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锦书韶华 > 第四十章 血洗官府
    二日一早,四人便兵分两路,高睿和桃儿便去马场,寻一批好马。徐辉阿莲则到这镇上,去购些生活必需品。

    小镇不大,镇上只有一个马场,路过此地的江湖侠客,文人墨客,皆不忘在此地购下马匹。马场生意红火,掌柜的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高睿桃儿,走进马场。马场很大,马厩里,一排健壮的汗血宝马映入眼帘。购马的人很多,高睿二人进了马场,叫了许久也没人答应。见掌柜的正忙,二人便挑起马来。桃儿看中了一匹白马,白马肌肉暴起,四条腿十分健壮。那马儿低着头正吃着草,它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马鬃纤长轻轻垂在一边。桃儿伸手轻轻摸了一下,白马见了桃儿,好似欢快极了,尾巴时不时向上甩一甩,好似很喜欢它的新主人。

    高睿过来细细打量了一下白马,高睿没有骑过马,自然也不知这马是好是坏。即热桃儿喜欢,且就这批了罢。

    “掌柜的,我们要购马。”高睿急忙向掌柜的喊道。

    “来了……”掌柜的忙的不可开交,见一位书生打扮的公子。便知来头不小,赶忙跑去招呼,“呦,这位公子,您这眼光可真好。这匹马可是我这里最好的千里马。”

    高睿不懂马,便觉得掌柜的在骗他,心生疑惑,便问道:“掌柜的,我看你这马且是耐看罢了,何知它能日行千里。”

    掌柜的听了有些不悦:“我看公子风度翩翩,是个文人墨客,没想到公子居然这么的不识货。我这马场的马匹,可都是这草原上好的马匹。这洪武年间,燕王征战北元,他手下的十万骑兵的马匹,可都来自这里。那鞑子以游牧为生,骑兵更是精锐,燕军骑上我们这千里马,自是打得那鞑子落花流水。我这马,可比那蒙古人的马快多了。既然公子不识货,那在下就先失陪了。”

    说罢,便转身就走,去招呼其他客人。桃儿见高睿甚是顽固,进而惹恼了掌柜的。气的直跳脚,深出手重重的往高睿手臂上掐了一下。哎呦一声惨叫,转头向桃儿看去。只见桃儿嘟起嘴,扭过头去,好似在和高睿赌气。高睿自知有些顽固,便赶忙叫回掌柜的。

    “掌柜的,恕小生多有冒犯,这马我们要了。”说罢便拿出荷包,掏出银两。

    掌柜的一听,赶忙回头,看见那白花花的银子说道:“我果然没说错,公子风度翩翩。身边的姑娘也是貌美如花,堪称绝配啊。”说罢便把银子揣进怀中,“这马儿归你们了,尽可牵去。”

    “掌柜的,你可知这附近有没有试马的地方。”高睿比较务实,且想试试这马的能耐。

    掌柜的听了,便笑道:“原来公子竟然不知,来这镇上的人,多半都是为了去那附近的草原。离我这马场不远处,便是那一望无际的草原,这草原风景甚美。每年燕王可都会在此训练骑兵啊。”

    高睿神色一闪,便对桃儿说道:“喔,还有这种地方,桃儿,我们边去哪里试骑罢。”

    见高睿买了马,桃儿也不再和高睿赌气,欣喜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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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睿二人牵着马,走入这片青青草原。

    草原一望无尽,广袤无垠。与蓝天相伴,天地融合。一阵微风徐来,青草微微摆动。鸟儿鸣叫,叫人心旷神怡。广袤的草原,虽然没有那青山的直入云霄,壮阔宏伟。没有那绿水的宁静文雅,碧波徜徉。可却有一丝不同的韵味,绿草悠悠,点缀着些许花朵,花间蝴蝶飞舞。青山绿水,险峻奇特,自古多文人墨客,江湖豪杰隐居于此,比喻为人间仙境。而这广袤草原,虽说称不上人间仙境,可却无边无际,天地相连。叫人忘却自己的一切,把世俗抛在脑后。高睿的和桃儿的心,已经化作一对鸟儿,翱翔在这草原上,飞向这天的尽头。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高睿随手摘下一朵野花,带在桃儿头上。桃儿一席淡黄色襦裙,出门时简简单单梳了个堕马髻,头上也仅仅插了一根簪子。一朵野花,装点在头上。却恰到好处,黄色的野花,配上桃儿淡黄色的衣裙。没有繁华的装饰,清新而脱俗。淡淡的妆容,洗尽铅华。此时的桃儿更像是那山间采花的仙女。

    “桃儿天生美丽动人,从不需那庸脂俗粉。仅仅一朵野花,也是动我心神啊。”高睿很直白,表达着他的爱意。

    桃儿脸上微微泛起红晕,心里小鹿乱撞,却是开心兴奋。虽然桃儿不是什么绝世美女,但是高睿一直都夸赞他美丽动人,正可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啊。

    桃儿心里甚是开心,便在高睿面前翩翩起舞。一个扬袖,一个转身。飘动起的裙摆,正是舞起了一支“踏歌”。桃儿身姿轻巧,踩着细碎的步伐,蝴蝶在桃儿身边飞舞萦绕。好似一个采花少女,掩袖半遮,完全溶入在这花海之中。桃儿身姿快速旋转起来,双臂的丝带缠绕在身外,如同化茧成蝶之前的那一霎那,最终化作蝴蝶翩翩飞舞,淡黄色的丝带向前一抛,如同天女散花一般,灵动缥缈。最后一个优雅的飞袖,桃儿深深的向高睿鞠了一躬,脸上露出微微笑意。

    高睿不觉看的有些痴了,这一次,他呆了许久。

    高睿回过神来,不觉嘴里念出了乐府的一首《踏歌行》:

    香尘和露踏成泥,花下风寒鬓脚低。

    夜静高楼有人听,起头一句唱教齐。

    “妙哉,妙哉。以前只是从书里得知这舞的精妙,却未曾亲眼见过。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如今桃儿竟能为我舞上一支‘踏歌’,真是我高睿前世修来的福分。桃儿,这个草原,我们以后每年便来一次。今日这只舞,我高某会铭记一生。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治好嗓子,就算千辛万苦。说以桃儿,你要答应我,不管我做了什么错事,千万都不要离开我。好吗?”

    高睿把桃儿揽在怀中,摸了摸桃儿的秀发。桃儿依偎在高睿肩上,轻轻的点了点头。

    “今日之舞,我此生只为你一人跳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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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儿,你且试试那匹白马,毕竟我们还要靠它赶路。”你依我浓之后,高睿不忘正事。

    桃儿点点头,轻松的跨上马背。桃儿扯动缰绳,白马仰天长嘶一声,便飞快的跑了起来。在这青青草原之中,一个黄衣女子,骑着一匹俊美的白马。就犹如画中一般,马上的女子清新脱俗,温婉而雅,却又不失一股江湖侠女之气。马儿驰骋在草原上,微风从桃儿耳边轻轻吹过,这种感觉甚是舒服。桃儿好久都没骑过马了,此时又是在这广袤无垠的草原上,桃儿感觉心情甚好。

    桃儿想到:“如果我与公子,共乘一批马。策马奔腾,作伴红尘。那是再好不过了。”

    桃儿骑着马儿绕了一圈,不一会就绕回到高睿的身边。

    高睿不觉赞叹道:“真是一匹好马,速度惊人。”

    然而桃儿没有下马的意思,她骑在马上,脸上露出微笑。伸手招呼高睿,示意要高睿与她同乘。高睿从小至今都没有碰过马,何谈骑过。

    慌忙摆手道:“不可,不可,我从来都没骑过马啊。”边说便一边往后退。

    “哎呀,桃儿,你……”

    桃儿脸上露出一丝坏笑,轻轻跃下马背。拉起高睿的手,绣鞋轻点。拉着高睿纵身一跃,两人便跃上了马背。高睿坐在桃儿后面,大呼小叫,生怕从马上跌下去。

    桃儿用食指堵住高瑞的嘴,示意他不要大声说话,怕是把马儿惊着。高睿赶忙闭了嘴,桃儿把缰绳递给高睿,示意叫他拉动缰绳。高睿双手颤抖,轻轻摆动缰绳,马儿慢慢的走起路来。高睿这才放了心,桃儿在他的怀里,他甚是觉得。这种感觉说不出的奇妙,好像叫时间静止下去,就叫他们两人一直慢慢的走下去。

    “原来,这骑马也就这么一回事吗。”

    桃儿见高睿刚刚掌握些技巧,就开始吹嘘一凡。便回头白了高睿一眼,顺势握住缰绳前端,用力一挥。马儿嘶吼一声,飞快的跑了起来。高睿下了一跳,没想到桃儿竟这般顽皮。自己刚刚骑上马没多久,感觉渐入佳境,却被桃儿突然来了个下马威。慌乱中,高睿哪还有心思握住缰绳,两只手紧紧环抱住桃儿的腰,生怕自己掉下马去。

    马儿欢快的驰骋,不时有清风徐来。高睿贴着桃儿的后背,桃儿长长的秀发上,不时流露出一股清香。高睿陶醉在其中,心神仿佛与这草原融合在了一起。桃儿脸上泛起微微红晕,紧紧贴着高睿。她很享受现在的时光,想叫马儿永远都不要停下,想叫身后的人一辈子都在她身边。此时桃儿确是想带着高睿奔向那天边,远离那丑恶的世俗,放弃那荣华权势。那该有多好。

    想象之中,意料之外。

    渐渐的,天边的夕阳慢慢融入草原。小山坡上,夕阳的余晖照向两人,在地上映出长长的影子。

    两人骑在白马上,看着那夕阳渐渐融入地平线。

    此时风景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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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明月狡黠高挂空中,天间繁星点点。在这广袤的草原上,繁星如瀑,汇成银河。往往叫世人感叹,天工是如此的作美。在远处的天际边,繁星闪耀,每一颗都是那样高远、灿烂、美丽、温馨,在那茫茫的夜色中,繁星时隐时现,在朦胧中焕发出迷人的光辉。繁星近似一个个孤傲的智者,在天边凌空俯瞰、辉映着大地、山川、河流。且又是身边最亲近的人,永远默默的在天边守护,支持。

    高睿桃儿两人躺在草丛间,仰望这万里星空。草原越是辽阔,星空就有多宽广。银河连成瀑布,直到远处,与草原相接。且像是那天与地的桥梁,也叫两人叹为观止。

    “桃儿你看,南端的那颗星多像一个人骑在牛背上,它就是‘牛郎星’。在左边的几颗星,那是‘织女星’。这牛郎好似正在望着对岸的织女。传说牛郎和织女本是夫妻,后来被王母娘娘划条天河把他们分开了……”高睿手指着星空,给桃儿讲起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相传每年的七月初七,喜鹊便会飞向银河,给两人搭起相逢的桥梁……”

    听了高睿的故事,桃儿眼睛炯炯有神。便仔细端详着星空,寻找起那牛郎织女。

    桃儿的思绪正在飞向星空,忽然感觉脸上一阵燥热。桃儿一惊,见高睿的脸已经贴了过来,心不可抑止地狂跳起来,想逃开却发现自己早已被他牢牢捆住,温热的唇已经覆了上来。

    广无边际的银河下,两人相拥在一起。在月光的照耀下,是如此的圣洁。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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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刘府。

    前院中,刘员外看着自己侄儿的尸体,气的身体发抖。刘彪被就地正法之后,刘彪的同党,以及一些江湖人士都被抓了起来。这刘彪在江湖中混的还不错。江湖中,人人皆知刘彪会得一手好功夫,而且十恶不赦,杀人不眨眼。且刀法凶狠,讲究一刀致命。世人见了刘彪,皆避让三分。可谁知,这刘彪一夜之间,就被人打的筋脉尽断,气绝身亡。众人议论纷纷,倒是谁有这么好的功夫,真是叫人听闻生怯。

    刘员外攥紧拳头,不时发出嘎嘎的响声。他之前还在得意,却不知这一夜之间,自己的侄儿竟然被人杀死。北平以及北平城附近的几家镖局,也被官府查封。小便宜没有占成,却搭进了自己的好几家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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