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煜是被一阵香软甜腻的香气给熏醒的,这香气不是他屋内惯用的草木香。

    他皱着眉,不耐烦地睁开眼。

    一睁开眼,一截女子的皓腕,便映入眼帘,白皙温润,羊脂玉似的,正横跨过他头顶上方。那股香软甜腻,便是由此而来。

    “爷,可是奴婢吵醒您了?”一道娇柔低婉的声音随之响起。

    孟煜微微眯起眼,隔了好一会,才瞧清了人,是崔萍萍。

    “疾风人呢?我记得值夜的该是他。”

    “爷,这都天光大亮了,您这还念叨值夜呢!”崔萍萍捂着嘴,轻笑起来。

    时下虽已入冬,但孟煜屋内的炭火烧得足,不见一丝寒意。所以,这会儿崔萍萍身上的衣衫,也就格外单薄。

    她仅贴身穿着月白色的小衣,外罩着一件桃红色绸缎小袄。

    此时,她以正要整理床铺的姿态,俯身在孟煜的上方,衣襟那处领口大开,松松垮垮的,让人一眼能就看清小衣里的风情。

    这爬床勾引人的意图,昭然若揭,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

    孟煜勾起唇角,懒洋洋地笑。他支起半个身子,斜靠在床头,看崔萍萍对他大卖风情。

    他本是戏谑地,漫不经心地看她表演,可看着看着,他的眼神就变了,变得幽深难测。他注意到,在崔萍萍的手肘内侧,有两颗小小的,淡红色的痣。

    一片雪白的肌肤,忽地在孟煜脑中浮现,那浅浅的,圆圆的凹处,有三粒红痣,其色烈烈艳艳,如妖火一般,勾人心魄,让人恨不能一口吞下。

    孟煜的喉头一阵滚动,心口蓦地窜起一把火,直烧得他口干舌燥,十分难耐。

    他很想将人从兰宅里抢住出来,然后抱住,死死的按在怀里,狠狠温存一番。

    想像着那三粒胭脂痣,会在他指尖绽放,愈加的红艳,想像着甘采儿在他手中颤抖,无助,甚至哭喊孟煜竟没能忍住,闷哼了一声。

    崔萍萍服侍孟煜多年,见他眼神忽地变了,知他已然动情。于是,她便低垂下头,露出雪白纤细的脖颈,极其柔顺地道:“爷,可要奴婢服侍您?”

    她跪坐在孟煜身前,尽显谦卑柔弱,还带着一丝楚楚可怜。是个男人,就很难拒绝如此美色。

    孟煜伸出手,挑起她下颌,温柔地,一下一下轻抚她的脸,漫不经心地笑着。

    “你这么喜欢服侍男人。不如,爷把你卖到勾栏瓦舍,让你服侍个够,可好?”

    崔萍萍给吓傻了。

    这次孟煜回府后,就再没让她近身服侍过,更别提床第之间的事。这让她十分焦虑,担心孟煜对她失去兴趣。

    所以,今日她刻意精心打扮一番,大着胆子投怀送抱,以图勾起孟煜往日的热情,对她再度欲罢不能。

    她就不信,一个二十郎当,正值年轻气盛的男人,还能抵挡得了美色诱惑。

    可她听到了什么?

    孟煜说要将她发卖到勾栏瓦舍那等下贱地方去!!

    崔萍萍整个人木头一样,僵在那里。她瞠目看着孟煜,而后者,眼角眉梢微微上挑,含着一抹浅淡的笑,薄凉且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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