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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4章  有刑事责任,把被告全送进去!

    在明确了叶美珍的目的后,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很多。

    叶美珍的目的不就是想趁着刘文雅接受赔偿金额的时候。

    找个机会以敲诈勒索的罪行名义把刘文雅给送进去吗?

    现在…

    目的被看穿。

    叶美珍虽然嘴上没有承认这一点,可是脸上的表情格外的不自然。

    不过现在她的想法已经被刘文雅看穿了。

    也就没有必要在继续套路刘文雅了。

    叶美珍擦了擦不存在的眼泪,站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衣服。

    在这么多人面前,叶美珍肯定不能承认她的目的是想把刘文雅送进去。

    要不然的话她在家里面的名声就彻底被毁了。

    于是开口:

    “文雅,我的想法真的是想要赔偿你,补偿你,但是如果你这么想,那我也的确确确没有办法。”

    “今天,我是带着诚意过来的…不过伱既然不同意,那我也不能强求。”

    “这一次是我打扰了,当然你如果有继续想要和解的意愿,可以联系我。”

    叶美珍说了一番的客套话后,离开了刘文雅家。

    但是…有心人还是能够看得出来刚才刘文雅说的是不是事实。

    一传十,十传百。

    叶美珍在家里面的名声还是坏完了。

    …

    叶美珍在找上刘文雅,想要套路刘文雅被拒绝以后,直接来到了叶远成家。

    叶远成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美珍:

    “美珍,现在那个刘文雅拒绝了和解。”

    “这会不会对你造成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啊?”

    “女婿那边能不能够帮点什么忙…能不能找人直接给她抓进去,或者说搞点什么其他的,让刘文雅不能有其他想法。”

    “这样可以吗?”

    叶美珍摇摇头:“爸…你以为现在随便能抓人啊?”

    “现在都是要讲纪律的。”

    “抓人肯定要有罪名,要不然我今天怎么可能会给那个刘文雅卑躬屈膝的认错,求她和解。”

    “还要给她五十万。”

    “目的不就是为了能够让她有犯罪的情况嘛。”

    “那…现在怎么办?现在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叶远成略微有些着急的询问。

    他之前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如果现在这些都被刘文雅毁了。

    那之前所做的努力和一切,不就付诸东流了?

    叶美珍摇了摇头,叹口气:“我现在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只能看后续的处理结果了,不过爸我可提醒你,你不要想一些乱七八糟的。”

    “你如果弄出一些乱七八糟的,那对我的影响更大。”

    “嗯…我知道了。”

    叶远成点点头,心里同样长叹口气,没有继续多说什么。

    …

    另一边,刘文雅一直在等待的判决书,省高院方面也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到了其家里。

    在判决书发放的第一时间。

    刘文雅就打开,看了其判决内容。

    最终的判决结果,与其上诉请求完全一致。

    看到这个结果,刘文雅心里长叹口气,现在有了这份判决书。

    那么她就可以向各个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叶美珍的单位去举报了!

    几天的时间,刘文雅先后向——当初的高中中学。

    以及叶美珍的现在就职学校,和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当初叶美珍顶替她入学的那所大学。

    分别递交了判决结果,以及相应的诉求。

    另一边,李雪珍在得到刘文雅发放的判决结果后。

    将该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案情介绍和判决结果,都发布到了白君律师事务所的短视频账号上。

    目前。

    白君律师事务所的短视频账号的粉丝量高达三百万。

    每次遇到特殊案件或者是重大案件,白君律师事务所短视频账号的单个视频播放量都能够达到上千万。

    在这些播放量中,是不包括转载和全网平台的。

    一般来说,白君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案件,都会成为一个受人关注的案件。

    这个案件同样如此,原本在一审开始的时候就有小范围的讨论声音。

    在白君律师事务所短视频账号中发布这个案件的相关信息后,再次引爆了这个案件的关注度。

    短视频评论区中,涌现了不少人,在评论区中评论。

    “这个案件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了解过了整个过程。”

    “说实话,从个人的感官上我只觉得如果没有最高院的介入指导,这个案子就算是苏律师负责的,也达不到委托人的诉讼要求。”

    “怎么说呢…”

    “涉及到被人顶替,而所涉及到的法律又是宪法,这场官司的难度很大。”

    “并且从结果上来看。”

    “刘文雅的人生,算是已经被叶美珍给顶替了。”

    “所要求的诉讼申请完全都是合理的…”

    “但是在这里我就想问一个问题,那就是胜诉了然后呢?”

    “判定下来了,刘文雅的人生现在已经算是被毁了,人生被毁了怎么算损失?

    只赔了那么多钱,难道能够挽回刘文雅的人生吗?”

    “在多年前上大学被顶替,这个损失可能不是用钱来形容的吧?”

    “还有就是,叶美珍和叶美珍的父亲,用欺诈的方式欺骗了刘文雅,让叶美珍顶替了刘文雅去上大学。”

    “难道就没有涉及到刑法吗?”

    “这算不算是诈骗呀?或者说这算不算是欺诈,造成了他人的伤害,达到了刑事责任的程度?”

    这条评论,说出了大家所关心的问题,在评论区中直接被顶到第一。

    在这个问题受到广泛的关注后,视频下方还有律师进行了专门的解答。

    “在国内的刑法当中目前顶替他人入学还没有入刑法规定。”

    “最高院关于这方面的罪行没有详细的解释。”

    “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讲顶替他人上大学,不构成犯罪行为。”

    “同样也不构成诈骗和欺诈等罪名,因为诈骗和欺诈等罪名,与顶替他人上大学,在主观目的上所面对的主体是不一样的。”

    “要不然的话,为什么国内顶尖的刑事律师苏律师,不直接把被告人全都给送进去?”

    “难道是苏律师不想吗?”

    “还是苏律师没有那个能力?”

    “那肯定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能够将被告人给送进去啊!”

    “所以导致了苏律师只能从宪法上入手来打这个官司。”

    “从这一点上来看,是不是就能理解了?”

    下面评论:

    “哈哈哈,用苏律师来举例子,忽然懂了!”

    “这么一想完全明白了,苏律师作为全国顶尖的刑事律师把被告,原告,法官,对方委托律师等等都送进去过!”

    “如果这一次的被告方触犯了刑法,那肯定还是会将其送进去!”

    “为什么不送?那肯定是没有法律条件!”

    “只是可惜了…国内竟然没有这种顶替他人入学,属于犯罪的法律规定,实在是太可惜了。”

    “那是不是被告人完全没有影响了?”

    有人回答:“也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的影响,大家可以艾特一下以下的相关部门,增加一些热度。”

    “我记得叶美珍貌似是违规进入工作,还有在单位的职务上有不低的情况。”

    “热度上去了。”

    “至少相关部门会对叶美珍的学籍,职务一撸到底。”

    “可以的可以的,大家都让这个案子热度升起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在有人提起这个问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开始转发该视频和艾特相关部门来进行处理。

    而在这种热度之下。

    刘文雅所提交的相关判决,很快就引起了当地行政部门的重视。

    当地的行政部门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叶美珍违规入编制,违规入学等情况进行了严密的排查。

    在确定事实后。

    当即对于叶美珍的编制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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