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醉汉又回头看了眼垃圾箱:“神明残骸已经被清洁工收走了。清洁工不是午夜十二点才收走垃圾的么?”
“难道我之前居然和布鲁一起喝了大半天?大半天,我们两个才喝了四五瓶酒?!”
他有些怅然地挠了挠头,喃喃自语:“岁数大了,酒量不行了啊……两瓶酒,都能醉大半天,以后得少喝点了……免得……免得影响猎杀神明……”
说完,又踉踉跄跄地离开。
秦思洋没有任何犹豫,也不能多想,只是不知疲倦地在小路里狂奔。
小路阴暗无人,他可以全速逃离。
等小路到了尽头,他回到主干道时,又继续装作普通行人,低着头快步赶路,然后伺机再进入一旁的小路。这种逃跑策略,让他一路都很顺遂,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衣着简陋的少年。
或许是序列的提升,让他的体能重新充满,之前的疲惫感一扫而空,行动之间全身肌肉甚至还更有活力了。
“我已经逃了快二十分钟,路过了一个公交站,还是没有人追上来。”
秦思洋依旧十分警惕,心脏扑通扑通直跳,血液不断涌入头脑,刺激着他时刻保持着最高的专注度。
他的余光扫视着周围,也关注着身后的脚步声,生怕被人发现。
“可恶,如果不是被那醉汉撞见,我就可以全都吃完了!就差一会!”
想到那个醉汉,秦思洋有些怨恨,但也有些庆幸。
那人醉的十分厉害,连路都走不稳,进两步退一步,还得扶着墙。
估计不仅看不清自己,意识也是模糊的状态。
倘若当时看见他的那人没有喝醉,恐怕立刻就会发现问题,上报给联合政府的人。
那他现在说不定就已经被人抓住了!
真是老天在冥冥之中保佑自己。
”这一书包的神明残骸,我若是被抓住,那真是百口莫辩了。“
即便他没有拿书包中的残骸,照样会被锁定范围,很难逃脱。更何况他的书包中还装了十几个神明残骸。
之所以要带走这些,是因为他已经可以预料到,从垃圾箱中找神明残骸的福利,今晚过后,基本就泡汤了。
神明残骸失窃,并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因为这些残骸没有什么用处。
秦思洋上次去网吧看到过,“人吃了神明残骸无法消化,只能原封不动地吐出来,或者排便排出体外。”
没有人会去拿毫无用处的神明残骸。
虽然神明残骸无用,但是神明残骸消失这件事非常诡异。
既然无用,为何会被人偷?会不会背后有什么阴谋?
连续两天,两处垃圾箱中的神明残骸接连消失,更是会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警察局的人估计已经注意了。
秦思洋连续两天偷窃垃圾箱,是希望最短的时间内变强。若是换做其他人,或许会循序渐进,隔一段时间再去拿,也不会一次全拿干净。
但秦思洋前世吃过”循序渐进”的亏。
他以为工作是一步步慢慢积累,逐渐成长,然后升职加薪。但是,他到死前都没有等来升职的机会。
这让他意识到,缓缓计划,适合有一定基础的资本家,不适合他这个穷光蛋。“急功近利”才是底层打工人翻身的良策。
因为他抵抗变数的能力太差,稍稍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压死。
万一以后联合政府在每个垃圾箱都安排看守人员,他又该如何应对?难道就隐匿一辈子?下一个机会,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来。
重生一世,他不愿再默默等待。能今天做,就绝对不等到明天。
宜早不宜迟,迟则生变。
可以预见,秦思洋想要再从垃圾箱中拿取神明残骸,有很大概率暴露自己。
既然这是最后一次,发现自己的人又是个反应迟钝的醉汉,那他当然要尽可能拿个干净。
退一步讲,不管拿不拿这些神明残骸,一旦被联合政府的人抓住,他都很难逃脱。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秦思洋看着书包已经稍微有些渗血,便改将书包抱在怀中,然后钻入小路继续往回飞奔。
小路之中,不像主干道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盏昏暗的路灯,而是完全处于幽暗的状态。
仅有的亮光,是天上的星空,透过安全区顶的防空玻璃洒下的星光。
身体素质提升的秦思洋,可以将暗巷之内的道路看得一清二楚。
黑暗的环境,恰好成了他的优势,能够遮掩住他的面容,即便有人,他也可以毫无顾忌地跑过去,丝毫不用担心暴露自己。
就这么一路逃回家里吧!
然而,就在他刚刚拐入一个阴暗小巷之时,忽然生出了变数。
从角落里飞来一把小刀,直插他的右眼。
什么情况?!
他的敏捷已经远超常人,看见这把小刀的同时,立刻闪身躲避。
小刀落在了地上,撞在小巷的石板路上,发出一声脆响。
秦思洋的目光锁在了路旁的三个身影上。
三人留着邋遢长发,一脸戏谑。
“没想到,在这里睡觉,都能有肥羊自己路过。”
“该是我们哥仨有福气啊!”
三个人站起来,将秦思洋包围住。
秦思洋冷冷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这还用问,当然是打劫啊。”
打劫?
这些人看不出自己的外套都是很破旧的样子么?抢自己这个穷小子有什么用?
“我没钱。”秦思洋皱着眉头,心中却为时间的流逝而感到焦急。
他没有空在这里和三个人争论许多。
垃圾箱神明残骸消失的事情随时都会暴露,他必须要尽快远离号安全区出口。
现在这个位置,距离那里只有两站路,还远远没到安全的范围。
而且,他还捧着一个装满神明残骸的书包!
这时,一个人撩起了有些油腻的刘海,露出坏笑:“没钱好说,你把书包留下就行了。”
这三个人,是盯上了自己的书包?!
秦思洋看了眼怀中的书包,又用手遮了下有血迹渗出的地方,心中暗暗道事情不妙。
“这个书包里虽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我不能给你们。”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那就打开让我们看看呗!”
秦思洋看了下打劫自己的几个流浪汉,心中并不慌张。
他们三个都是普通人而已,自己若是想逃离,他们三个肯定拦不住。
他正在思考从哪个方向突破离开时,一个人又戏谑着说道
“你小子,在这个小路里跑这么快,像逃命一般,是因为包里装得见不得人的宝贝吧?这样吧,我们也不贪心,你自己留下四分之一,剩下的四分之三分给我们哥仨,我们一起帮你保守秘密,怎么样?”
另一个人也跟着附和:“没错,把东西留下,我们三个可以装作没见过你。否则,你免不了一顿皮肉之苦。就算你能跑掉,我们仨也可以去警察局那里告发你!你刚刚拐进来的时候,路灯照出了你的面容,我们已经记住了!”
听到这里,秦思洋准备逃离的双脚定住了。
这三个人见过自己,那就会有暴露自己的危险。
如果他们真的去了警察局举报自己,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忽然间,他的心头生出了一股杀意。
他眼神中的凶光,也立刻被在灰色地带摸爬滚打多年、经验十足的歹徒们捕捉到。
“老大,这小子的眼神像是要杀人!”
“杀人?呵,就凭他一个穷小子?既然他起了杀心,说明书包里的宝贝价值连城!那咱们哥仨就把他做了,自己拿这包里的富贵!”
说着,三个人各自掏出一把刀,先后向秦思洋捅来。
秦思洋从来没有杀过人,刚刚也只是生出了一个念头而已。
对于一个在文明社会平凡生活过一生的秦思洋来说,杀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本来他还下不了杀人的决心,现在倒是恰好被三个歹徒逼得走投无路。
”天意要你们死,那就怪不得我了。“
“小子还挺狂!杀了他!”
三个人眼看着秦思洋无处可躲,必定会被他们的刀刃捅穿,心里已经得意起来。
然而,他们进攻的姿态,在他眼中如同三岁孩童般,绵软无力。
秦思洋一记直拳,迅速打向离自己最近那人的门面。
在他拳面碰到那人的鼻梁时,指节明显感受了清脆断裂的震动。
然而这断裂的声音没有结束。这人的脸面顺着他的拳头不断凹陷,骨骼断裂震动接连响起。
最后血液从他有些瘪了的口鼻之中挤出。
“咚!”
那人被秦思洋一拳打得双脚离地,向后飞了七八米才落地,又在石板上滚了几步,才停了下来。
秦思洋敏锐的五感,让他清晰地见证了自己这杀人一拳的全过程,心中也不住地热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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