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仕途:求求你升官不要那么快 > 第284章 李仲飞收拾龙麒还是有一套的
    李仲飞是收到消息才来的。

    什么情况他一清二楚。

    “龙麒,多河的谁霸凌外来投资商?”

    “是我李仲飞目无王法还是你龙麒?”

    “是谁强迫于市长喝酒,又是谁先用酒瓶打我们的于市长?”

    “今天你要是不说清楚,我不介意把这件事说给十四亿国人听。”

    龙麒心里怕了,但嘴上依旧强硬,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可不想在李仲飞面前认怂。

    “就是于立东霸凌我这个央企投资商。”

    “我敬酒,他竟然不给面子,意思还让我磕一个才能喝吗?”

    “你一个破市长牛逼啥,用酒瓶砸他算是轻的。”

    龙麒一口咬着于立东,什么话对他自己有利说什么。

    反正主打一个胡搅蛮缠。

    事情已经发生了,谁还去抠谁说了什么。

    至于针对李仲飞的懂不懂王法话题,一个字不提,装糊涂。

    李仲飞是法学博士,在他面前谈王法就是给自己找难堪。

    “龙麒,在多河市别把你那一身臭毛病显摆出来。”

    “别人惯着你,我可不惯,你也不用跟我耍赖。”

    “我就一句话,跟于市长道歉。”

    “否则,我将以多河市委书记的身份把你龙麒列为不受欢迎的人。”

    “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公告。”

    话音一落,全场骇然。

    见过霸道的县委书记,但没见过这种特霸道的。

    如果发布公告,那将是龙国首例。

    所造成的影响力将是史无前例的轰动。

    通常,这种形式的公告只用于国际外交上。

    一旦某个人或是某个组织被列为不受欢迎的对象时。

    那么某人或某个组织到这个国家,将会受到诸多限制。

    甚至是禁止进入该国。

    似乎国内法律法规没有这一条。

    其实是有的。

    一般的法律工作者还真不知道这一条。

    但李仲飞知道。

    这一条法规用来打击政治、商业对手最狠最毒。

    当然,前提条件必须有合理合法的事实依据。

    龙麒也不知道龙国有没有这条法律。

    不过他知道在国际上经常用这一条。

    要是他被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至少在三年内翻不过身来。

    原本就背受一个记过处分,再加上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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