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
建章骑迅速接近,环首刀寒光闪过。
“饶、饶命……”
奇布楚屁股下面早已淌出了泛着骚味的黄水,撑起最后的力气求饶,可是话未说完,他只觉得喉咙一凉,视线中便开始天旋地转,最后重重摔在了地上,很快被一片血色遮盖。
只是在血色彻底遮住双眼之前,他看到了几米外的近侍,还有近侍身旁那具正如同喷泉一般喷血的无头身体。
这具身体好眼熟,好像一条狗啊……
只是不知这条狗有没有后悔过,既然知道自己是小国,知道必须标榜中立才能在大国间立足,为何却没能恪守?
“不干我的事!不干我的事!不干我的事!”
近侍已被奇布楚尸体中喷射而出的温热血液浇透了头脸,此刻吓得靠在城门上缩成一团,双脚不断在地上搓动,朝着远离奇布楚尸体的方向移动,口中只会重复这一句话。
然而建章骑却并未理会他。
就像没有理会那个早早便举起双手跪在地上的翻译一样,仿佛眼中根本就没有他们。
建章骑只是策马回身,一枪挑起奇布楚的脑袋,折返回去向刘据复命。
刘据出征前的“约法三章”他们都牢牢记在心中。
该杀的人绝不放过,不该杀的人分毫不动。
“……”
城墙上的楼兰将领与兵卒看在眼中,虽然居高临下,手中有弓有箭,但从头到尾都没敢放过哪怕是一箭。
而看到这一幕,他们的心中更是对大汉的军队充满了敬畏。
一支军队是否强大,绝不是体现在杀死手无寸铁的人时有多利落,而是体现在这支军队的纪律与作风。
说杀奇布楚一人,便只杀奇布楚一人。
如此如臂使指的军队,才是真正强大的军队,才是真正铁血的军队,匈奴人的军队与之相比,充其量只是杂兵,如何与其抗衡。
难怪大汉能够将匈奴人赶出大漠,令其龟缩在漠北不敢妄动。
如今这样军队来到了西域,虽然天山以北就是匈奴右贤王部的地盘,但若是他们留下不走,西域的天恐怕真的要变了吧?
与此同时。
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城外这位大汉皇子的“一诺千金”,所以他杀且只杀了奇布楚一人,应该也会信守刚才的承诺,不会对城内的人大开杀戒吧?
那么接下来,他是准备大仇得报、引兵而去呢?
还是要求我们献城投降呢?
正如此想着的时候。
“驾!驾!驾!”
城西方向忽然传来轰隆的马蹄声,又一片黑压压的骑兵在夜色与火光的陪衬下直逼王城,为首之人疯狂的抽打着座下马匹,口中驾驭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急躁。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赵破奴和王恢所部。
赵破奴此刻很急。
原本他以为自己一路势如破竹,定可一举攻下王城,此战的首功已是囊中之物,事后再将捷报传回长安,说不定一战便可重新封侯。
结果快杀到王城之下时,登高侦查的斥候才赫然发现,王城下不知何时已是火光一片。
紧接着赵破奴与王恢便同时听到了喊杀声,这才猛然意识到情况不对。
随即也不再管什么侦查不侦查,稳健不稳健,当即率领全军快速向王城这边杀来……
然后一马当先的赵破奴和王恢就在城门外看到了一片汉军军旗和建章骑特有的白麟营旗,刘据首次亲自领兵,竟率领建章骑比他们更快杀到了王城。
“什么情况这是?”
赵破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据王恢说,他们攻打的城西距离王城虽稍远,但因为是各国商队的主要落脚区域,因此楼兰国本地人略少,因此防御相对薄弱,攻打起来遭遇的抵抗也会略少,反倒是刘据与建章骑攻打的城东,要相对难攻一些。
因此开战之前,他们便与刘据商议,让他在城东打打边鼓,牵制敌军即可。
而他们则率领人数更多的优势骑兵自防御相对薄弱的城西发起猛攻,令其首尾不能相顾,一举击溃敌军。
结果呢,刘据和建章骑居然比他们更早杀穿了敌军,围困了王城?
难道王恢的情报有误,城东才是楼兰防御薄弱的方向?
然而此刻。
赵破奴并无质问王恢的功夫,他得先确认刘据的安危,否则不管多大的功劳,都有可能变成杀头的罪过。
如此继续策马奔驰,穿过主动让出路来的建章骑,赵破奴与王恢二人很快就看到了看起来安然无恙的刘据。
结果尚且来不及问候,两人就又被刘据前面的一样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那时一支竖立在地上的长矛。
长矛的顶端则插着一个乱糟糟的毛球,而在毛球下方的地面上,则滴滴答答流了一滩红色的液体。
“殿下,这、这又是?”
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赵破奴立刻意识到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楼兰国王奇布楚,他出来献城投降,我没有资格替被他纵兵劫杀的大汉使者原谅他,只好送他去见那些大汉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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