以自行查阅,好好查查。

    只不过,切记一点,斧头帮是斧头帮,铁血锄奸团是铁血锄奸团,二者有重合,但不是一回事儿。

    退一步讲,王老九手底下可有不少能人,四大金刚,小戴、小胡,这些人都确实很有能力。

    偏偏这些人跟着王老九混的时候,大多籍籍无名,可一旦离开王老九,不消短短几年功夫,这些人就全都混成了一方人物,甚至令人闻风丧胆。

    我觉得,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综上所述,王老九大概是一个极富性格魅力,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他,但却缺少智谋和远见,始终无法带领弟兄们更进一步的江湖大哥。

    性格原因,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大家不认可也没关系,求同存异,就当是演义看呗!

    那么问题来了,这人物到底塑造的咋样。

    不咋样,没体现出魅力来,这种虚的东西很难写,有人天生就很有亲和力,文字无法表述。

    (这小子还挺会给自己找台阶儿,我都替他臊得慌!)

    另外,现在说九爷是混帮派的,网上很多人不认同。

    那位就说了:什么帮派,人家那是旅沪劳工总会,人家代表劳工的,你不懂别乱讲行不行?

    咱别双标,仔细查查就知道了,古今中外,所有帮派,打从根上起,都是底层劳工自愿集结的,劳工代表是黑帮头目,这事儿一点也不新鲜。

    如果以此来论证,九爷不是帮派头目,那么芝加哥的冈斯特,意大利的马菲亚,也都不是黑帮了。

    那位又说了:九爷是杀鬼子的英雄,大侠懂不懂,人家是有信仰、有理念的,你这是抹黑。

    我想,杀鬼子和混帮派这两件事儿,似乎并不矛盾。

    至于克鲁泡特金,咱只说事实:九爷最开始是反皖的,后来却又投靠皖系卢督军,点到为止了。

    反正我就觉得,“乱七八糟的好汉”是对他最恰当的评价。

    太神化就没意思了。

    闲话扯完,下面再说剧情和彩蛋。

    【注意,以下内容包含剧透】

    总体而言,沪上篇的内容,我原本就是要写一段“大佬桌上握手言和,小弟桌下头破血流”的故事。

    写这么久,除了我更新拉胯以外,主要是这个篇幅其实是上下两部,以闸北刺杀案为转折。

    闯虎说要偷梅太太的珍珠项链时,闸北刺杀案就注定了。

    刘雁声之死,有几处暗示。

    一处是主角团第一次去大世界,看哈哈镜,刘雁声的头拧成了一个黑点。

    一处是闯虎去找他算卦,本来想先写出来,但那太明显,后来就让闯虎倒叙了。

    最后一处是“影中人”那章,刘雁声敲门,跟闯虎说:“虎兄,我先走了。”

    唉,写的时候,还挺难受。

    我尽力不写没意义的桥段,小江刚来沪上,吃饭的时候,有个歌女突然走进来卖唱。

    必须得先写这段,表明这种行为在沪上很常见,大家并不觉得奇怪,小江看到了,所以才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派西风去广和楼刺杀,楼静远才会放松警惕。

    这行当也不是我杜撰的。

    参考郁慕侠在《沪上鳞爪》的介绍:

    “(歌女)到达酒菜馆房间时,瞧见客座有人在内聚饮或谈话,她即搴帘而入,不招自至,手持一白布折子,满列平剧剧名,嬲人点戏,每出二角。客倘不允,她必再三歪缠,必坚拒之才悻悻而去。”

    不知道为啥,我一看见这个,就想到用这招刺杀了。

    小江点的戏,也不是随便点的,《平贵别窑》,仔细想想,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处境。

    相比于第三卷的《挑滑车》,“杀他个干干净净”,小江这次行动的结局,也早已提前暗示过了。

    在新舞台绑架时,黄麻皮曾问戏班子,准备唱什么戏。

    班主说是《伐东吴》。

    细想,伐东吴是啥,就是刘备出师替二弟报仇,结局如何,大家自然耳熟能详。

    所以,这不算什么雷声大雨点小,伐东吴过后,孙刘还是得修好,小江自然也得跟三大亨握手。

    其实,这些小彩蛋也没啥大用,不必深究,我只是觉得,即便读者不深究,这些小彩蛋,也会在潜意识里不断加强某种预感。

    这时候,就会有人说:咱看网文,就图个爽快,谁想在这找憋屈,傻逼作者,文青病,溜了溜了。

    提前声明,商业写作,没那么清高。

    说来说去,还是那个老问题,这是土著主角,从一开始就是这么签约的,我就只能按照通俗小说那么写。

    如果主角有挂,我还整这么一出,那您可以说我犯病,但他没挂,没挂就需要考虑很多逻辑性。

    比如,沪上篇最主要的作用,除了关乎某个角色的结局,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让小江对自己的处境,有个更深刻的认识,并以此做出改变。

    改变需要理由,必须是吃过大亏,以后才能长记性。

    其次就是关于这本书的整体基调,从一开篇,它就是偏晦暗、冷酷的调性,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大概是能接受这种基调的,所以这剧情应该不算特别突兀。

    而且,我已经事先声明过了,本书不会改变真实人物命运。

    有读者说,你写的是架空历史、平行世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想简单了,如果仅凭“架空历史”、“平行世界”这几个字,就可以规避风险的话,那起点所有民国文都应该解禁,甚至根本不该被封。

    小征缺米,一年多的心血,生计问题,不冒险了。

    到现在,还有很多新读者说:土著,不能随意写,那还有什么可写的?

    这一棒子把所有演义小说都拍死了。

    只能说大家兴趣不同,我一直觉得,想要体验改变历史的快感,与其看网文,不如玩儿两把文明6。

    陈立宪到底是不是叛徒,我也不知道,故意模糊处理,是因为不想又走回抓内鬼的老套路,没意思。

    但斧头帮落在陈立宪手里,这没啥问题,因为历史上的王老九,原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管着斧头帮。

    “闹天宫”这个角色写不过来了,笔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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