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已经开始发冷汗,她咬着牙挤出一个大笑脸,“没事没事,就是吃多了辣的得免不了多跑几趟厕所而已。呵呵,那个谢总,我忽然想起下午公司还有急事要处理,这就得赶快赶回去,您和小周继续吃,打扰雅兴了真是不好意思,改天有空我回请当作赔不是。”
他脸色迟疑了一下,然后说:“既然杨小姐有事当然不能再耽误你,不过你要回公司的话不如我让小周开车送你吧,我看你脸色不太好还是要多休息。”
“不用不用,怎么好意思蹭您的车呢?我出门叫个出租就行!不打扰了,您继续吃好喝好!”说完这句便牟足了劲儿地冲了出去,完全不敢回头。
谢林森,怎么再见到你两次我都是落荒而逃呢?
俗话说美味不可多用,吃多了就必然要出问题,更何况是这顿来路不明心术不正的免费午餐。中午落荒而逃的结果就是回到公司基本上已经罹患残废。把拟好的企划往王大帅桌上一放,杨沫整个人就已经瘫倒在椅子上起不来了。
“杨沫,你这又是怎么了?吃撑了啊还是吃撑了啊还是吃撑了?”王大帅乐哈哈地问。
杨沫同志的食量是惊人的,对食物的顽强斗志是值得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这一点,已经是他们美仁公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传奇了。
“去去,别烦我,忧郁着呢,我都难受死了。”杨沫一翻白眼,对这个上司完全没有半点敬重,绝对的不卑不亢。
“哎,我看你这脸色真的不对劲儿,行不行啊你?怎么了?”王大帅凑近了看着她问。
“大帅,这你都没看出来?小沫同志这明显是阿姨来了,失血过多啊!”一旁的陈松一句道破了天机。
如果杨沫此时还有平时的百分之一的力气,陈松的小命也撑不到今天下班。可现在她就是一个蔫儿柿子,任人蹂躏啊!只好用无比幽怨的目光游魂似的追杀着陈松,“陈小松,东西可以随便吃,话可不能随便说!”
陈松那鬼精绝对的欺软怕硬欺善怕恶,对于杨沫的这些言语威胁根本不买账,一个鬼脸抛过来气的杨沫吐血。倒是王大帅吓了一跳,“陈松啊,别乱说话,人家小沫怎么着也是个女孩子,你可不能毁了人家的贞洁!”
大帅说话一向豪气云天,不分轻重。杨沫更想死了。
陈松无奈的一摆手,“大帅你就相信我吧,小沫这样肯定是中彩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上次咱们几个搞那个校园的场子,连轴转了一周,最后一天她倒下光荣牺牲时候就是这脸色,只不过今天这牺牲的有些蹊跷,小沫,你到底做了什么亏心事?”
杨沫无语,虎落平阳,这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王大帅一听觉得有理,便紧张地问:“行不行啊你,小沫你要是坚持不住就回家吧,剩下的事都交给陈松帮你做!”
杨沫一听立马行了个军礼给大帅,“那我就先回去了,同志们,革命尚未成功,你们加油!”说完冲着陈松回敬了一个鬼脸。
那家伙哭笑不得,“大帅不能这么偏心啊!哎哎,小沫你等等,你一个人回去行不行啊?要不我送你吧?”
可是杨沫早已经忍着剧痛奔出了办公室,这就是有希望就有力量。可是她心里很明白,王大帅和陈松这俩兄弟一唱一和的,其实心里都是为了她着想的。特别感动,是说不出口的真感动。
匆匆回到了家,吃了止痛药,还是难受。中午还一副吃不死他不罢休的架势,现在就挫成这样,报应来得真快。
洗了澡窝在沙发上,一边自我反省着人呀就是不能太得意忘形,一边喝着温开水暖着胃。还好,还好,她还有这个房子,她的小家,多安慰。无论在外面经历多少风雨,收多少委屈,只要一回到家,这颗漂移不定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踏实下来。虽然这个家里也是空无一人的,可她就是能安心。
腰间的胀痛蔓延到小腹,觉得肚子里的器官好像被拧了麻花辫,钻心的疼。她这个毛病是从小就落下的,小时候家里太穷烧开水很费柴,于是他们家就都用凉水洗头发。那时候也没人告诉她,经期来的时候不适宜洗头,尤其不能用凉水洗头。所以她的经期一直不正常,而且痛得要死。
她还记得十二岁第一次姨妈来的时候,她痛得都哭了,这不止是源自于幼小心灵对未知成长的恐惧,也是因为真的痛。那时候妈妈就让她躺在家里的床上盖着厚厚的杯子,然后温柔的伸手进被子里帮她揉腰。多么温暖而慈祥的往事。
比起当年,现在的她是有多幸福?这座房子她最爱的不是那个有着一张一米八宽席梦思的卧室,而是那个被浴缸和厕所挤占的狭小浴室。
那个水龙头,只要轻轻向左边一拧便有源源不断的热水流出,当年她第一次用的时候真是又惊又喜。多好,她终于不用拿着热水瓶下宿舍楼去打热水回来洗头了,在这个家,幸福只要轻轻一拧水龙头就来了。
她还记得母亲告诉她将来结婚了就不疼了,这是过来人的经验,可她却完全不理解这其中的含义。一直觉得特别奇怪,为什么结婚了就不疼了?
总算捱到长大了,模模糊糊地开始有了点意识母亲到底指的是什么了,可结果后来惨痛的事实告诉她,妈妈说的话并不准。因为她那个年代还不清楚这世上有一种结婚叫闪婚,以及闪婚之后的下一步骤,叫做闪离。
所以她还是疼,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结果却被一阵敲门声惊扰了回故乡的好梦。她吓得一个激灵,这么晚了谁会敲她的门?这个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警惕地走到门口,从猫眼儿里看过去,一张模模糊糊的脸,熟悉又陌生。
“杨沫,开门。”他在外面喊着。
心里一紧,还是不情不愿地开了,小心翼翼地说:“谢总……”后面卡住,本想问“你来干吗”,可马上想到这是他的房子,硬生生地吞回去。
他优哉游哉地走进来,细细打量着这个温馨的小家,他从未进门的“家”。
“看来这些年你过得不错嘛。”目光也是悠悠然的,语气完全没有一丝的生疏。
一句话说完,杨沫就心死了,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原来他还记得她。
“谢总,你是来回收房子的吗?那个,能不能通融半个月,我得找一下房子才能搬走。”都不敢看他,心里冒冷汗。他如果不答应,她今晚扫地出门也是必须的。
他眼里满是诧异,盯着她看了许久,她抬起头来正好撞进这对深深的眼眸,突然发现,其实谢林森长得也挺好看的。虽然眉眼不算精致,但气质极佳,果然是镀金着金边的少爷,只可惜一肚子花花肠子。
对于这个和今天中午完全相悖的结论,她归结于自己此刻太过紧张而导致的大脑充血头晕眼花。
她忘了,她是在家,只穿了件睡衣,其实是件大号t恤,刚刚盖过臀部,领口也被洗得很松,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洗过的头发还有些微湿,因为紧张而看似灵动的眼睛竟也有些楚楚动人。
他怔了一下,然后坐下,好像回到自己家一样自然,“你的身体没事吧?”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却实实在在问到了她的痛处。心里好奇他怎么还记得,却没问出口,只是随便答应着:“嗯,没事了,已经好多了。”
莫非他这么晚突然来访就是因为担心她的身体?呸呸呸,又开始异想天开了。
“没事就好,你弄点吃的吧,我饿了。”他故意不看她,语气也是极放松的。
心里骂着“你算老几,大晚上的突然跑人家里来要吃的?”可还是乖乖去做了一碗面条,这就是寄人篱下的悲哀。怕他嫌弃不好吃一狠心加了两个蛋,两个蛋啊!
他吃得也不客气,可依旧是斯斯文文的样子。有钱人家就是教养好,披着羊皮的大灰狼都能这么绅士地吃面。谢林森,你从来都不知道你前妻煮的面这么好吃吧?
“每年清明,我奶奶坟前的花都是你送的吧?”又是吃到一半没头没脑地问。
她没说话,只是默默点点头。那可是个好奶奶,绝对精神矍铄的一个老太太。那一年她高二,暑假回家的时候发现隔壁小院里居然住了人,要知道那可是荒废了几十年的土房子。
她也就是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有几个小屁孩在偷摘人家院子里花盆里的花,于是当仁不让以大姐姐身份路见不平了一把。
谁知道那之后就和这位姓谢的老奶奶成了朋友。谢奶奶十分活泼,竟然和十七岁的杨沫完全没代沟,有事没事俩人就搬俩小板凳坐在院子里聊天,讲的都是她老人家年轻时候的事情。
后来一个暑假过完杨沫回到县城念高三,高考发榜了第一个就想要跑回家去告诉谢奶奶。可回到家才听说奶奶已经被儿子接走了,当时可真是伤心得不行啊。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位谢奶奶可是位大人物的结发妻,因为老伴去世太过悲痛又加上和儿子媳妇闹不和才一气之下自己回了乡下老家。原本孤零零地过日子却遇上了杨沫这个开心果。因缘际会就是这么巧妙。
再接下来事情就变得更奇妙了,杨沫大二那年接到家里电话说有人提亲,而对方就是这位谢奶奶的孙子。老人家执意要在临死之前看到孙媳妇过门,于是谢家一干人等也只能麻利地搞定一切。
结婚前杨沫去医院看过谢奶奶一次,老太太见到她就抓住她的手给家里人看,“现在这年月的年轻姑娘,还有哪个手上是有这么多茧子的?这才是真正能持家的好媳妇!”
杨沫从那天开始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架到了谢家孙媳妇的位置上,就像鬼迷了心窍一样的,竟然也有了一种诡异的使命感。
这种感觉甚至和谢林森这个人根本无关,以至于离婚四年,她始终忘不了清明时候去给奶奶扫墓。但还是有顾忌的,她还真怕遇到谢家的人,所以每年去的日子都比清明提前几天,也总不忘带上奶奶喜欢的月季花。
“所以你记得这块手表?”他继续问,依旧是淡淡的语气。
又是默默点头,不说话是因为没什么好说的,说多了就带出情绪,成了名副其实的弃妇了。
那是奶奶亲自握着他的手给他戴上的,当时也给了她一个礼物,是一只金镯子。她一直珍惜着收藏没敢戴出来过。想过要不要还给谢家,可又舍不得,毕竟那是奶奶给的,象征了她和奶奶之间的友谊。她一直是个念旧的人。
她还记得那天下午她打电话给老家的妈妈,告诉她奶奶给了她一只金镯子。妈妈感动得都哭了,千叮咛万嘱咐的要她对谢家的人恭敬守礼,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媳妇。
从提亲那天起,她的出嫁,在他们家乡便一直是个佳话,心地善良的女孩就会有好报。也有看得眼红的,不过是帮老太太做点农活而已,居然就能借着奶奶的东风飞上枝头了。
这其实和那个救了条白蛇的许仙有一拼。只不过许仙得到的是白娘子的以身相许,她得到的是老奶奶孙子的以身相许,虽然第二天就离了。连法海出场的机会都没有。
她一直没敢告诉家里她早已离婚,父母年事已高,伤不起。所以这些年她始终不敢回家,还要拼命努力地赚钱寄回家里让他们知道她过的是好日子。
想到这里她就又是一阵心痛,回过味来,才发现罪魁祸首就坐在她面前优哉游哉地吃她煮的面!差点没背过气去。
“呵呵,真有意思,那天那块表丢的时候我真是慌了,好在被你捡了送回来,结果再想一下居然是给你捡到了,你不觉得挺逗的吗?”他笑着掏出一块手帕抹了抹嘴。
又想起那一晚她经受的成人教育,咬牙切齿地板着脸说:“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好笑的。”
他把手帕叠好又放回衣兜里,温文尔雅的样子好似完全没有把她刚刚的辩驳放在眼里。“这些年你变了不少,我差点认不出你。”他慢悠悠地说。
这句话到底是褒是贬?她该笑该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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