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彼岸,初冬第一场雪洋洋洒洒从空中落下,给整个天地镀上一层银白色的薄纱。
叶槐刚从外面回来,抬脚上台阶,准备开门。
身后灼热的视线,极富存在感,让她想忽略都不忽略不了。
转身朝着视线的方向看去,一道修长的身影站在马路对面的橡树下。
双手插在黑色羊绒大衣两侧的兜里,脖子上围着黑白纹格围巾,头发长了一些,发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戴着一副细框眼镜,整个人气质矜贵儒雅。
样貌倒是没怎么变,只是不去田间劳作,皮肤变白了一些。
见叶槐注意到他,伸出右手用力挥了挥示意,径直朝她走过来。
闲庭信步的姿态,却比往常过快的速度,显露出主人的急切。
“媳妇儿~”
一开口还是熟悉的味道。
一过来,就从自己脖子上把围巾拿下来,套在叶槐脖子上。
极其自然,一手接过她手里的包,一手牵过她的手。
发觉她的手指冰凉,皱眉关心道:“怎么不戴手套?手都成冰块了!”
说话间将她的手包在自己手掌里,放在大衣口袋里。
“不习惯戴手套,干嘛呀,都已经到家了,快松开,我还要开门。”
叶槐用力抽了抽,对方反而握的更紧。
被她瞪了一眼,才不情愿地瘪嘴松开。
“上次不是说公司大楼建造在关键时期,你这个总助应该很忙,年底之前都没空?”叶槐脱下外套。
一边换鞋一边侧头问,沈遇安帮她把拖鞋拿出来,蹲下来熟练地给她换上,自己才跟着换鞋。
“嗯,来见你最重要,每个月一次,再忙也要抽出时间。”
“嘴怎么越来越甜了……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是不是跟钱来他们学坏了?”叶槐嗔了他一眼。
谁知道对方连忙举手表示,自己绝对没有,都是发自内心的想法。
“好吧,是钱来出差回来了,有他在,老板才放我出来。”
沈遇安边解释,边去厨房打开冰箱,拿出自己上个月采购的牛排解冻,在解冻的同时,撸起衣袖清洗水果,切好后放在茶几上。
“冰箱里的东西怎么都没怎么吃?先吃点水果垫垫肚子。”
对方每次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投喂叶槐,这几年已经成了习惯,叶槐让他先别忙,刚下飞机,还是先歇一歇。
自从第一次给他买了套西装,对方像是将西装焊在身上,无论何时,都是穿着整套定制西装。
家里放着数不清的衬衫夹,如今袖箍都开始戴上了,整个人正经中透露着不正经。
“最近忙着答辩,太忙了,没空做。”
目光落在他鼻梁上的眼镜,疑惑地问:“我怎么不知道你眼睛不好,什么时候开始戴眼镜了?”
听她这么问,沈遇安不自在地扶了扶眼镜,红着耳朵问:“是不是不太好看?”
不好看他就不戴了。
“没有,挺好看的。”感觉更禁欲了。
叶槐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上涨,沈遇安反而像酒一样,愈发香醇,第一次看他戴眼镜,镜片后的眼眸瞥过来,让她心脏控制不住地加快。
“还以为你近视了。”叉起一块苹果,塞在嘴里,装作自己没有被勾引到。
沈遇安见她掩饰的小动作,轻声笑了笑解释:“没有,老板说我们戴眼镜看上去斯文一点,出去好谈事情,刚买的,戴着适应适应。”
他的老板是刀疤,两年前老爷子去世,因为投资股票失败,亏损了很多。
刀疤听了沈遇安的话,在崩盘之前及时收手,挣了很大一笔,老爷子才不会听儿子的话。
损失惨重,刀疤其他异母兄弟同样亏损严重。
经过那次失败,本就身体不好,受了打击的老爷子,没多久就病倒,临走前,留下遗嘱,将手里剩下的产业一半分给了刀疤,另一半其他几个私生子分了。
因为遗产分配不均,刀疤被其他兄弟针对,在沈遇安和沈钱来的建议下将产业往内地转移,如今发展的不错。
在全国开了不少分公司,去年在北城买了一块地,在建总部大楼。
一路走来,沈遇安起了不小的助力,在关键时候总能帮助刀疤破局,现在已经是对方最为信任和器重的手下。
连总部大楼建设都交给他全权负责。
“这次还是待一天就走?”叶槐靠在他肩膀上享受他的投喂。
“不了,请了长假,等你一起回国。”
“你的周扒皮老板终于舍得给你放长假,我还以为你要卖给他了。”叶槐调侃道。
心情是很愉悦的,她明年博士就能毕业,答辩已经过了,就等后续的流程走完。
临床实习的医院给她发了消息,希望她毕业后继续留下来工作。
博士导师是权威的脑科专家,也是多次期望她能够进他的医疗机构工作。
但是叶槐都拒绝了。
这边条件待遇的确比国内好很多,但都不是她想要的,她有要回北城的理由。
除了沈遇安,还有当初极力推荐,帮她申请公派留学名额的王教授。
叶槐在这里的表现中规中矩,不突出也不拉胯,卡在不上不下的位置,没有天才到让人强制留下她的程度,她拒绝,对方也只是面上礼貌露出遗憾的神情,没有多加挽留。
“没有,我是媳妇儿的,怎么能卖给别人,就算是老板也不行~”
沈遇安假装委屈地看着她,他知道自己越示弱,叶槐越激动,根本受不了。
抓住这点,他这些年已经摸清了叶槐的癖好,讨到不少福利。
在生意场上混了多年也不是白混的,见识过各式各样的人,沈遇安整个人发生脱胎换骨的改变,心思变多了,不再是当初的愣头青,对叶槐的感情却是愈发深厚,也明白叶槐到底对他有多妥协。
这么好的媳妇,这么好的叶槐,他这辈子都不会遇到第二个。
当初自己做的实在过分,怎么能够只因为心里的自卑就想要放手这么重要的人?
幸好,他没有失去她,不然会后悔一辈子。
两人待到年底,叶槐学业结束,基本没什么事,就动身回国。
回国的同时,叶槐以投资中间人的名义开设的医疗器械研究机构里的成果和人才,随她一起回去。
在国外这些年,她不仅仅只是读书而已。
股市风波中全身而退,收割大笔资金,将资金投入到研究中,高价拉拢研究人才。
原先的投资中间人已经成为她的人,当初的股市动荡,对方事业收到冲击,幸好叶槐让他及时抛售,为他挽回了一部分信誉。
受到打击后,转行了,在帮叶槐做事。
对方能力不错,没什么国家忠诚感,又佩服叶槐的眼光和能力,叶槐算是救他于水火之中,还是值得她信任。
沈遇安在飞机上看到跟着回国的金发男人,眉头紧皱,试探着询问:“他怎么也跟着来了?”
“谁?”叶槐没听清,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又看到沈遇安眼里的防备,笑了,勾着他的手心安慰,“比利只是回去谈合作的事情,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是嘛!嗨,比利,好久不见!”沈遇安立刻放松下来,心情愉悦地跟对方打招呼,还邀请对方回家做客。
比利一头雾水地看向叶槐,眼神询问沈遇安到底受了什么刺激,以前每次看他都冷着脸,还从没受到这么热情的对待。
在比利受宠若惊的神情中,叶槐耸肩笑着挑眉。
不管怎样,老板的丈夫态度友好,比利还是很高兴。
回到北城,两人先去顾家接沈幸运,顺便将礼物送给顾医生夫妇。
沈幸运已经上初中,人长高不少,快一米八的大个子,站在叶槐面前,还不太好意思。
小声喊人,“妈,爸……”
一家三口聚少离多,沈幸运在顾家长大,人也很懂事,知道叶槐和沈遇安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态度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只是孩子大了,青春期,难免有些叛逆,头发偷偷烫了卷,在叶槐好几次朝着他头顶看去的时候,幸运不自在地用手指顺了顺。
红着脸解释:“最近流行,我有点好奇,就去烫了烫……”
“没事,挺好看的,摸着很舒服,像只小绵羊!”叶槐笑着踮脚伸手摸了摸。
手感不错!
回家后就是打扫院子的卫生,刘婶他们早就搬了出去,整个院子只有叶槐一家三口,沈遇安找人重新修缮过院子,添了不少东西。
山石流水,花鸟鱼池,只是冬天,看不出百花齐放的美景。
三人收拾完院子后,没两天就要过年,先去了一趟公墓,去祭拜叶父叶母。
再去秦教授家里吃饭,秦教授在收叶槐之后,又收了两个弟子,一心投入到中医教育事业。
叶家的医书,在和叶槐两人分析改良之后,整理成册,公开发布。
国内的医疗水平在这些年还是比较落后,发展也很缓慢,大部分的乡镇连正经的医生都没有。
出现不少赤脚医生,依靠自身的经验和能力拯救不少病人,但是总归有些人是有真本事,有些人的能力有限。
秦教授在了解情况之后,沉默了很久,才将整理的经验拿出来,期望能够有更多的人得到正确的治疗。
对方征求叶槐的意见,毕竟里面极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叶家祖上传下来的。
治病救人,造福人民的事,叶槐自然不会拒绝。
能够救人的医术才是值得流传下来的医术,藏着掖着算什么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宗旨?
她相信就算是叶父叶母活着,也定不会反对秦教授的决定。
年后叶槐博士毕业,在她的投资,跟政府合作之下,北城医院开设中医科,改名为中西医结合医院。
秦教授将私人医馆并了进来,带着一帮学生和两个弟子,将中医科室撑住了。
叶槐进入到脑外科,成为王教授的同事。
结束两台手术后,叶槐换好衣服,请假提前下班。
“小槐,今天怎么走这么早?”有同事问。
叶槐可是跟王教授一样,简直是把医院当家了。
人家不仅是出国留学的高材生,年纪轻轻就要升副主任医师了,更重要的事,对方写技术论文,发表技术期刊跟喝水一样简单,手术成功率还极高。
只要她说能治,就一定能治好,还从未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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