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中国奇案录 > 第19章 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本起案件发生在上世纪的中国香港,这是一个极为离奇的案件,有人又把本起案件称为香港奇案之首。为什么说是奇案呢?跑马地繁华的街道上出现了一个废弃的纸盒,而盒中竟藏有女尸。警方却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单纯通过刑事科学技术的鉴定结论将真凶锁定在一个雪糕店店员欧阳炳强上。难道是警方为了尽快破案诬陷好人,找人顶替?话不多说,我们一探此案。

    在上个世纪70年代,香港当时还是处于港英殖民时期,而本次的案件发生地跑马地是在当时比较富裕的繁华区,这里是香港有钱人和明星的置业首选,繁华程度可想一般,街区人流攒动,一时车水马龙。

    1974年12月17日的早上7点,一间兽医小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店门外行人路旁放着一个纸盒。当时人称林嫂的清洁员正在黄泥涌道上打扫,被胡永康呼唤过来。起初胡永康认为是一个被丢弃的大电视机纸箱,想让林嫂给带回去卖钱,但当林嫂走上前,准备处理掉这个纸箱。一打开纸箱,却被里面的内容着实吓了一大跳……

    那是一具伤痕累累的少女裸尸,折叠成不自然的形状,躺在纸箱之中,死者陈尸在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内。随着纸箱中的少女遗体被发现后,随即成为轰动全港的新闻,这就是有名的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负责本案的是素有光头神探之称的英国人贝亚,当时为凶杀组总督察,已任职警界十余年,破获了不少离奇命案,是当时有名的刑侦专家。

    通过警方的勘查,死者面容并没有毁坏,通过比对发现死者名为卞玉英,来自中国增城,年仅16岁,当时就读于当地的夜校。在1974年12月16日也就是发现尸体的前一天曾与女同学陈彬彬约在跑马地见,让陈彬彬归还借其的录像带。当晚6点半左右女同学陈彬彬在约定地方接到了卞玉英打来的电话重申了要她归还的录像带,态度比较强硬,电话背后有一些工厂的嘈杂声音。之后陈彬彬久等卞玉英不来后自己独自回家,不料当晚却发生了惨剧。

    通过了法医的验尸卞玉英的死亡时间大概是1974年12月16日晚上9点到17日的凌晨,尸检显示卞玉英是遭到勒毙,虽然她并没有遭到性侵,但是下体的阴毛却受到灼烧,两个乳头也惨遭割除。肚中还有昨晚晚饭的残留物,但是通过询问其弟卞玉英是晚上5点半出门,并没有在家吃晚饭。

    贝亚结合尸检的报告显示推断这起凶案为变态凶手所为,同时也不排除为报复性的情杀。

    警方很快开始针对死者和其家庭关系进行摸排,发现有一位夜校男同学曾追求过卞玉英,但遭卞玉英的拒绝。而之后通过警方的调查,排除了这名男学生的作案动机。

    警方只得重新梳理思路,把目光放在了抛尸的纸箱之上。一开始警方找来了三十多种车型的轿车来装,结果都是合不上后备箱。如果是放在后座的话箱子的四角便会挤压,但在抛尸现场的盒子四角并没有挤压。警方就推断凶手只能用货币和平板车来进行抛尸。再结合用来装尸体的纸箱本身相当完整,虽然底部有拖拉过的痕迹,但并没有太多损坏。

    这显示行凶现场不会距离弃尸地点太远,第一现场肯定就在跑马地附近。

    但接下来的调查就比较不顺利了,警方盘问了跑马地附近的居民,却未能找到嫌犯或有新的突破。

    就在案情一筹莫展之际,专案组的一名警员想起了卞玉英同学的证词,说她生前爱吃甜点、冰品,每到跑马地必来这家店光顾。于是警员把目光看向了距离现场不远的安美雪糕店。这条线索报给了贝亚,贝亚当即命令警员前往雪糕店调查。

    通过他们调查发现,雪糕店在卞玉英遇害当晚,只有一位兼职店员欧阳炳强在上班。同时雪糕店的阁楼也正好是一个小型工厂。这一切仿佛让警察感到了真相的到来。

    随后法医在卞玉英的指甲缝中,提取到了一些衣物的纤维,其中的部份与欧阳炳强的西装吻合;此外,被害人左手腕处发现的纸条、背部沾黏的纸屑等,也符合雪糕店工厂里的物品。

    依据着现场的环境证据,在没有证人证言的情况下

    警方锁定欧阳炳强就是谋杀卞玉英的嫌犯。

    尽管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没有其它更强力的证据,但在总督察光头神探贝亚的带领下,侦办跑马地纸盒藏尸案的小组,就这样逮捕了来自中国的欧阳炳强,宣告破案。

    此时距离案发时间不过半个月。欧阳炳强却迟迟没有认罪!

    警方对他软硬兼施,不仅刑讯逼供、扮成受害人鬼魂吓他,但他仍处变不惊;到了要起诉的时候,他坚决不承认谋杀罪名,也不愿为了逃避死刑,屈就承认误杀罪。

    我没有杀人!从头到尾,欧阳炳强对命案的供词都如此一致。

    然而,不管他如何坚称无辜,审理命案的法官与陪审团并不买他的帐。

    法官显然接受了警方的说法,认定被害人曾经到雪糕店使用电话,而被害人身上找到的衣物纤维必定属于被告的西装上衣;警方另外找来了两位证人,声称她们曾遭欧阳炳强用火烧裙,法官也采信了这个证词。

    那么这些证据能站住脚跟吗?

    首先被害人身上的衣物纤维,与欧阳炳强衣物符合的部分,仅是颜色跟种类相同,鉴识方面无法证明确实细节到欧阳炳强的那件衣服;也无法证明被害人身上的纤维就是那天晚上与欧阳炳强接触得来,那么被害人是否是在店内吃雪糕时沾上欧阳炳强的衣物纤维呢?

    而警方提出的两位证人,是否是警方为了坐实欧阳炳强杀害卞玉英而自己找的虚假人证呢?

    最终,陪审团仍然宣判欧阳炳强谋杀卞玉英罪名成立,法官则判他死刑。

    即使到了这一刻,欧阳炳强仍然坚称无罪,他的妻子张金凤则不断寻求为丈夫上诉的机会,聘请知名的律师为之辩护。

    然而,历经三审,法院仍维持死刑判决,即使到了伦敦枢密院也无法翻案。

    但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欧阳炳强最终被改为终身监禁。对于整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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