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都市言情 > 全职大主播:开局魔都五套房 > 第三百零二章 I got a ring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当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变老,the  day  you  went  away……”

    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歌,庄达妃便告辞离开了,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的,她怎么好意思再一旁当电灯泡。

    而且……

    谁也没有吃狗粮的瘾。

    “李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从录音棚出来,庄达妃便迫不及待的询问制作人李恒彬。

    这位李老师还是杨蜜介绍的,看上去非常清瘦的一个年轻人。

    名气不大,但是在圈子里倍受推崇,很多歌手都愿意与其合作。

    就是……

    “歌曲本身非常优秀。”

    还真的是像杨蜜说的那样,性格过分耿直。

    歌曲很优秀,潜台词也就是在说……

    本姑娘的唱功配不上这首歌呗!

    “这首歌是谁写的?”

    李恒彬非常好奇,优秀的作品很多,但是质量这么高的,却并不多见。

    只可惜,这首歌本身以庄达妃的能力很难驾驭。

    “六哥!”

    李恒彬闻言,试探着问道:“是张恒?”

    见庄达妃点头,李恒彬沉默片刻,道:“这就难怪了。”

    张恒出现的时间很短,但作为音乐人的产量非常高。

    每一首作品,李恒彬都听过,最近那首《执子之手》,他就特别喜欢,还特意发微博向所有人推荐。

    “休息一下,等会儿我们再继续。”

    李恒彬说完,便起身离开了。

    他和杨蜜是朋友,这次庄达妃也是杨蜜介绍过来的。

    可是拿到曲谱之后却发现,他并不需要做什么。

    张恒给的曲谱已经连编曲都完成了。

    他要做的就是将伴奏合成。

    等李恒彬离开,庄达妃第一时间打给了杨蜜。

    “喂,蜜蜜姐!”

    “怎么样?怎么样?”

    杨蜜一直在等庄达妃的消息。

    “李老师说……这首歌的质量非常高。”

    能得到李恒彬那种死脑筋的夸奖,就可以证明张恒没有糊弄事。

    “他说没说,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我也不知道,蜜蜜姐,听李老师的意思,我感觉,这首歌让我开唱……有些浪费了。”

    “别听他瞎说,你不唱谁唱?要是不顺利,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录,这个我有经验。”

    你当然有经验。

    那首《爱的供养》当初可不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录下来的。

    “听你这么说,我都好奇了,那狗老六给你写的歌到底什么样,要不……你唱一遍。”

    啥?

    让我在电话里给你唱一遍!

    这首《第一次爱的人》要表达的是对爱人离别的伤感之情。

    以第一人称视角,对自己曾经的恋情展开回忆,从头到尾都是对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的复杂心境。

    你确定要我在电话里唱给你听?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那……好吧!”

    这可是你要求的,等会儿别说我往你的伤口上撒盐。

    庄达妃酝酿了一下感情,她可没有张恒那本事,一开口就自带精神打击的属性。

    “灰色的天,你的脸,爱过也哭过笑过痛过之后只剩再见,我的眼泪,湿了脸,失去第一次爱的人竟然是这种感觉……”

    咦?

    突然就有感觉了。

    刚刚连着唱了好几遍,李恒彬都说感觉不对。

    现在只唱给杨蜜一个人听,感觉……

    我该不会是个拉拉吧?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一点点慢慢的死掉……”

    就是这个味儿。

    不单单是失去爱的人之后的心痛,更多的应该是怀念。

    有了,有了!

    庄达妃越唱越兴奋。

    杨蜜呢?

    这会儿整个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写这首歌是来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着你,走过街,还穿着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双球鞋,银色手链,还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点也没有因此改变……”

    尽管那段感情脏了,但毕竟是第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恋,哪怕是被杨蜜当做平生之耻,可每次只要想起来,心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有一天也许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来,应该要怎么笑,第一次爱的人,他的坏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觉的部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啥情况?

    老板,就剩下最后几句了,能不能听我唱完啊?

    等庄达妃再打过去,却发现杨蜜已经关机了。

    呵呵!

    该!

    杨蜜此刻正在极力控制着情绪,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给我等着。

    好半晌,终于平复了情绪。

    深吸了口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田主任,我是杨蜜,上次咱们说的那个事,您现在有时间吗?咱们聊聊!”

    张恒还不知道,他又要被杨蜜给卖了。

    此时他正和赵金麦从一家纹身店出来。

    上辈子,身边一起玩音乐的朋友,每个人身上都是描龙画凤的,只有张恒从来没在身上扎过一个花。

    今天,却做了一个出格的举动。

    “喜欢吗?”

    张恒摊开手,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刺青。

    zjm!

    三个英文字母围着手指环成一圈,正是赵金麦名字的缩写。

    赵金麦同样伸出手,在她右手无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两个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样。

    “要是让我妈看见,不会打死我吧?”

    嘴上这么说,可赵金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担心害怕的模样,反而显得格外兴奋,恨不能拍张照片给王榕发过去。

    张恒牵起赵金麦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拦着。”

    赵金麦也笑了,心情说不出的满足。

    i  got  a  ring!

    她又想起了这句歌词。

    现在,她真的得到了。

    刚刚在纹身店的时候,技师还曾反复向他们确认,像这种微型纹身,一旦纹上,以后就算是想要去掉。

    俩都是娱乐圈的红人,今天爱的死去活来,恨不能把对方的照片纹在身上,可明天呢?

    赵金麦在明白了张恒的想法之后,态度非常坚决。

    她不会后悔,同样的,她也相信张恒一定不会让她输。该站采集不完全,请到原文地址:(https://www.dynxsw.com/book/488745/99612595.html)阅读,如您已在悠闲小说(https://www.dynxsw.com),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该站采集不完全,请到原文地址:(https://www.dynxsw.com/book/488745/99612595.html)阅读,如您已在悠闲小说(https://www.dynxsw.com),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