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的第三天。
刘大宝跟随齐百春,一众人马佯装成运货的脚夫,赶往定平县。
夜里下过细雨,天冷路滑。
车马行进速度缓慢。
好在路程不算遥远,傍晚时分,老远已经能看见定平县的城门。
“大人,进城后,大楚就要变天了吧?”
停车休整的时候,刘大宝从马背上取下水袋,递给齐百春。
齐百春没有喝。
“变天不至于。”齐百春指着天空,“乌云会淡一些。”
“账本的主人,这么厉害?”刘大宝吃惊道。
“嗯,天下,有大半实际上是在他手里。”齐百春叹道。
刘大宝长呼一口气,不敢再问。
“陆天明今早没来送你?”齐百春随意道。
“没呢,他身子不好,冬天早上一般不出门。”
“嗯,腿脚还好说,但肺疾,最怕的就是冬天。”
“可不是吗,药吃了好多,不见好。”
“等你调动的公函下来,可以把他接到县城,住署里也没关系。”
“谢谢大人。”
“走吧。”
一行人马整装待发,刘大宝刚准备照马屁股来一巴掌。
却发现定平县方向奔来几十匹马。
一匹两人,粗略一算,有上百号人。
当头一人是穿青衣的捕快,闵昌。
其他人,刘大宝也认识,出自十里镇巡检司。
周世豪赫然在列。
“哟,齐大人,您这是干私活呢,怎么官服都不穿?”
闵昌翻身下马,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表情嚣张。
齐百春蹙眉,抬手示意大伙停下。
“闵捕头,我车马部做事,还轮不到你来管。”
“齐大人说笑了,我就一捕快,多大胆啊,敢管车马部。”
齐百春没回话,面色凝重。
闵昌,明面上是个捕头。
但穿县衙的青衣之前,可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
人称,狂刀闵阎罗。
那手追风刀,舞起来如疯魔一般。
只不过配不得侠客的名号。
十五岁初出江湖便杀人无数。
哪怕是老幼妇孺,在他眼里和猪狗无异。
“齐大人,您要运什么东西,我不管,但是有一样物件,你得还我。”
闵昌来到近前,轻轻摩挲刀柄上的追风二字。
齐百春长长叹了口气。
“好。”
说着,他转身轻拍刘大宝肩膀:“你回十里镇,找陆天明。”
“大人,那你呢?”
闵昌凶名在外,刘大宝已经知道此事不是勇气能解决的。
“我断后,走!”
话音落地,齐百春猛地转身,从腰带中抽出一把软剑。
刘大宝心知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翻身上马,一手捂着怀中账本,一手照着马屁就是狠狠一鞭子。
“呵,点子要溜?周兄,我跟齐大人玩玩,老鼠你去追。”
闵昌根本没把齐百春手里的软剑当一回事。
吩咐好周世豪去拦刘大宝后。
话不多说,一矮身,已出现在齐百春身侧。
“听闻齐大人年轻时也是定平县道上一等一的人物,今儿我跟你比个高下,别太认真,就当是玩儿。”
闵昌当真自负。
刀剑无眼的生死关头,竟然还有闲心调侃齐百春。
“闵昌,你搞清楚,我家大人是朝廷命官!”
有一署丞提刀来拦,照着闵昌后脑就是一刀。
闵昌嘴角微扬。
左手双指夹住齐百春刺来的软剑,右手追风出鞘。
扑哧——!
那署丞喉咙上顿时多了个窟窿眼。
“老子杀过的朝廷命官,比你们见过的都多!”
是差是匪,此刻已分不清楚。
双方兵戎相见,金石之声不绝于耳。
那边,刘大宝玩了命的跑。
马屁股都被他抽烂了。
不知怎么的,脑海里突然走马灯般浮现过往的点点滴滴。
九岁那年和陆天明没羞没臊,脱光衣服下河洗澡,尽瞅着有女人的地方游。
女人们生气,骂陆天明小瘸子。
刘大宝听了就钻个沕子(mizi,潜水),潜到上游撒尿。
陆天明骂他没道德,然后有样学样,也撒了一泡。
那时候,虽然成天被张平欺负,但日子比现在快活,至少不会被人提刀追。
还有杨家的两位小姐,大的是真大,小的也是真漂亮。
还有
嗡——!
空气被什么东西撕裂,发出刺耳的嗡鸣声。
刘大宝低头,却见胸口冒出来半只箭矢。
扑通一声,刘大宝从马上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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