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夏天的太阳,
炙热的激情令我心慌。
你是冬天的寒风,
痴痴的叫喊震碎我心房。
我不愿你是炎炎地太阳,
我不愿你是凛冽的寒风;
记忆里你是我心中的希望,
生活中你是我梦中的理想。
希望的甘泉理想的乐园,
我要在乐园中耕耘未来,
一生不变拥有你的情怀。
烈日当空,地面上升起了熊熊地火焰,人们都龟缩在房中不敢轻易外出,他们知道,这样的阳光会灼伤人的。
夏流却一改往日吊儿郎当的模样,竟然领带加西服的呆站在门外,对着紧闭的房门不停的敲着,显得非常的有礼貌。屋里,却一直没有动静。这时,坎上的门开了,高大的马英华从屋里出来,道:“夏流,你又来了。”
夏流冲他笑笑,没有回答。马英华笑着摇摇头,进屋对马英奇说道:“哥,夏流又来了。”
马英奇自顾做着饭道:“夏流就是不要脸。”
马英华道:“陈燕……”
“他们才多大啊,就疯了似的谈情说爱,也不多用点心思挣钱。”
“不愁吃穿住,找什么钱嘛,哪里像我们哦。”
“也许是命吧。我们家乡连喝水都成困难,哪个女孩子愿意嫁过来?英华,听哥的话,别分心,先多挣点钱吧。”
马英华再看看坎下的夏流,道:“他们家乡那么好,怎么还跑到这儿来呢?”
“四川除了山清水秀,也没什么好的,倒是xj是个好地方。只要你够本事,你就可以在这儿创业搏天下,这可是东归英雄的故乡啊!”
“我们那儿要是山清水秀就好了。”
“快吃饭吧,等会儿我们去找些树苗来栽上。”
马英华答应着再看看烈日下的夏流,然后关上了门。夏流呆呆地站在烈日下,酷热、心急,他周身汗如雨下,脚底已经湿了一大片。但是他没有走的意思,他相信屋里有人,他自信自己能够把门叫开,他相信姑娘已经被自己的诚心所感动,他相信姑娘已经爱上了他。
果然,门开了,陈燕笑容满面地出现在门口,看看夏流落汤鸡一般,她很是过意不去,道:“夏流,进屋来吧。”
夏流甩甩头,胜利的微笑了起来,道:“陈燕,我还以为你没有在家里哩。”
陈燕笑着,忙着给他打水洗脸倒水泡茶。夏流嗅着毛巾的香味,喝着适口的香茶,觉得真个透心凉。再看这小小的闺房,家徒四壁却五彩缤纷,或是丝袜的宣传画逗人冲动,或是女人的内衣透着磁力。夏流心说,想必我是第一个进入的男人吧,禁不住的愉悦,他笑了起来。
陈燕也乐了,小伙子很是顺眼,比起任笔友来,那胜过不知多少倍。她看着他,他看着她,不知不觉地室内的光线暗淡了下来。陈燕感觉得到自己的心儿快跳出了胸膛,脸热烘烘地,自己的整个躯体尽情的燃烧了起来,飘飘忽忽,晃晃悠悠,这似曾有过的感觉倍儿爽!
突然,一束阳光射进小屋,快羽化成仙的陈燕忽地又变成了凡间女子,七情六欲又重新浮上心头
夏流似乎很累,他独卧一边,神情有点恍惚,也无法集中精力。
怎么了?想别的女人了?
才不是哩。
那想些什么,连这么美妙的事情都可以不要。
我······我脑子里全是你以前的故事。
你······
这是一个不堪回首的错误。这是一个永远的遗憾。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耻辱。还是这是一次错误的结合?
“陈燕,”短暂的沉默,夏流坐了起来,他从背后抱着女人,字句掷地有声的说道,“不管你以前都发生过什么事情,我都爱你。”
有了依靠,陈燕瘫在他怀里,语低气浊,道:“夏流,我好怕。”
别怕,有我哩!尽管夏流心中不舒服,可他还是装着很绅士的样子,违心的说一些女孩听起来感觉很温暖的话儿让她享受,促使女孩打消了心中的恐惧。
汪远平有点不安起来,这段时间厂里忙,他没有时间到永胜砖厂找陈燕谈情说爱。快有十天了吧,陈燕也不曾来找过自己,他心中不安起来,预感到她可能有事情发生。一天接一天的永胜砖厂没有什么特别的信息传来,只是闻听一个叫任笔友的人和他们的大师傅相好,但是他却又爱上了一个维族女孩,因而两人有了矛盾,并殃及了砖机其他的人,不过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任笔友是何许人也?从白善口中知道,这个家伙是个大众情人,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好色之徒,不止吕希燕喜欢他,他的维族妹妹喜欢他,就连陈燕也似曾有意于他。
不管怎么说,自己得到永胜砖厂去一趟,去找陈燕谈谈,汪远平对自己说。
一路行来,永胜砖厂在烈日下萎靡不振,办公室门窗紧闭,无声无息仿佛是一座被人们遗忘了的土地庙,房前屋后感觉有些荒凉。水渠边的两间小砖房的房门紧锁,显然是人去房空。坎下就是砖机食堂和工人们的宿舍,远处的窑边,有几个人懒洋洋地拉着干坯进窑,窑顶上,值白班的掌窑师头上扣顶草帽,拿把小铁铲不时的往火洞里添着煤。窑边的土包上小山似的堆满了黑黝黝的煤炭,在阳光下不时的闪着磷光,似乎是有金子一般诱使人想去看过究竟。在煤炭背后的小屋旁边,有两个人好像在栽树,他们打着窝,浇着水,还扶起小树苗······
汪远平沿着水渠往西而去,前方的砖机依然没有工作,看来他们的推土机还没有修好。他又沿着水渠往回走,却见郑富成正在坎下装着砖坯,于是便主动和他打着招呼。这就是表妹曾经喜欢过的男人?郑富成心中有一种怪怪地滋味,对汪远平,他似仇似恨又是无奈。表妹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两人其实没有什么差异,都瘦瘦地小白脸,只是郑富成少言寡语,汪远平喜言好乐而已。
“汪远平,今天是啥子母猪疯把你吹来了?”
汪远平笑笑,道:“你知道陈燕在哪儿吗?”
“连你都不知道,还有谁知道?”
汪远平听出了他的语气的僵冷,便改变话题,道:“听说任笔友因为喜欢一个维族女孩而和他们的大师傅闹掰了,有这么回事吗?”
“你听谁说的,白善吗?”郑富成心中一动,道,“也许原因没这么简单吧,前几天陈燕也老爱跟着笔友转。”
他发现汪远平在听到这句话时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便又说道:“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
汪远平心中隐隐作痛,道:“不会吧。”
“好像笔友在撮合她跟夏流好。”
操!汪远平骂了一句,径直朝前走去。他想不通,一个什么都给了自己的女人,怎么会再去喜欢别的男人呢?他更想不通,任笔友那么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怎么会有几个女孩儿同时喜欢他呢?按理说吕希燕喜欢笔友,这个可以理解,确实,在他们这一群人中,笔友不是英俊帅气的那一类男人,但是他却绝对是属于智慧型的男人,博古通今、儒雅风趣。要说这个圈子以外的女孩喜欢他,而且还是一个维族女孩,这就不可思议了。笔友真的那么好吗?不知不觉,他正经过砖机食堂,却听见有人说话:“你滚开,我不想看见你。”
笔友陪着笑,道:“雪芹,你又怎么啦,一天到晚冲我发无名火,烧得我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发无名火,你意思是说我就是爱无理取闹蛮不讲理了?”吕希燕那个气啊,道,“笔友,我知道自从你认识了阿古丽后,就看不起我了。好,从今后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互不相干,你去找你的阿古丽妹妹得了,我再也不会冲你发无名火了。”
“雪芹,你这是说什么话哩。”笔友急道,“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跟阿古丽清清白白,我只喜欢你。”
吕希燕扭头一边,没有搭理他,笔友急得原地打转,好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雪芹,你还是对我发火吧,你打我骂我,我绝对不反抗。”
吕希燕冷哼一声,道:“贱人。”
笔友去拉女孩的右手打自己的脸,道:“只要你愿意,你随时随地都可以打我。”“谁稀罕打你了,别脏了我的手。”女孩想挣脱笔友的手,奈何笔友擒得紧,她挣脱不了,竟然真的动怒了,便扬起左手真要打笔友的耳光。“啪“的一声脆响,女孩没有想到笔友竟然不知道躲闪,自己的一巴掌真的重重地扣在了他的脸上,看着他脸颊上的鲜嫩的指印,女孩也愣住了。
原来,笔友的脸皮足够厚的,他根本没有感觉到疼痛,他只是紧紧地握着女孩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道:“雪芹,你要是还没有解恨,就再打吧。”
吕希燕去掰他的手,没好气道:“你神经病啊,你贱啊!快松手。”
笔友趁机一下子抱住女孩,道:“雪芹,我爱你。”
“爱你个头啊!”吕希燕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明显柔和了许多,她不再去掰笔友的手,而是去撕笔友的嘴唇。笔友不但脸皮老厚,就连他的嘴唇也是厚实而且炙热的,女孩到底柔弱无力,她的撕扯不过是给他挠痒痒。天生的贱男舔舐着女孩的手指,竟然感觉无限嫩滑,犹如凝脂。女孩突然心荡神怡起来,她的霸骨傲气泄露无遗,觉得浑身酥软,便一下子瘫倒在笔友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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