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能相继灭掉六国,主要依靠的是战车与步卒。
像是长平之战时五千骑军断掉赵军后路,为赢得胜利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时候并不多。
甚至可以说那一战是大秦骑兵最高光的时刻。
骑兵在秦国一直处于不可或缺,但并不是主力的地位。
既然不是主力,规模自然算不上大。
在灭掉赵国前,骑兵只有一万左右的规模。
在灭掉骑兵最厉害的赵国后,骑兵的数目才升到四万左右。
争夺河南地面对的是胡人,为了增强机动性,蒙恬统领的骑兵占了大秦总数的一半。
但是分给负责统领偏师,从大河以西对胡人发起进攻的王离五千后,只剩下一万五千左右的数目。
再刨除去蒙恬也要留下一些骑兵与战车和步卒相配合。
涉间所能够率领直插胡人腹地的骑士只有一万的数目。
这个数目如果是面对六国之时,即便骑兵不是主力兵种,凭借高速的机动性也能将原六国的兵马拉扯的支离破碎。
但是这次面对的是胡人。
即便有马镫,又有少部分的骑士装了马鞍,更是在蒙恬面前立下了军令状,涉间的心中难免还是有些忐忑。
领命后准备的那几日,涉间将白玉传来的简书都要摸出包浆。
对上边有关骑军的战法,说是倒背如流都不为过。
昨夜趁夜色渡河后,沿河岸一路西行并未遇到多少胡人过来阻拦。
但涉间知晓这是胡人分散,又见他所率骑士势众,才没有贸然上来。
待胡人聚众后,必然会全力拦截。
但是通过与找死的小股胡人接战,亲眼目睹麾下赢得干脆利落,涉间心中由忐忑又变为了矛盾。
既希望能够从容得插到高阙以西,又盼着大股胡人出现,试一试骑士战法之威,打一场酣畅的骑战。
不过矛盾的心情只持续了小半天。
在骑军疾驰一百多里,经过休整再次开拔后。
涉间开始边行军边按白玉所书的骑军各种阵型进行演练。
毕竟高阙以东会不会有胡人过来拦截,是两可之事。
而到了高阙以西,必然会与胡人对阵。
他率领的骑士不但不愁没有仗打,反而需要担心的是能不能应付下来。
回归到此次出战的本质,自然要怎么稳妥怎么来。
而光他自己知晓如何列阵不行,要所有骑士都能够快速变阵才行,练阵自然就成了重中之重。
尤其是锋矢阵与空心圆阵。
之前骑士几乎没有单独冲阵撕开敌军阵列的时候,多是以战车与步卒为主。
即使骑士用上锋矢阵,也是在数目不多且又无可奈何的情况下。
一万之数的骑士,根本就没用上过锋矢阵。
而面对胡人没了战车的威胁,以骑军与骑军间的相互碰撞,锋矢阵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个阵型不管能斩杀多少敌军,光是能够凿穿敌人的阵列,就足以让敌军的士气瞬间跌落到最低,甚至会引发溃败。
涉间虽然对锋矢阵的威力没有亲眼所见,但王昂那百余骑士之所以能击溃胡人,就是依仗着此阵。
而锋矢阵列阵相对简单,骑士又都是精挑细选的军卒,练过几次便有模有样。
不过空心圆形阵,练起来稍稍有些吃力。
圆阵只是一个宽泛的叫法。
并不是大军全都组成一个巨大的圆形阵列。
而是三成左右的人马,组成若干个小一些的空心圆阵。
剩余的人马则或是隐蔽于暗处,或是在后边列成两翼稍稍探出的雁形阵。
前者相互轮换不停的骑射扰敌,让敌军或是疲于应付,或是出击时将敌军向后引诱。
最后由后边的大部骑军对出击的敌人进行围歼。
两种阵型的目的不一样,复杂程度上肯定也不一样。
即使这样的组合阵型其实算不上有什么新意,与步卒的布阵相差也并不算大。
可毕竟面对的敌军也是骑兵,加之以旗传令多少有些滞后性,十分考验下边骑士的反应与速度。
练过几次后,也勉强算是能把阵给列出来。
不过就算是这样涉间也非常满意。
胡人注重的是个人的勇武,阵型上向来差强人意。
遇到个蛮力见长的胡人首领,估摸这边变阵的目的都未必能看得出来。
而除了涉间满意,一众骑士也觉得非常爽利。
在大秦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也并不容易。
在没有马镫的情况下,不但要能骑射,遇到丈内的壕沟也必须能够一跃而过。
这些看似不难,在没处借力以及身体不稳的情况下,实际上对腰力与臂力的要求极大。
需要的力气大,体力上自然消耗的也大。
疾行军或是长途行军,对骑士而言有些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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