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选择这么早过去。
一个是因为北街黑市开的早,关的也早,持续时间很短,一般到中午上午八九点就结束了。
毕竟是私底下交易,不能放在明面上来。
大家偷偷摸摸的干也就算了。
而另一个原因是今天是生产队集体砍柴的日子。
冬天了,柴火的消耗量很大。
仅靠收获粮食的秸杆,根本无法维持柴火消耗。
所以必须要经常进山砍柴。
李长歌没有提前跟小队长请假,也不好请假。
主要是小队长是他亲二叔。
二叔做事情向来是赏罚分明公平公正。
不会因为你是他亲戚,他就会偏袒你。
毕竟是退伍军人,还是每年都要交党费的那种,心中有那种大公无私,甘愿为人奉献的精神。
这是他在这本书里设定的一个绝对正派角色。
给主角提供了不少的帮助。
李长歌加快脚步,要赶在进山砍柴之前回来。
只能说幸好昨晚吃了一顿烤肉大餐。
一觉醒来,精神满满,体力充沛。
腿脚有的是力气。
七八里的路走下来,仅仅用了一个小时。
这速度都快赶上慢跑了。
要是放在穿越前,以自己经常坐在电脑前打字,不怎么运动的身体,根本做不到这种程度。
也算是因祸得福,有了一个好身体。
快到北街黑市的时候,他取出了存放在空间里的麻布袋,在里面放了三块两斤的猪五花肉。
循着记忆进入北街黑市。
北街黑市的门口一直有几个老头老太太坐着。
这些人是望风的。
要是外面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们就会第一时间倚老卖老,拖住想要冲进北街黑市里的人。
给里面的人收拾东西撤退,争取充足时间。
李长歌这身打扮。
又是戴着帽子,又是蒙着脸。
又背着一个麻布袋。
低着头急匆匆的往里面走。
不想让人发现自己的长相。
一看就是进去交易的。
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子,大概几十米的距离,拐个弯,就来到了北街,呼啸的寒风还在吹着。
可以看到已经有不少人三三两两的分散开。
各自守着自己的摊位。
蹲在地上,双手插进袖筒之中,尽可能的蜷缩着,减少与空气的接触,在这寒风之中保持体温。
有卖小米的,有卖面粉的。
有卖老母鸡的。
甚至还可以看到一些卖一些古籍小说的。
大家都各自守在自己的位置。
一般情况下不会开口说话。
只有等客人来问了,他们才会压低声音交流。
李长歌默默记下那些卖小米,卖面粉的摊位,准备等到交易完后,再去买那些主粮主食。
正当他继续往前走,想要找一个空位置。
突然见到一个膀大腰圆的中年胖子,正在和一个眼睛中闪烁着精明的家伙“亲切”交流着。
“刘满仓,你苟日的说好的猪肉呢?”
那中年胖子力气一点都不小,拽着那个家伙的棉袄,几乎都快把他提起来了,语气相当不善。
听到刘满仓这个名字,再加上他的外形外貌。
李长歌想起了书中的一个角色——
刘满仓,出了名的二流子。
地不好好种,工不好好上,四处做小生意。
按照现在的说法,那是投机倒把!
在未来的剧情里,主角会把他收为小弟,利用他去做一些黑市生意,以此获得一些稀缺物品。
说白了就是主角的白手套。
主角不能做的危险生意,全部交给他来做。
此刻,刘满仓开口赔礼道歉:
“大牛哥,真是对不住,原本都定好了的猪肉,结果被东李寨那个苟日的李福贵给我抢走了!”
“不过,大牛哥你放心!”
“明天!最迟明天!”
“我一定把这五斤猪肉全部给你送……”
话还没说完,就直接被那中年胖子打断。
口水狂喷刘满仓一脸:
“我tnd今天就用!公社食堂今天要招待贵客,要是没有猪肉,我完蛋了,你小子也别想好活!”
“我老牛在铜钟公社混了这么多年。”
“还从来没见过有谁敢放我的鸽子!”
“行啊,刘满仓!你小子可以!”
听他这么一说,李长歌瞬间恍然大悟。
原来是公社食堂的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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