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舅舅当时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当然认识他,不过他应该不认识我。”余欢点好餐,将菜单放到一旁。
“风云人物?”沈逸林顿时嗅到了八卦的味道,连忙帮余欢倒了杯茶水,“我妈说那时候很多女生追他,有这回事吗?”
“对啊。”余欢点头,“就连我都给他写过情书呢。”
“真的假的?”沈逸林却没料到这茬儿,满脸的不可置信。
“很意外?”余欢抿了口茶。
“……不是。”沈逸林,“你……余律师你看上去就不像那种会给人写情书的人啊。”
“如果是有人出钱呢?”
“哈?”沈逸林更吃惊了,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余欢抬眼,看着沈逸林,目光却透过他,渐渐聚焦于记忆中另一张相似的脸庞上。
暴雨事件后。
高宴不一定记得余欢,余欢却没办法不注意高宴。
他就是那种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人,如果硬要说和,和如今的沈逸林有点像,但没这么阳光开朗,却多了一份事故和沉稳。
他出众的外形,让他在人群中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连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都像是偶像剧的截屏。
何况他还有家世和脑子——余欢曾批改过他的数学作业,他写的一手好字,逻辑思维和创新意识都很强。
但余欢觉得这些都不是最难得的,最难得的是他从没表现出任何的高高在上或者不可一世,为人处世一向无可挑剔——就像那次他送她回家。
尽管很多年后,余欢出了社会,见识了各式各样的人,才明白——有一类人在交往时展现出来的妥帖和风度,不一定是真正的温柔,只不过是他们从小在富足的家庭环境与充裕的优越感下自然习得的一种处事准则罢了。
他们乐于表现得nice,乐于施一些恩惠,因为这些恩惠既不劳心费力,也不伤神耗脑——甚至你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更隐秘、更深层次的傲慢。
因为自己生来优越,于是对不自觉对他人悲悯。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处事方式,对于少有机会体验它的人来说,确实据有极强的杀伤力。
从班花到极花,从学妹到学姐。
学校里不乏同高宴告白的,不过都被得体地拒绝了。
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高二的上学期,有个省级的作文比赛,余欢拿了奖,班上的转校生便找到她,让她代写一封情书。
现在想来,余欢已经不记得情书的内容了,无非一些欣赏对方,想要机会认识对方的话,还有几句诗歌,或许酸的掉牙。
反正不管多费尽心思遣词造句,最后大概率都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废纸。
余欢写的并不算用心,但意外地是,高宴居然收下了,甚至还约了对方出去——
尽管约会进展得不太顺利,两人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所以,因为这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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