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吾其实打生下来起……就是有灵性的,所以他才能修成这千年来最具战斗力的妖。
他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了。
彼时,他还是一只小狐狸,被林子中的老虎咬伤了腿。
跌跌撞撞跑下了山,误入人类群居的城镇,那时城镇名为华安城,也就是千年后的华市。
那时名为连城的男人去城中布庄挑选漂亮的布料做衣服。
途经街角时见到那只白毛小狐狸,一伸手便捡回了家。
谦吾本来以为那样爱臭美的男人会将自己的皮剥了,做成毛领。
谁知男人将他带回家,用水冲了冲,便晒在了十五的月光下。
月光之下,小狐狸伤口得以恢复,幼小的躯体得以生长。
许久之后,狐狸方知那日捡他回去的男人叫做连城,是华司的主人,众妖之首。
一个爱美且格外冷清的男人。
将自己捡回去后,便将自己丢在树脚下,不管也不顾。
小狐狸伤好自己捕食,自己修行,他成长的极快,仅仅几年,便修成人形。
又是几年,便逐渐开始战无不胜。
是以小狐狸养成自视甚高的性子,总是无法无天,去挑衅各种妖物。
挑衅妖物,虽然能够胜利,但也总是受伤。
奄奄一息之际,被连城再次捡回来,晒月亮。
如此循环往复,小狐狸没有死,反而越发强大,他与连城也形成了一种很莫名的关系。
小狐狸将连城当成了家中的大人,总会在他绝望之际捡他回家。
虽然连城总是不着调的样子,但是小狐狸很小的时候便打算一辈子追随连城。
后来啊,连城又捡回一颗蛋,鸟蛋。
也是丢到树下,不管不顾。
是小狐狸一天又一天,孵了整整五年,孵出来一个尖嘴小怪物。
其实连城那时年纪也不大,无父无母,从小身居高位。
他冷冷淡淡,不食人间烟火,只顾着自己美丽开心就好。
捡狐狸回去,是因为狐狸长得漂亮,鸳鸯眼像是宝石。
捡鸟蛋回去,是因为鸟蛋长得漂亮,蛋壳亮晶晶的像是宝石。
是的,那几年连城喜欢宝石,像个只懂漂亮的无情草木。
还是后来又修行了几百年,连城渐渐成熟,才逐渐有了雍容华贵的模样。
时光流逝中,连城已经有了责任感,晓得为人长辈、为人老大,要照顾小的。
可是那时狐狸与鸟蛋已经成了雄霸一方的大妖,不需要人照顾。
连城只能连连摇头,这可不怪他。
……
谦吾小心翼翼将黑律孵出来。
小时候的黑律,小小一只,张着手臂,一路小跑跟在谦吾身后,软软的叫哥哥。
后来,谦吾开了一个豆腐坊,赚钱送黑律上书院。
只是豆腐坊赚的钱不够多,他要给黑律买料子舒服的衣裳,买各种书籍,还要买许许多多的蜡烛,让黑律看书。
于是,谦吾便借着自己妖的身份,当起了世间的赏金猎人。
他一面是背负血腥宿命的妖,一面又是尘世间最循规蹈矩的生灵。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
黑律渐渐长大了,长得如同谦吾一般高。
当年总是张着双臂跑的孩童变成了沉闷又古板的成年人,同时也是极为强大的妖。
要比谦吾更加高大一些,皮肤也更黑一些,长相倒是很俊秀。
不爱说话,认死理,偶尔会害羞,很是正直。
黑律从读书起,便想成为一名讼师,为天下鸣不公。
只是这天下许多事情不是他一只鸟能够理解的,他明明按着书中所说,上下求索。
却被恶人诬陷入狱,谦吾花了好多钱财才将黑律捞出。
好在他们是妖,有许多年的时光。
那么便一遍一遍的坚持着自己心中的道,一遍一遍在世间走。
摔倒了,爬起来,重新走。
在风华之地,在妖的世界,谦吾大人与黑律大人威震四方。
是最为强大的妖。
而在现世,谦吾与黑律一直有好好的活。
谦吾不知是何时喜欢上黑律的。
只知道那个他养大的小黑鸟,长大了,闷闷的,又乖乖的。
很正直,很磊落,从不弯腰。
其实还有一点点笨,执拗耿直,让人有一点点心疼,有许多欢喜。
他们是差不多的妖,有同样的世界,同属于风华之地,身后站着连城。
这些都是得天独厚的条件,好似他们天生一对。
总是弓着腰走路的阴郁狐狸,其实脑回路也是很奇怪的。
某一天他问黑律:“阿律,我们会永远这样一起住吗?”
彼时黑律一根筋,很是严肃道:“当然。”
黑律没有多想,他从出生便和谦吾一起,理所当然没有其他想法。
谦吾却在想夫妻便是永远同居同寝,死后同穴。
再之后,按照狐狸的求偶习性,谦吾与黑律打了一架,谦吾赢了。
他单方面与黑律确定了伴侣关系。
只是在人间行走多年,两人都染上了莫名其妙的习性。
谦吾最会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的说话。
黑律通晓所有人类的劣性根。
那日谦吾对黑律道:“供你读书好辛苦。”
黑律回之:“那我给你跳脱衣舞。”
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
再后来,华司的院子里来了一棵小树。
咋咋呼呼,上蹿下跳,谦吾称之为人妖结合物。
其实,谦吾一直没有讨厌桃小玖,毕竟桃小玖有一半是桃花树呢,连城也是桃花树。
谦吾只是觉得桃小玖吵得很,于是总是对桃小玖冷嘲热讽。
后来,知道桃小玖是连城的崽子。
谦吾依旧对桃小玖冷嘲热讽,但是这世间他要保护的人也多了一个,并且有非保护不可的理由。
毕竟,连城不靠谱,不会养孩子。
可终归,桃小玖还是幸运一些的。
他与连城有着血脉的牵连,更重要的是连城长大了,成熟也沉稳了。
也懂得如何去做一个父亲。
……
黑律其实是有些古板,也是有些愚钝的。
就像他花了好多好多年,一点点读书,考了许多许多年,才考上最高学府。
他努力学习人的习性,却也读不懂人类弯弯绕绕的心思。
如今,他努力好久,终于考上研究生,成为一家律所的实习生。
所有杂活累活都由黑律包揽,所有的锅都要黑律来背。
怀有正义之心,敬畏正义的黑律只是古板,但并不傻,他不喜欢自己所处的这个微观社会。
却也不想脱离自己追逐千年的理想。
谦吾是最先察觉到黑律情绪的。
于是在一个夕阳漫天的夜晚。
谦吾佝偻着脊背,趿拉着人字拖,苍白着一张脸,提着一袋子啤酒在律所门前等黑律下班。
可是等了好久,黑律窗边那盏灯依旧亮着。
谦吾还是很显眼的,苍白阴郁的俊美男子,不修边幅,深秋穿着单薄松垮的长t。
与这写字楼来来往往的精英截然不同,有点像角落里的阴暗生物。
只是……妖的脸大多过分好看,更何况一只狐狸精。
许多人经过不由多看谦吾几眼,又昂首挺胸的离开。
说实在的,谦吾有点像堕落的不良青年,很没本事的那种,只有一张脸拿得出手。
另一边的写字楼内,黑律依旧忙的犹如无头苍蝇,还要忍受着上司的无理取闹、大发雷霆。
成百上千年过去,谦吾和黑律好似依旧没有很好的适应社会。
都快隔天了,黑律终于步伐沉重的从侧门走出,谦吾迎了上去:“下班了……”
黑律一本正经道:“嗯,这些天都有些忙,不用接我。”
恰巧,黑律上司也从电梯间出来,他看到谦吾,贪婪的目光在谦吾身上扫了两圈,又意味深长的笑了笑,面容猥琐。
隔天,黑律继续被上司刁难,更过分、更无来由的……黑律觉得莫名其妙。
没过多久,楼下等着黑律的谦吾便被律所合伙人的司机单独叫走。
……
原来是律所合伙人喜好谦吾这种病弱的男子。
黑律上司投其所好,想将谦吾介绍给合伙人,以获得一些工作上的便利。
上司能够看得出来,谦吾喜欢黑律,很在乎黑律。
于是不由脑补了许多东西。
黑律或许与谦吾从小认识,都是普通家境的孩子。
一个刻苦努力,进了华市最高学府,又进了最好的律所实习,为人踏实肯干,心怀正义,对未来怀揣美好憧憬。
而谦吾,抑郁不得志,无所事事,只围着黑律转,甚至不愿意与社会接触,阴暗潮湿的美丽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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