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太守的女儿
凌牧云按着掌柜的指点,前往桃花源。
路上,人群拥挤,奔走呼号。
闪身上了屋顶,只见长街上,善男信女追着一辆牛车,手中鲜花、瓜果,拼命地向牛车上扔去。
牛车里一人,披着布衣,袒胸露怀,手中抱着一坛水酒,大口豪饮。
“天寒地冻,不冷么?”
凌牧云看着那人胡须上的点点冰碴,确定的说道:“还是冷。”
“小兄弟,此是何人?”拉住一位年纪稍小的少年,凌牧云开口味道。少年先是一愣,然后一副看傻子的表情,口气略带鄙夷:“连他是谁,你都不知道?啧啧,疆外之人,果然孤陋寡闻。”
少年又看了一眼叶二哥:“啧啧,果然是空有皮囊。”
无端嘲讽一番,也没说牛车上是何人,不由得让二人面面相觑。
“我只一时好奇罢了。”
“听曲罢。”叶二哥淡淡的说道。
南阳的曲,和长安洛阳不同。
凌牧云没有去雅间,而是在一楼大堂找了一张桌子,点了些许吃食、酒水。
琴声悠悠,舞姿翩翩,歌曲动人。
有一种小家碧玉的灵动和悠扬。
“我觉得老板对勾栏有误解。”凌牧云用手敲击着桌面:“勾栏里是有杂耍的,这里……歌舞更胜。”
叶二哥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因为要在第二天拜访太守,所以,二人并没有耽搁太晚,早早地回了酒店。
这让谢囡有些好奇。
难道是急匆匆的,早缴了械?
那个姓叶的,是中看不中用的银样蜡枪头?
就在谢囡一脸恶意的猜测时,店里来了两人,熏衣覆面、粉黛口泽,妖里妖气。
在大晋,男子搓胭脂抹粉极为常见,本无特别之处。
但两人说话的时候,后鼻音极重,举止中,更是将兰花指运用到了极致。
谢囡见到的人不知凡几,仍旧是被二人弄得鸡皮疙瘩散落一地。
“二位……”谢囡为难了,无论是叫公子还是小姐,都显得用词不当。
“两间上房,做些拿手好菜,送到房间,其他事,莫问。”
谢囡错愕当场,只能拿了跑堂的撒气:“还不给二人贵客引路!挨千刀的。”
看着扭扭捏捏的二人,一阵体寒。
“公子?”叶二哥看向凌牧云。
“看到了。”凌牧云点了点头,与叶二哥进入房内。
刚开房的二人,说话的,四十多岁。
闭口不言的,十几岁。
如是官宦之家,养了男娈,并不稀奇,凌牧云也没有那种上前质问人家性取向是否正常的雅兴。
只是,如叶二哥一样,凌牧云也在空气中闻到了若有若无的气息。镜之灵。
让二人警惕的是,跟在中年身后的年轻男子,眼神过于灵动,显得极为刻意。
“过于反常。”叶二哥附和道。
“我以为自梁胤、张大豫之后,最后见到的镜之灵,应是法果,没承想……真是无处不在啊。好在来人并不认识,我们在暗,他们在明。”
无论镜之灵想做什么,凌牧云都要插上一脚,不能让它顺心。
“明日我去太守府,你小心些,跟着他们的行踪。”
翌日。
凌牧云选了个合适的时间,带着戴施的手书,来到太守府。
管家姓贾,岁数不大,显得颇为干练。
在查验凌牧云的身份后,引着凌牧云来到外院厢房:“凌公子暂且歇脚,我通禀了老爷,如无要事,想必很快便能接见公子。”
凌牧云口中道谢,看着管家远去的身影,打量着房间布置。
与侯客房别无两样,除了房梁上贴着一排符篆,倒无甚特别。
“小姐又闹了一晚,哎。”
“邪病,快半年了,郎中郎中不中用,道士换了一波又一波,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可不是嘛,平日里文文弱弱的,一旦发病,力气大得惊人。”
“再嚼舌根,就把舌头割下来喂狗,省得话多。”贾管家的话让两位奴婢噤若寒蝉,口中连连说着不敢了。
“凌公子,老爷有请。”
戴施与鲁宗之同朝为官,又都是太守,一方大员。凌牧云拿着戴施的手书,鲁宗之自然不会怠慢,至少,面子上要过得去。
在贾管家的引领下,凌牧云来到了会客厅。
下意识地向上看去,房梁上同样贴满了符篆,与侯客房一般无二。
分宾主坐下,凌牧云说明了来意。
“即如此重要,与其说使用价值,倒不如说是个念想。”鲁宗之精神萎靡,看样子是似昨夜通宵未睡,声音懒洋洋的:“只不过,那把漆黑之刃,作为无主之物,赠与刘子骥,再行讨要,实在是难以启齿。”
“牧云感谢太守告知,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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