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您不也恨透了老爷和慕家吗?”墨菊不解。
乐安公主疲惫叹息:“我和萱儿那孩子不一样,她自小被慕家遗弃,在临城慕家也吃尽了苦头,不曾享过半点小姐的尊容,她对慕家没有感情也是正常。可我是被当做掌上明珠养大的,最起码在吃穿用度上,慕家没有半点亏欠我,相反,我做事任性,让父亲操了不少心,甚至父亲临死之时,我也因为在为那人守墓,没来得及回来见他最后一面。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儿,所以在这种时候,我更不能背弃慕家,否则,将来我死了,必定无颜见慕家的列祖列宗。”
“公主……”墨菊不忍,语声中有了哽咽。
墨菊从五岁开始跟随乐安公主。
那时候,她抱着刚刚满月的弟弟在街边卖身,只求半两银锭为自己的父亲买副棺材好送他下葬。
哪知当地一个土财主的小儿子路过,硬要买她回去做第二十房姨太太。
那男的贼眉鼠眼,一看就是个猥琐好色的登徒子。
她几番抗争无果,路人冷眼旁观,无一人出手相救。
她知道,自己在这些人眼中也许就是蝼蚁,死活也无关他们的事。可她的父亲已经死了数日无钱下葬,弟弟也许久没有吃过东西。
她看看怀中嗷嗷待哺的弟弟,又看看递到面前的银锭,手都已经伸了出去,却被一道威慑力十足的冰冷女声叫住:“等一下!”
就这样,她被乐安公主以十倍的价格带回了丞相府。
那是生平第一次走进那幢每次经过都会望而生畏的大宅,她惊喜地觉得自己一定在做梦。之后,她有了新名字,和其他三个女孩一起成为了公主的贴身侍婢。
公主告诉过她,她们的名字由花中四君主“梅兰竹菊”而来,她给她取名为“菊”是希望她凌霜飘逸,不趋炎势。
她不懂什么花中四君子,她不懂什么叫“不趋炎势”
她只知道,从今往后,她只认定公主一人是她的主子,只对她死心塌地。
如今她和弟弟都过上了安稳的生活,弟弟今年春天还娶了亲,成了家,这些都仰赖于公主。
公主是她的恩人,更是她们家的恩人。
这么些年,她跟在公主身边,看着公主一步步被逼到这副样子,过去多么爱笑的女子,渐渐走向万念俱灰的极端,只能靠不断自苦来维持自己生的信念。
她替公主难过,也替公主委屈。
世间没有几人真正了解公主,即便是她的父亲和兄长,在家族荣耀和公主的幸福面前,也都选择了牺牲公主,而保住前者。
当初若不是野云公主,公主很可能早已不在人世。
所以,公主对于大小姐的维护她很理解,也很明白,可是公主呢?公主怎么办?
回想起往事,墨菊禁不住哭了出来:“公主,您的一片苦心,又有谁可以知晓呢?”
乐安公主弯了眼角,轻轻道:“不需要任何人知晓,就这样就好。我现在只想尽快还完这世间的债,然后就到下面去找他和野云,到时候,希望他们还能留在黄泉上等一等我吧……”
暮色渐浓,西方天际落日熔金,扯出一幅紫色烟霞,漫过遥迢云海。
黑色马车停在丞相府门前,低调得压抑。
云痕提剑等在车边,一双鹰般锐利的眼眸不时左右扫视,警觉着那些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暗藏的危险。
慕芸萱在墨兰和小洛的搀扶下走了出来,云痕迎上去却发现她眼眶微红,有哭过的痕迹,奇怪地看向小洛,小洛神色也颇为沉重,只悄悄摇了摇头,便没有再提示其他。
云痕压下心中好奇,护送慕芸萱上了马车,刚要催鞭,忽听车中传来一道轻的几乎捕捉不到的声音:“等一下。”
幸而云痕练武,耳力不错,否则很难适时住手,这一鞭出去,马儿必定收不住蹄,万一伤到了慕芸萱,他可是万死难辞其过了。
正当云痕为自己的化险为夷而暗自庆幸之时,车厢内的空气却如凝固了一般。
墨兰和小洛坐在一起,连基本的眼神交流都不敢有,只能各自低着头默不作声。
慕芸萱则挑起车帘,定定瞧着屋檐下高挂的“丞相府”三个大字,墨眸下涌起难以捉摸的复杂情感。
丞相府初建之时,百里珩亲笔书下此匾,着人用实打实的足金造了,亲派大内总管沿着朱雀大道风风光光地抬来挂上。
导致之后常有不少贪小便宜的毛贼半夜搬了梯子在大门外偷偷刮金字,每天早晨,金沫落上石阶,如阳光隔叶洒下,碎碎点点,美不胜收。
那时候野云公主还在,挂匾当日,鞭炮声声,并着周围人的欢呼艳羡,繁华盛景一度成为街头巷尾的美谈。
现如今,斯人已逝,白驹过隙。
慕芸萱再看着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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