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儿这次的感冒发烧可谓是来势汹汹,不光身子烫的要命,每个骨头缝里也是又酸又痛。其实这些李宝儿都能忍,毕竟她也是经历过新\/冠摧残的人;苦苦的汤药她也能忍,毕竟这猪食般的军营伙食她都吃上了几个月了。可是让她焦虑万分的是,这病好不了的话自己就没法儿出门去找那个神神叨叨的小男孩啊。
彭子征给的两日休整时间已过,按照彭子征那个令出行果的性子自然不会为了一个人而耽误整个行程计划,况且这边离着京城也不远,因此他扔给李宝儿足够的银子和他自己的令牌,毫不犹豫的抛下李宝儿带着其他所有人催马上京了。
临走前他还站李宝儿床头皱着他那浓浓的眉毛,不满的再次教训李宝儿道:“我就没见过哪个爷们儿像你这样弱!等好起来了,每天给我扎两个时辰的马步!我还就不信了!”
缩在被窝里浑身烧的通红的李宝儿心里已经是骂骂咧咧了:两个时辰马步!那就是四个小时!你就说这男的是不是牲口吧!是不是!谁家好人能站得住四个小时的马步!死变态啊!!
但说来也奇怪,在彭子征他们走后的当天晚上李宝儿就出了一身汗,整个床褥上都能印出个人形的汗渍。李宝儿知道这代表着自己退烧了,同时她还认定肯定是彭子征这个死变态克自己,所以才导致自己迟迟不退烧,要不然怎么他一走自己就好了呢?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李宝儿觉得自己已经满血复活了。她先找店小二要了热水,在屋里放心大胆地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还吃一堑长一智地将这长长的头发烘干,这才出了门。
包子铺依旧是顾客盈门,可见其口味的确的不错。李宝儿又要了一屉包子,顺便赏了跑堂的几个钱,打听道:“小哥,不知你还认得我吗?两天前我来你家吃包子,当时有急事没来得及吃就走了。”
其实,在李宝儿一进包子铺,跑堂小哥就将他认出来了。他们这活儿是勤行,不光行动利落嘴巴甜,那眼上的功夫也是厉害的。且不说这位公子长得实在是漂亮,就说他当时点了包子一个不吃就走了的这种行为,也让跑堂的记住了这个大冤种。想到这里,跑堂小哥立马堆起了笑:“小公子长得玉树临风,世间罕见,小的肯定记得您啊!”
“那请问小哥,当时过来跟我一块儿坐下的小公子您认识吗?是你们东家的公子还是哪位客人家的公子呢?”
跑堂小哥愣了愣,没见过当时有什么小公子跟眼前这位同桌啊。
李宝儿又赶紧补充道:“约莫三四岁的样子,扎个冲天辫,白白胖胖的。”
跑堂小哥捏着大冤种赏的几个钱,往前递了递,略有不甘且遗憾的道歉道:“实在是对不住公子,小的实在是没注意到当时有这么个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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