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科幻小说 >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 第12章 第 12 章
    一直忙忙碌碌着,时间便过的飞快。

    每天在矾楼里迎来送往。

    十日的时间,几乎是一晃眼儿便过了。

    很快到了十天一次的休息日。

    一大清早起来。

    杨蔓娘洗漱刷牙过后,吃了大半碗冻白菜水饭的朝食,便穿上羊皮裘去了前街的钱氏文房四宝店。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既然已经考察完了市场,对市面上的小说有了了解。

    杨蔓娘自然不耽误时间,乘着休息日有时间,便开始动笔。

    普通的文房四宝的价格,相对较低,目前的她咬咬牙还能够负担得起,跟店家讨价还价一番,最终花了一百零九文买齐了要用的笔墨纸砚。

    这一下子,家里的存款,就剩下一百六十五文了。

    再有十天,就要给房东交下个月的房租,一百五十文。

    这样,家里能用的钱,就只有十五文。

    还有两日,便是初一发薪的日子,那就是还有两百五十文的进账。

    那么,家里所有的可支配收入就是两百六十五文。

    非常的捉襟见肘。

    也就是说,她如果不能在一个月之内,用自己的连载小说赚到钱,那下个月,恐怕要面临饿肚子的风险。

    毫无疑问。

    这是至关重要的背水一战。

    不成功吧,便成仁。

    没有第二条路。

    可自己要写什么,才能才能打出一个开门红?

    是像清月散人那样前期苦情娘道,后期大圆满的文?

    还是岳阳老生那种齐人之福的男性感情爽文?

    这两个人的文能火爆,不光是文笔好,辞藻华丽,更重要的是抓住了这个年代一批读者喜欢的爽点,才经年累月,有了固定的读者捧场。

    自己若是也写这样的,自然也可以。

    但是对方是多年的老作者,有珠玉在前,自己拾人牙慧的话,前期估计很难出头,毕竟这类型的文章,前期都不够出彩,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耐心,慢慢的平铺直叙。

    这样写全本文或许还可以。

    但是,像杨蔓娘这样打算走连载路线,第一次就打出名气的,显然还不够炸裂。

    不够吸引眼球。

    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个时辰。

    才蘸着墨汁儿。

    缓缓的写下了连载文的名字。

    《霸道王爷心悦我》!

    是的。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写一个古代版本的霸总文。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受众对于文艺作品的审美取向也有所变迁,但霸总这一角色,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淡出观众的视线,依然能经久不衰,以不同的形象活跃在网络文学和电视剧中,纵观所有小说和电视荧幕上成功的男性角色,几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霸总的元素。

    高冷,帅气、多金、专一,再加上极强的领导力和极盛的权势。

    几乎是男性魅力的天花板。

    而这样的霸道总裁,却偏偏爱上普通平凡却内心真善美的女主。

    虽然这样的套路,在资深读者的眼里有些烂大街了,但是依旧还牢牢地占据着网文界的半壁江山。

    几乎随便翻一个阅读器,都有诸如《霸道总裁的倔强小娇妻》,《冷酷总裁的清纯小秘书》,《冰山总裁的娇妻带球跑》之类的文。

    杨蔓娘相信。

    在如今的这个时代,被才子佳人和落榜书生占据的话本儿圈子里。

    这样强势霸道的男主设定,绝对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绝对可以吸引眼球!

    当然。

    该改动的地方,还是要改动一下的。

    毕竟,首先大宋还没有总裁这个说法,商人地位也不高,很多商人都是依附权力生存,本身有钱,但社会地位并不高。

    若是用一个商人做主角的话,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甭管他多么霸道,多么帅气多金,没有权势的加持,肯定是爽点不足,没有代入感的。

    那就把总裁换成某王爷。

    这位王爷,当然是地位尊贵,年轻,高大英俊,外貌出众,气质非凡,多金,专一,有着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孔,并且十分高冷,生人勿进,面无表情。

    尽管他很高冷,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魅力,依旧有无数的爱慕者前仆后继。

    王爷很强势和霸道,习惯掌控一切,拥有强大的势力和财富,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对爱情,都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占有欲。

    当然,王爷的业务能力也没得说,皇帝哥哥交代的每一件事都能出色完成,在朝堂上一枝独秀,把其他人衬成渣渣。

    并且,如此优秀的王爷,他还单身多年,高冷禁欲,面对任何女人都不假辞色,内心毫无波动,无数追求者只能眼巴巴的干看着流口水。

    这就是霸道王爷的人设。

    为了避免风波,杨蔓娘直接给某王爷杜撰了一个本朝没有的封号,豫王爷。

    而女主,自然维持普通的平凡小白花人设,她长相清秀,中人之姿。善良,无辜又平凡,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路上遇到了受伤的小猫小狗也会悉心照料。

    可是偏偏在王爷的心里又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牵动他的情,让他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停驻在她的身上。遇到女主后,所有的自制禁欲和高冷都是不存在的,温柔又体贴,反差感满满。

    作为一个当年也曾为霸道总裁熬夜上头的人,杨蔓娘写起来,除了蘸墨几乎没有停顿,可以说是下笔如有神。

    家里没有像样的桌子,只能将卧室里的闷柜厨搬出来,当作临时的桌子。

    杨蔓娘就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写。

    因为外面冷,屋子里也没法子像夏天似的可以架起窗子,便有些昏暗。

    不过好在是白天,而且毛笔字本就大一些,倒也不算费眼睛。

    杨蔓娘的字当然不算狗爬,不过也比狗爬好不了太多,没有什么风骨格调,只能说可以辨认,毕竟杨老爹虽然教他们读书识字了,但实际上买笔墨纸砚要花钱,所以练习写字的机会并不多的,好在她本来也不强求写的多么好,够用就行。

    老三杨盼娘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就来帮她晾干稿子,再按顺序叠着写好的稿子。

    杨盼娘也是识字的,但是不会写。

    虽然不如大姐和哥哥,但读话本小说还是可以的。

    只是看了杨蔓娘的小说,那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又羞涩又震惊。

    大姐这小说,写的还真是豪放啊!

    杨蔓娘写的是最经典的霸总文开头。

    女主白绾绾,是修平坊的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白绾绾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而亡,所以她出身起就一只跟着父亲生活,后父亲娶了继母,又开始跟着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继母也生了一个女儿,叫白珍珍,毫无疑问,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白绾绾在家里的待遇就跟灰姑娘似的,干的最多,吃的最差,继母的女儿则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还总是在父母面前告状,让女主这个小可怜儿受尽了委屈。

    偏偏就是这样,女主因为生的像她妈,比继母的女儿好看一些。继母和继妹就总是看她不顺眼,趁着女主的爹不在家的时候,给女主下了春药,想把她和街上的一个叫侯五的二流子凑成一对儿。

    杨蔓娘洋洋洒洒写了一个下午,期间还因为一只坐着不动太冷了,在屋里跳了一百个开合跳热热身子。

    后面还是老三盼娘把床上的被子给她裹在身上,催促她继续写。

    盼娘虽然识字,却也不懂什么华丽的辞藻和文笔。

    但是这一片儿也有一个小型的瓦子,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时候,她也常和坊里相熟的小娘子们一起去瓦子里听话本儿,看戏班子演戏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赖。

    反正杨盼娘就觉得,自家大姐写的这个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儿上的话本儿完全不同。

    虽然有些豪放,一开头就是什么吃春药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让人想知道接下来的可怜的白绾绾会怎么样,那春药的事情要怎么办?毕竟这可关系到女儿家的名节啊!

    杨蔓娘没有停笔,乘着白天多写点是最好的。

    毕竟,到了晚上再想写还得点灯费油。

    白绾绾对于这个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宁死不从的,为了保住清白,用烛台砸伤了对方,然后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来,然后机缘巧合的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中了春药的女主为了救小猫,慌不择路的进了一家客栈,稀里糊涂的进了天字第一号房。

    遇上了住在这间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烛光下。

    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救救我!”

    中了药的白绾绾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这句话。

    之后,便药力发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怀里。

    写到这里。

    算是告一段落了。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放下毛笔,捏了捏有些发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怀念起现代的电脑和台灯了。

    一转头。

    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老二杨士林,正站在自己身后读着刚刚写成的稿子。

    神色有写古怪。

    “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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