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都市言情 > 七零宠婚,嫁给第一硬汉 > 第一百九十章 分开搞
    苏大娘带着女儿敬了救命恩人的酒,给女儿挟了两片肉,吃了一个馒头,再说了些感谢的话,就带着苏小玲走了,将这儿离给四个大小伙儿。

    别人将兰勇当傻子,兰勇自个儿也当自个儿是傻子。

    他又不喝酒,这么多肉这么多菜不吃就是真傻子了。

    反正高队他们的谈话自己也不插话,埋头苦干就行。

    “真羡慕勇娃子。”

    几杯酒下肚,苏勇就有点情绪外露了,看着兰勇胃口好身体棒忍不住说出了口。

    兰勇……差点被一个馒头噎死了。

    伸了伸脖子才将馒头咽下去。

    “你羡慕他什么?”高志远其实也羡慕,这臭小子天天围着大表姐转,大表姐不仅给他煮饭还洗衣服,前天还看到大表姐亲自给他理发,大表姐的眼神可温柔了。

    狗日的,脑子不好使,福气满满的。

    “羡慕他不用管肩膀上的责任和担子,不用处理婆媳关系,不用两头受气。”

    啧……这话说得。

    陈俊突然间同情起他来了。

    那啥,他就说嘛,不结婚总有不结婚的好处。

    “我爹死的时候我才十岁,我二弟八岁,我三弟六岁,我小妹才三岁。我爹死了第二年,我三弟因为生了一场病没了,我娘抱着我三弟哭了一宿,那场景我还记得一清二楚。”

    “我说我不读书了,我要去挣工分,我娘打了我一顿,说我是老大,一定要有出息,有出息才能照顾弟弟妹妹,除非她死,否则再苦再穷也得去读书。”

    “我读书晚,读完初中都十八岁了,一是家里穷确实没钱读书,二是我没脸再读了。那时候,才十一岁的小妹辍学了帮着娘做工分操持家务,家里有好吃的都先供我吃,娘说读书费脑子……”

    高志远……苏大娘把重男轻女说得那么清新脱俗。

    不过,他觉得这话挺熟悉的,那啥,自家娘不也这样吗?

    好吃的都往高思文碗里放,也说高思文读书厉害,读书费脑子要补充营养。

    有一次她给高思文舀了饭,饭上有青菜,高思文不愿意吃青菜,把自己的那碗抢了去,自己吃他那一碗吃着吃着发现青菜上有条绿油油的猪儿虫,知道高思文是故意的他淡定的把猪儿虫扔了继续干饭。

    结果老娘出来看到他端的碗脸色都变了,直接上手抢了给高思文。

    高思文不要,高志远也很气,同样是她亲生的,吃哪一碗饭有区别吗?

    抢过来继续扒拉,才发现真的区别很大:那碗饭下面卧了两个煎蛋。

    高志远又去高思文手上端的那碗饭去扒拉,底下什么都没有。

    他老娘还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高思文读书好,费脑子,就是要多补。你整天精力好,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用补了。

    老人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殊不知手心的肉真的更厚。

    苏勇家里苏勇就是手心上的肉,自己家,高思文是,那啥,真的没有一碗水能端平的家庭。

    “我参军入伍了,我二弟十六岁去当了木匠学徒,我们家的工分做不够,娘就和小妹起早贪黑的去做……”

    “这有啥,苏小妹经历的事儿我都干过,没事没事儿,你不用内疚。”高志远端起酒盅:“在她心里不会计较那么多的。”

    反正,他以前是真没计较过。

    用他娘的话说,自己脑子不记事,脑壳里装的屎。

    说起来,真的记事了才发现高思文比屎还惹人厌恶。

    老娘的心也是偏得没边了。

    得亏自己和红英不在村里生活,否则指不定要干多少架。

    “是,小妹不计较,但是我真的对不起我娘和小妹,我没本事,养不起媳妇儿,养不起老娘和小妹,娘说明天和小妹回去了,可是我不愿意,我又没脸留下她们。”

    留下来干架吗?

    这还不到一个月呢,天天吵吵闹闹已经让他心力憔悴了。

    一说李小兰就说她嫁给自己有多苦,怀孕有多苦;一说老娘也数落,两只耳朵里进的话听起来都有道理,唯有不对的是自己。

    “娘和小妹要是真回去了,我这脸都没地儿搁,以后都没脸回村里了。”

    依他老娘的性子,带着小妹到部队来肯定没少吹自己是去享福的。

    村里人保证也是羡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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