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这才反应过来,他眼神已经盯着对方神秘部位,多少有些不尊重人。
他急忙转移视线,仍是一副正色,继续道“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行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姜红菱方才聚集的杀意顿时又消散了,嘴里喃喃自语道:“对月行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句跟《长安古意》中的,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妓女们最向往的爱情。
姜红菱用诧异的眸子看着林平,分明是个不修边幅的纨绔子弟,却为何知道《长安古意》又能吟诵出对应的诗篇?
好奇,是每个人内心的本质,倘若林平是名风度翩翩的公子,能吟诵出此诗不足为奇,姜红菱也只是佩服,然而,林平的性格、打扮怎么看都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如此一来便产生了一种神秘感,让人想了解,毕竟谁都喜欢一个有趣的灵魂,况且这灵魂外的皮囊也是极品。
如果说姜红菱犹抱琵琶半遮面是因为研究过男性心理学的话,那林平此刻的表现就是研究过生物心理学!
不论男女,不分物种物种,都对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
姜红菱突然仰面抱拳,双腿弯曲交叉,尽显女子的柔情,轻声道:“不知小女子可否为此诗谱曲弹唱?”
“什么?姜姑娘要替这厮谱曲弹唱?”
张宏远等等气的咬牙切齿。
梧桐苑内也不乏一些瞧不起林平的文人才子,俱是瞪大了眼珠子,鼻孔里冒烟。
当然,这几日林平在江城内的表现相当拉风,多数人是钦佩他的,俱是大声喊着:“郎才女貌,在一起,在一起!”
……
林平眼线一黑,偷偷的瞄了小胖子一眼,这货要是回去打小报告的话,自己有几条小命也不够用的。
然而,小胖子并没有理会众人,一双放光的眼神痴痴的盯着姜红菱旁边的小姑娘,口水从嘴角不停的流出。
唉……为何从古至今,人们总是爱起哄呢?
林平无奈的摇摇头,纵然脸皮厚过城墙,竟也泛着黑红。
“这只是一首绝句,不好弹唱,倘若姑娘喜欢的话,在下还有一曲。”
林平委婉的拒绝,倒不是怕成为众矢之的,而是怕跟妓女接触太多引起城主的不满。
林平知道姜红菱是聪明人,多半会拒绝自己的好意,两人全当是萍水相逢的打个照面。
“小女子洗耳恭听。”
姜红菱的声音更加甜美,明眸弯成一条月牙儿,面纱下的脸庞也在颤动。
“笑了!菱纱姑娘笑了!”
看客们俱是一怔,下巴差点落在地上。
姜红菱进入梧桐苑有一段时间,却从没人见她笑过,甚至有人豪掷千金为搏美人一笑,都不尽如意,林平这厮只是动了动上下嘴皮子竟能让美人一笑。
“林公子这口活无人能及,是我等学习的楷模!”
一名钦佩至极的文人公子弓腰抱拳道。
你这个黑粉……你才口活好,你全家口活都好!
林平心里暗骂道,他最向往的是真刀实枪的厮杀,而不是打嘴炮。
林平所说的曲是真正的曲,而并非诗词,红口白牙的读出来索然无味,而自己那点破锣嗓子又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最好的办法就是写出来。
“小李子,纸笔伺候!”
林平大手一挥,就要龙飞凤舞的写着。
这种打下手的事情,李明轩轻车熟路,不消片刻笔墨纸砚俱是准备齐全。
只见林平把一张宣纸平铺在面前的桌子上,五指攥着毛笔,几次三番要下落却都退了回来。
没办法,他不会毛笔字,还不如在宣纸的一角放只屎壳郎,另一角放一个粪球,最后爬出的路线也要比他的字漂亮。
“有没有铅笔。”
林平的表情有些尴尬,补充道“烧黑的木炭也行。”
铅笔一词,李明轩自然是没听过,但是木炭却随处可见,麻利的从梧桐苑的灶膛里取来一根。
当林平手握木炭的时候,萌生出一种久违的感觉,节奏明快、笔势流利的开始写着。
看着密密麻麻的小字突突直冒,祝小吉等人俱是瞪大了眼珠子,这速度未免有些匪夷所思吧……
看上去分明是在乱涂乱画,一个个小字却是浑厚有力。
其他几个败家子震惊不已。
姓林的,你呀不厚道,说好了一起败家,你却成了书法家,这让我们三个一无所长的家伙怎么活?
随着笔锋不停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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