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为怨 > 第69章 往昔如影再现(一)
    我第一次见到方经懿,是在二十三岁。

    当时我从警校毕业,去了江北省业城市公安局当刑警,干了差不多快一年。

    他比我小一岁,毕业之后被调过来,分到我们队。

    “大家静一静,这位是我们队新来的同事。”队长领着一个男生走进来。

    那时的方经懿刚毕业,意气风发,他很爽朗,也很干净,大大方方的自我介绍。

    “我叫方经懿,方向的方,经常的经,司马懿的懿。接下来的时间,拜托各位多多关照了。”

    “刚毕业就能进来,听说是特批的。”小胡在我耳边轻语。

    “我不也一样。”我不以为意,居然是特批的,想必能力不俗。

    “阿年,你带他熟悉一下。”队长把任务交给我。

    我求之不得:“欢迎成为警队一员。”我伸出手。

    方经懿回握住:“劳烦了。”

    他的手格外有力,手掌心生出了茧。

    我悄悄打量他一眼,长得还不赖,和队里几个糙老爷们形成了对比。

    警局上上下下走来走去也就这几个地方,办公楼,拘留所,宿舍和食堂,还有后面训练的操场。

    “你住外边还是宿舍?”我问他。

    “我刚毕业,宿舍性价比更高。”方经懿直白道。

    “真巧,我也住宿舍。”加班到深夜是常事,我也选择住宿舍。

    警局的住宿环境不错,一般都是双人间,我一个人住。

    “前辈有推荐的宿舍么,哪个宿舍清净,我就住哪。”方经懿还没搬行李。

    我思索片刻,我们队住宿舍的不多,总不能让他和别的队挤一块。

    “要不,你和我住?”我试探性问道。

    方经懿并不介意:“我没问题。话说忘记问前辈名字了,一直叫你前辈怕把你叫老了。”

    他的笑很纯粹,眼睛里神采飞扬。

    他应该是喜欢这份职业的吧,也不一定,说不定是新鲜感,可能上几个月的班就被榨干了,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叫季枫年,季节的季,枫叶的枫,年纪的年。我算不上前辈,也就早来一年而已。”我做了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

    “那我叫你一声哥不为过吧?”方经懿很自来熟。

    “称呼而已,怎么顺口怎么叫。”我并不在意这些繁文缛节。

    我随后带他去熟悉队里其他人员。警队一直都是男女比例失调的结构,方经懿一来,男女比例十比一。

    他称得上行李的东西不算多,只有几套换洗的衣物,连被子也没有,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的东西少得可怜。

    逛完警局,我带他去置办一些日常用品。

    被子、床单、枕头,我清点一遍,业城的天气逐渐下降,得买厚一点的。

    方经懿身上穿的单薄,普通的一件白衬衫加外套,光凭这些扛不住业城的冬天。

    可是两个大男人去买衣服太奇怪了,我没和男人去买过衣服,但出于同事之间的友好相处,我还是问他。

    “你要不要买些厚衣服,最近降温了。”

    方经懿后知后觉的样子:“我在南方待惯了,第一次来北方,还不太懂温度变化,多谢提醒,那就去买几件吧。”

    原来只有我在矫情,买个衣服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带你去挑几件。”我说服自己。

    街边的悬铃木叶子慢慢枯黄,被风一吹旋即纷纷飘落。

    路灯将我们的身影拉长,不知不觉间夜色渐沉,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要不,先吃个晚饭?”方经懿提议。

    我正好也饿了,闻着路边传来的阵阵饭菜香,馋虫上身:“走吧,随便吃点。”

    我们是第一桌客人,店内的桌子擦得干净亮堂。

    方经懿把菜单推给我:“我不知道什么菜好吃,推荐一下?”

    我接过菜单,随便翻了几面,炒来炒去都是那几个菜:“有什么忌口吗?”

    “没有,我都可以。”

    我点了几道当地特色,两个人凑合吃一顿。

    店内人气渐渐旺盛,有刚下班的,有刚下课的,他们举起手中的玻璃杯碰撞,卸下一天的疲惫。

    我很喜欢充满烟火味的地方,这样,我才能从中嗅得一丝人情味。

    方经懿举起酒杯,杯中只有少许白酒:“干一杯?”

    看着他那少得可怜的酒,我不禁发笑:“你这酒量唬三岁小孩呢?”

    他摇摇头,只是和我的酒瓶碰了一下:“说不定你们这的三岁小孩都比我能喝。”说罢,他一饮而尽。

    估计喝太快了,方经懿呛了好几口,一张脸涨的通红,眼眶中泛起一丝水雾。

    我吓了一跳,急忙向老板娘讨来一杯水:“别逞能啊,喝点水缓缓。”

    方经懿拍了拍心口,接过水杯灌下去:“咳咳,我第一次喝酒,这滋味挺上头。”

    “……你还真是虎。”我一时无言以对。

    “气氛到了,情不自禁。”方经懿笑了一下,脸上的红晕还未褪尽,眼神开始迷离。

    我咽了咽口水,这小子怕不是喝醉了,酒量不是一般的差。

    “行了,先回去。”我扶着他去路边打车。

    方经懿尚算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过语言表达有些含糊不清。

    还没正式上岗就把自己灌醉了,他也是头一个。

    “多谢,是我高估自己了。”方经懿去卫生间冲把脸。

    “清醒点了?”我坐在床上,对面就是他的床。

    “在车上开着窗吹凉风,脑子活过来了。”方经懿铺好床,坐在我对面。

    他清醒后开始打量四周,宿舍不大,除了两张床和衣柜桌子之外,没有多余的东西。

    卫生间和阳台连接在一块,我忘记收衣服了,大红裤衩子在随风飘扬。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我的裤衩子:“咳咳,宿舍环境不算特别好,将就一下。”

    方经懿的目光放回我身上:“年哥,本命年啊?”他的眼睛弯起,露出一个爽朗的笑。

    “没有!九块九三条,我就顺手买了。”我平时才不穿红裤衩。

    “一般这种裤衩容易掉色。”也不知道方经懿是在调侃还是好心告诫,他的语气让人琢磨不透。

    “不会吧?我穿了这么久了。”我开始怀疑屁股不会变色吧。

    “我是说一起洗会掉色到衣服上,你在想什么?”方经懿好似看穿了我没头脑的想法。

    吓死我了,我差点以为我要变成猴子腚了。

    看着他玩味似的笑,我情不自禁的跟着他笑起来。

    两个人相顾着笑的此起彼伏,仅仅认识一天而已,却如同老友。

    第二年春。

    我接任了前队长的位置,个中缘由大家都心知肚明,暗戳戳在我背后说三道四不足为奇。

    他们不敢搬到台面上,我清楚他们多少是有些不服气的,论资历他们不在我之下。

    只有方经懿打心里为我高兴,他也许私底下听过我的传闻,但依旧和我称兄道弟。

    我不知道舆论会不会波及到他,比如为了讨好我之类的阴谋论。

    单凭能力和学识,他比我更适合这个位置,他来警队一年的时间,效率直线上升。

    可惜世上不缺有才干的人,缺的是身后的人脉家世。

    “队长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方经懿总能在各个地方找到我,即使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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