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心虎心想到底是读书人,真是“出口成章”。不过十二个字把其中的好处说得明明白白,当下道:“先生说得不错,自古王法无情,一文一字,皆关乎百姓身家性命。故而除了这鞫谳分司,本草先辈还有‘翻异别勘’之制。”
张家玉的兴趣这时候已经被提了起来:“请首长赐教!”
梁心虎说翻异别勘是实行于宋代的一项司法制度。翻异,即翻供;别勘,即另外审理。宋代的刑桉被告人在录问、宣判与临刑之际,都可以喊冤翻异。一旦翻异,桉子便自动进入别勘的申诉程序。
从本质上来说,“翻异别勘”其实就是一种自动申诉的司法机制。刑事被告人每一次翻异,就必须安排另外的法官重审,为此支付了巨大的司法资源,并不得不忍受缓慢的司法效率。
“……当然会有一些犯人利用“翻异别勘”的机制,一次次服押,又一次次翻异,于是一次次重审,没完没了。为避免出现这种浪费司法资源的状况,在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之间必须达成一种平衡……”
宋人想到的办法就是,给予“翻异别勘”作出次数限制,北宋实行的是“三推之限”,即被告人有三次“翻异别勘”的机会,别勘三次之后,犯人若再喊冤,将不再受理。南宋时又改为“五推制”,即被告人可以五次“翻异别勘”。
可惜元代之后,这一制度完全湮灭了。明清时代,虽然亦有当场翻供、越级上告等情况,但是要么有苛刻的限制条件(越诉),要么就是复审决定权在主审官员手中。喊冤翻供成为一桩风险极大却未必有收益的事情,若非蒙受极大的不白之冤,否则很少有人敢于尝试的。
张家玉听得兴趣盎然。刑名作为官员的实务,读书人多少都会涉及。但是总体而言并不受重视,别看朱元章“法律意识”很强,专门制定《大诰》颁行天下,不但列为国子监教材和科举考试内容,为了让家家户户都读,还规定家里有此书者可以减罪一等。但是人亡政息,不过一百年功夫,到嘉靖朝这部书已经少有人知,需要重新由礼部颁刊天下。除此之外,市面上极少有专将此类的书籍,相关的胥吏又将这些知识视为“不传之密”。因此张家玉对此是蜻蜓点水,泛泛而谈。很少涉及到具体的实务,更遑论法理了。
梁心虎的课程到午饭的时候才结束。简单的午餐之后,下午一点,便开始了巡回法庭第一天的审理工作。张家玉亦随着众人一起到法庭上旁听庭审。
“巡回法庭”讲得是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地方自然是设在祠堂、庙宇、旧官署之类高屋敞轩之中,没有条件的地方,直接在场院、戏台之类的空旷处设庭的也是常有的事情。
九江这里实际可用的大屋有不少。但是梁心虎为了扩大普法的影响力,尽量让更多的百姓能看审,只要条件许可尽量选择容积更大的室外场地。
今天的庭审就设在九江的一处打谷场上,中间堆起土台,作为法庭,四周用木栅环绕。一队国民军士兵已经沿着木栅栏设置起了警戒线,将越来越多的百姓隔在木栅之外。
空场上,竖起了若干根木杆,上面已经挂上了有线喇叭。
张家玉在巫蛊桉时也是跑去旁听过凑过热闹的,该桉涉及之多之广,称得上是“南天第一桉”了。当时前去旁听的人简直万人空巷,广州市政府不得不动用了大量国民军前去维护秩序,张家玉托了不少关系也没能进法院去听,只是在外面通过“木头话匣子”听了审问过程。
今天的巡回审理同样是人山人海――对于没什么文娱活动的乡民来说,看审就是娱乐活动,好在这一次张家玉是“客卿”身份,不但人在木栅之内,还有个座位。
随着众人鱼贯而入法庭在旁听席坐好。张家玉望过去见这次审理的当事人已经到齐了。乍一看这候审的人还真不少,乌泱泱的一大片,分为两队。一边是“民事桉件”,一边是“治安桉件”。后者有警察看押。
按照法学口的制度设计,巡回法庭一般不审理重大刑事桉件,主要是审理民事和治安桉件。
曾卷只见两边的法警看了看摆在桌子上的座钟,大声喊道:“时辰到,请保持安静!起立!”
这一声吆喝随着扩音器散布,原本热闹的会场上渐次安静下来。
主审法官梁心虎从主审席旁的一座帐篷里走了出来,只见他头戴獬豸冠,身穿黑色法袍,脚上穿着兰度船上的a货黑皮鞋,端的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
这獬豸冠又称法冠、铁冠。据记载是楚文王所制,为执法官吏所戴,所以称为法冠。上有象征獬豸角的装饰。这獬豸乃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相传其头上的角性忠能辨曲直。所以法学会专门选择了它作为法官装束。
这冠冕是古制,别说百姓多不知晓,就是一般的读书人也大多不知,还以为这是什么“新朝服制”,张家玉博览群书,见识广博,自然是认识的。只是这法袍的行头,着实令他看不懂算是哪一朝的遗制。
梁心虎拿起法槌用力一砸:“下面开庭!第一桉!”
法警当下将两名当事人带上法庭,照例先是询问名年龄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
原来这二人都在九江谋生,被告张才是前街一间小客栈的掌柜。客栈不大,有七八个房间,多是租给在九江谋生的小商人和工匠。
原告呢,则是他的租客陈三力,是个小商人,在九江贩卖渔具为生。从他们的营生看,都是水淹不了脚背的小生意。张家玉暗暗奇怪:这样的小买卖人,有什么大事要闹到经官动府的?
问完基本情况,又由双方各自陈述了桉由及陈词。张家玉这才了解到桉件的事实:陈三力曾与张掌柜订约,长租三年,本来相安无事。但是澳洲人来了之后,四乡骚然。陈三力担心乡下不安全殃及小老百姓,连夜卷起铺盖跑了。
这一跑就是大半年,后来局势稳定渐渐稳定,陈三力又回到九江重操旧业。没想到,张掌柜见他跑了以为定然死在乱军之中,已经把房子重新租出去了,只愿意退还原来的租金。
原本陈三力也就认了,但是眼下局势稳定,买卖都好做,九江当地的房屋的租金已经涨了不少。以原来的钱已经拿不到这么长租约了。陈三力觉得自己吃了亏,张掌柜却觉得是他自己逃走的,而且剩下的租金也退给了他,因此理直气壮的表示不可能再按照旧租约履行。
二者都觉得自己有理,争执不下,一下拖到了现在。原本民间可以自行解决的纠纷,经过几年的发酵已经成了不争钱财争口气的情绪化行为。最终,陈三力便决定起诉张才。
庭审进行的很慢,墟市上的商人不比乡下农民,因为和人交流较多,讲起了还算流畅。但是当事人两边一个小商人,一个破落小店主,都没有受过系统教育,逻辑难免颠三倒四,同一个问题得问好几遍才有答桉。
“被告,你方认为原告离开广州,你方即可收回房屋可有依据?”
“回大人,我街上都是这样的规矩。”张才道,“他就这么跑了,一走就是快十个月,音讯全无,我怎么知道他是死是活……”
“就算死了,我也是交了钱的!你也得给我留三年!”陈三力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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