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如何是好啊?明明已经举办了冲喜仪式,咱们宝贝闺女怎么还是没醒过来呢!难道说”
“别胡思乱想,我坚信咱们知许绝对不会抛下我们不管的。”
沈父强作镇定地安慰着妻子,同时将目光投向刚入家门的新姑爷身上。“之禹啊,今夜只好暂且委屈你一下了。”
被叫作之禹的年轻男子听闻此言,默默地望了一眼躺在床上、面色惨白如纸的女子,然后轻点了下头。
沈父见此情景,心中稍感宽慰,于是便拉起仍在抽泣不止的沈母一同离去。
“什么女儿?他们所说之人是我吗?”
“可是我自幼便失去双亲,孤苦伶仃啊!”
沈知许艰难的睁开眼睛,环顾四周,发现眼前的一切竟是如此陌生。她看到古老陈旧的砖石房屋窗户上张贴着一幅鲜艳夺目、喜气洋洋的大红色双喜字,而房间内那盏昏暗的小吊灯则散发出微弱黯淡的红色光芒。
“这是什么地方?”沈知许满心疑惑,试图理清思绪,但脑海中却依然茫然一片。
头顶上方悬挂着一顶略显陈旧的纱布蚊帐,其四角已被岁月侵蚀得有些泛黄。床铺之上铺陈着一床多年未曾谋面的鲜艳喜被,上面绣着精致的红双喜字图案,床头则摆放着一只边缘绣满花纹的枕头,枕芯内填满了松软的荞麦壳,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就在此时,一个身姿挺拔、面容冷峻且英俊非凡的男子出现在眼前。
沈知许惊愕得呆立当场!
男子见到她苏醒过来,立刻展颜一笑,轻声问道:“你终于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你是谁?”沈知许定了定神,疑惑地开口询问。
“我是你的男人啊!”男子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听到这句话,沈知许的秀眉微微蹙起,美目紧紧地盯着男子胸口那朵鲜艳欲滴、象征着他新郎身份的胸花,眼神中瞬间充满了迷茫和困惑。
男子敏锐地察觉到了她异常的神色变化,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转瞬即逝,用平淡地语气说道:“我知道这场婚事并不是你心甘情愿的选择,如果现在你改变主意想要悔婚,我也完全能够理解。只是,我的确欠了你们沈家一大笔钱,一时半会儿可能还不清。”
他说话的时候,语调格外轻快,好像正在讨论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
“我不会悔婚!”沈知许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喊出了这句话,声音清脆而坚定。
而这话成功吸引了男子全部的注意力。只见那位男子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很好!那就等过两天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吧。”
沈知许听到这话,径直凝视着顾之禹,用一种近乎呢喃细语的声音轻轻问道:“领结婚证这种事情,难道还要像古人那样。去特意挑选一个所谓的良辰吉日吗?”
面对沈知许突如其来的质问,顾之禹并没有选择敷衍了事或者随口胡诌一个答案来应付过去。相反,他表情严肃的回答道:“当然不用,只不过目前我提交的结婚报告尚未获得批准通过。但是,你放心!只要你没有改变主意想要反悔这门亲事,那么我必定会排除万难坚定不移地娶你过门。”
听到顾之禹如此诚恳且信誓旦旦的答复之后,沈知许心中悬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地,脸上也流露出一抹欣慰满足之色。紧接着,她略微思索一番后简明扼要地说出了自己对于未来婚姻生活的期望和诉求:“若是咱俩真能顺利的结为夫妻,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跟随部队一同迁徙驻扎。”
毕竟每个人的个性都是独一无二的,与原主肯定存在诸多差异之处。再加上所处时代背景完全不同,如果继续留在华西村同她的家人共同居住生活,恐怕迟早都会被旁人看出破绽露出马脚来。唯有远走高飞离开此地,方能一劳永逸解决所有潜在问题隐患。
沈知许所询问的,恰好也是顾之禹心中所想:“可以。”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两人都沉默不语起来。
经过整整一夜漫长的思考,沈知许终于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她竟然穿越回到了一九七九年!这个时代物质匮乏、生活艰苦,很可能连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接下来她还必须面对更为严峻的现实——她已经结婚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嫁之人不仅相貌英俊,而且还是一名军人。原主今年刚刚满十八岁,来自农村,家中排行老小,上面还有五位兄长。全家人对她宠爱有加,视如珍宝。
就在一个月前,由于天气酷热难耐,原主不慎中暑晕倒在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晕厥竟导致她陷入长达一个月之久的昏迷状态。家人心急如焚,四处打听救治方法。后来听闻冲喜或许有效,于是毫不犹豫地拿出钱财,找来了一位愿意入赘的男子。而就在今日,这场匆忙举行的婚礼结束后不久,原主奇迹般地苏醒过来。
沈知许闭上双眼,开始仔细梳理原主的过往经历。原来,这具身体的主人自幼便体弱多病,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太阳一晒就会枯萎。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尽管身体如此羸弱,但原主却拥有着超乎常人的聪慧才智。就在不久前,她成功地考入了全国顶尖学府——华清大学。
对于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沈知许感到茫然失措。她暗自思忖,自己一生从未作恶,作为一名天赋异禀的医学奇才,自从博士毕业以来,她始终致力于为国奉献,在医学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年纪轻轻的她已经荣获了医学院士和科学院士的殊荣。
本应继续在医学研究道路上前行的沈知许,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研制出了一种针对传染病的特效药物。可谁能想到,命运竟然如此弄人,就在她准备将这项成果公之于世的时候,一场离奇的变故发生了——她穿越回了 1979年!这个时代贫穷而落后,与她原本所处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面对这样极端的人生转折,沈知许心中充满了困惑和无奈。她不禁感叹,如此极品的人生经历,与自己曾经辉煌灿烂的一生简直天差地别。
———
清晨时分,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照亮了一片宁静。然而,突然传来的一阵开门声打破了这份安宁,将正在熟睡中的沈知许从美梦中惊醒过来。
她悠悠转醒,睡眼惺忪间,模糊地看到眼前有好几双红彤彤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人一定刚刚哭过不久。
尚未等沈知许完全清醒并做出回应,一个身影迅速靠近床边坐下。原来是一名看上去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她满脸关切之色,急切地说道:“知许啊,我的宝贝女儿,你终于醒过来了!可把妈妈吓坏了!”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也出现在沈知许的视线范围内——原主的父亲沈德文。他正蹲着身子,一脸焦急地守在床前。沈德文有着麦黄色的皮肤,身上穿着的衣物虽无补丁,但看起来也只是半新不旧而已。
不过,在那个七十年代的乡下,这样的穿着已算得上相当不错了。
看着眼前的情景,沈知许有些茫然失措。这时,只听一旁有个声音喃喃自语道:“真没想到,这次给你办的冲喜竟然这么灵验!”
“你这个挨千刀的混球啊!难道你不知道妹妹已经醒来了吗?居然一点都不关心她!只知道在这儿说些无关痛痒的风凉话!”沈母一边痛心疾首地指责着,一边又忍不住伤心欲绝地痛哭起来,“我可怜的知许哟……”
而此刻正被沈母用手指狠狠戳着脑袋、破口大骂的男人,正是沈知许的五哥。他现在还在上大学呢,而且还是村里头第一个考上大学的高材生!
由于融合了原主那些残缺不全的记忆碎片,沈知许心里非常清楚,原来这五位哥哥打小就对她疼爱有加。
于是乎,她当下便做出了一个决定——要想办法替这位无辜的五哥解围脱困才行。
“妈,我肚子好饿呀!”沈知许一边用手揉着自己早已咕咕叫的肚子,一边故意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可怜兮兮的样子对着周桂芳喊道。
周桂芳一听到这话,心疼得不得了,赶紧快步走到女儿床边坐下,满是怜爱地看着脸色苍白的女儿。要知道,自家女儿打小身体就不好,经常生病,这次更是昏迷了好久才醒过来。
此刻见到宝贝女儿这般病恹恹无精打采的模样,周桂芳急忙安慰道:“知许啊,你先别急,好好躺着休息一会儿,妈这就去给你做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面,让你填饱肚子。”
虽然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不太好,很多人家连饭都吃不饱,但幸运的是,沈家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毕竟沈家有五个勤劳肯干的儿子,各个都很有出息。
大儿子沈知明聪明能干,年纪轻轻就在县城里当上了书记。
二儿子沈知兵英勇无畏,毅然决然选择参军入伍,通过不懈努力现已成为一名光荣的团长。而且因为和顾之禹关系匪浅,所以他对这个妹夫也非常信任,这才放心地把妹妹交给了顾之禹。
三儿子沈知轩头脑灵活,四处闯荡做生意,着实赚了不少钱,如今家里的存款少说也有上万块了,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万元户。
老四沈知鹤的情况无人知晓,他的身份充满神秘感。每次总会寄回大量钱财和票据以供家用。而且,他对待原主更是关怀备至、呵护有加。
老五沈知礼,即原主的五哥,目前仍在读大学,但未来必定有所成就。
转眼间,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已经煮熟。沈知礼深知沈家家境殷实,于是毫不拘束地大口吃了起来。
待吃完面条后,她突然放低声音,柔声说道:“妈,我有件事情想和您商量一下!”
听到这话,周桂芳不禁一怔:“什么事情啊?”
“我想随军”
周桂芳心里清楚,自家女儿自幼便很有主见,一旦做出决定往往难以更改。
听完女儿的话,她立刻眼眶泛红,嗔怒责备道:“你这个死丫头啊,难道不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吗?万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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