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开局胎穿,我在修仙界做金轮法王 > 第513章 竟是我柳家之人?
    柳璋宴。

    凌华心中默念着这个熟悉的名字,眼底闪过欣慰,又带着可惜。

    还真叫这孩子闯出名头了。

    少侠横空出世,怀揣着满腔的热血和豪情,凭借着过人的武艺,在江湖上声名鹊起。

    可惜的是,多年前,永山城鼠疫爆发,柳璋宴与一众江湖人士护送药草入城,却被当时最大的一股山匪势力拦下。

    双方火拼,死伤惨重,柳璋宴硬生生撕开一条口子,让手底下的人带着药草入城,而自己留下垫后。

    终是寡不敌众,命断九林坡。

    当时,柳璋宴也不过二十五岁。

    那股山匪势力,后被朝廷派出大队军队剿灭,也算替柳璋宴报了仇。

    乍然间听到消息,凌华心情复杂,静坐许久。

    凌华只在林源县停留两日,回酒仙村看了半日,便从林源县离开。

    时间过去多年,早已物是人非,这酒仙村是酒仙村,却不是她记忆中的柳家村。

    柳家的子嗣不丰,她小弟没有留下血脉,她大哥两个孩子,长子柳璋宴闯荡江湖,并未成亲,年纪轻轻人没了,也没留下孩子。

    唯有次子柳璋鸣,子嗣颇丰。

    不过科举入仕后,便留在京中任职,后代都在京城,唯有祭祖之时,才会有后人回酒仙村祭祖。

    凌华来凡人界一趟,柳家的后人一个都没见着,又岂会就此离开。

    既然人在京城,那她便去一趟京城,也让她感受一番这皇城下的热闹。

    她没有直接御剑飞去京城,而是去租行租了一个马夫并马车,坐着马车缓缓往京城行驶而去。

    马夫人老,经验丰富。

    凌华一个金锭交出去,马夫当天便驾着马车带凌华奔向京城。

    从林源县驶向京城,约莫需要二十天的时间。

    每到下一个地方,淮钰揣着银两便往城中酒楼小摊一站,大包小包带回了一大包吃食,俨然成了个饭桶。

    凌华虽然对美食感兴趣,不过她吃过更好吃的东西,对于这种没有多大兴趣。

    美美厨艺一绝,不过淮钰没有这个口福。

    淮钰与金灵不对付,美美自然是站在金灵这一边,因而她做出的吃食,怎么也不可能落入淮钰口中。

    高傲的淮钰,作为团队里最强的妖兽,并不稀罕为了一点吃的低头。

    这外边那么多吃的,他不缺那一口。

    马车走了十来天,淮钰将凡人界能吃的东西都吃了个遍,这才失了兴趣。

    斜阳西下,夜晚将至,马车停在一个小村口。

    凌华独自一人从马车内走出,马夫牵着马跟在凌华身后。

    村口的柳树下,几名妇人看着迎面走来的凌华一愣。

    其中一个衣着稍好些的妇人站起身,朝凌华走来。

    “姑娘,你来我们村子,是要找人还是?”

    凌华笑道:“这位婶子,我不是来找人的。夜已深,我与胡老赶路至此,附近并没有客栈,不知村中可有空房,容我二人借宿一晚,明日一早便走。您放心,我们可以付银子。”

    一听有银子,其他坐着的妇人顿时眼前一亮,想要上前。

    凌华面前的那妇人大手一挥,“巧了,我家正好有两间空房,姑娘,你们便随我回家住我家,至于银子不银子什么的便免了,你长得这么好看,我看也不像个坏人。”

    她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子,还要什么银子。

    住她家去,能让她多看两眼就算是付了房费了,至于那老头,看着这仙女似的姑娘份上,也不要钱。

    凌华摸了摸脸。

    没想到她也有刷脸的一天。

    她跟着那妇人回了家,胡马夫牵着马跟在两人身后。

    映入眼前的是一个小院,院里四间泥瓦房,收拾地极为整齐。

    “丫丫,丫丫!”妇人朝屋子大喊。

    一名伶俐女童从屋内出来,“娘,我在呢,啥事啊!”

    “你去将隔壁的那两间屋子收拾出来,咱家来了客人,今晚要住在咱家,快些啊!”

    女童望向妇人身后的两人,看到凌华之后,瞬间眼前一亮。

    “娘,我知道了,我这就去收拾。”

    凌华道:“婶子,我们住一宿就走,用不着这么麻烦。”

    妇人态度强硬:“这有什么麻不麻烦的,不费什么事,你们啊,就在我这安心住一宿。”

    盛情难却,凌华便住下了。

    妇人姓华,凌华便唤她一声华婶子。

    华婶子母女二人盯着凌华的脸一顿猛看,怎么都看不够。

    就是凌华如此厚脸皮之人,都有些受不住。

    她轻咳一声,将二人的注意力转开,“华婶子,这家中怎么只有你与丫丫两人,其他人都没在家吗?”

    丫丫抢在华婶子前开口,“姐姐,我家中还有我爹和我大哥,不过他们去城里码头扛包了,过些日子才回来。”

    华婶子叹了口气,“这老天爷不开眼,已经半年没下雨了,这田地都晒裂了,地里没收成。家里的男人不下地便只能去城里扛包,挣些铜板买粮回家,也还能勉强度日。”

    凌华入村前的确有看到,附近的河流已经见了底,田里秧苗没见着,只有一条又一条干裂的缝隙。

    情况的确严重。

    尽管如此,先前华婶子依旧煮了两碗米粥给凌华和胡马夫喝。

    凌华神识一探,便发现华婶子家的米缸,里面已经没有一粒米。

    她竟是将华婶子家最后的一点米吃了

    次日天一亮,休整过后的胡马夫与凌华便离开了村子。

    离村子越来越远,凌华抛出几道水符落在村子上方和村子附近,足足下了半个时辰的雨。

    远远地,听到身后传来村民的欢呼,“老天爷总算开眼了,下雨了,下雨了!”

    华婶子与丫丫被众人的欢呼声惊醒。

    发现下了雨,华婶子连忙取来家中所有的容器接雨。

    屋内却传来丫丫的惊呼,“娘,娘,你快来!”

    华婶子到了屋里一看,原先空荡荡的米缸,竟装满了米,最上方还有一锭银子。

    顿时她便想到了什么,连忙去凌华与胡马夫的屋子里一看。

    却发现屋内床铺整齐,早已人去楼空。

    又经过十来日时间,马车终于到了京城。

    凌华将银两结清,胡马夫调头离开。

    一脚踏入城门,凌华正感叹京城的热闹与繁荣之时,一只破碗冷不丁伸到她面前,还抖了抖。

    凌华顺着那只手看过去,发现这手的主人是一名身着华服、神情中带着几分倨傲嚣张的少年。

    现在当乞丐乞讨都这么理直气壮了?

    她还从未见过,穿着上好的绸缎,四肢健全还站着乞讨的人。

    凌华神色不耐,将那少年的手拨开,继续往前走去。

    那少年见凌华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顿时大怒。

    喝道:“拦住她!”

    顿时,从附近跳出了几个护卫,拦住凌华的去路。

    凌华的脸瞬间就沉了下来。

    她什么都没干呢,这麻烦怎么自己找上门来了?

    少年缓缓走到凌华面前,又伸出了那只破碗。

    “你跑什么,没看到小爷的碗吗?小爷又不多要,你身上有铜板给铜板,有银两给银两,给了就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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