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总不如意,世上没几个人开心。
夏一杰忽然张口问道:“子窈给那孩子起了名?还姓沈?为什么?”
沈要于是凉冰冰的嗯了一声。
“就姓沈。”
他很是不耐的重复道,“姓沈怎么了。”
夏一杰一瞬微哑。
是时,天光正好,营帐之外,照样有小孩子的笑笑闹闹吵吵嚷嚷,就仿佛,眼前小盒里装的不是一捧孩子的骨灰一般。
然,前些天,沈确分明还是那群吵闹的小孩子里的其中一员。
一时之间,夏一杰实在觉得有些委顿。
“我不是嫉妒。”
他说。
“而是我猜,你和子窈应当都没听过一个说法——你们俩现在还没有孩子,就最好不要在外捡些猫猫狗狗的小孩子乱起名,哪怕要起,也不可以用自己的姓氏,据说那会抢了你们未来孩子的命数。”
沈要冷然问道:“他都死了。他抢什么。”
他其实问的并没有什么不对,却只有一点疏漏,便是他忘记了一个死人在人心中的分量,远远不止一把骨灰的重量。
夏一杰于是道:“梁耀也死了,可他死后抢过你的东西也并不少。不止梁耀,哪怕是子窈的哥哥姐姐们,那些死了的人,从你那里抢走的子窈甚至会比梁耀还多。这一点,你难道不应该是最清楚的吗?”
他难得一见的一针见血,却话里话外都几乎不见任何一丝恨意。
这也许是他唯一可以胜过沈要的地方了。
所以,他根本没道理遮遮掩掩。
只不过,他平生的确欺瞒萧子窈无数,无论是与她的情意或是为她做过的事情,从来都是遮遮掩掩的。
他甚至连如今也不例外。
喜欢的是白月光,睡的却是红玫瑰,就连表白前夕也闹得很是不堪——他分明是从小金铃的房里走出来的,然后才跑到公馆去向萧子窈表的白。
偏偏,晚来风急。
他来得到底还是太晚了,实在是太晚了,如此这般,留给他的,便只剩下冷风拂面了。
他至今难忘那块毛玻璃后面的两只手。
一黑一白,一大一小,沁这血也浸着汗,抵死纠缠,欢愉如禽兽。
——好在,她的手上并没有戒指。
夏一杰心想。
然后,日子又是一日一日的翻过去了,天色已晚,沈要比他抢先下职。
他偶尔也会听到些下面人说的小话,好的坏的都有,说的大多都是沈要,说他原来也并不全是个没心肠的混账,不过是唯一一点心思都放在了女人身上罢了,更何况,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说不清的,说丢人也不丢人,说不丢人也丢人。
夏一杰既爱听也不爱听这些八卦。
其中的缘由多简单,他自然是不太爱听沈要的事情的,却独独爱听那些事情里的萧子窈——之前有人说瞧见军长夫人在营里陪孩子玩,沈军长便躲在帐子下面偷偷看了她整整一个晌午,结果再一看公文,上面居然连一个字都没动过;还有说军长夫人强拉着沈军长陪孩子一起玩的,玩的是做动作猜词语,几乎是所有人都看见了,那个一向面无表情的沈军长,竟然真的会无比听话的、却又一脸冷漠的同几个小孩子模仿起一只动耳朵的兔子来。
“沈军长?学兔子抖耳朵?”
是时,一个卫兵听罢,便觉毛骨悚然,于是凉飕飕的说道,“你倒是命大,看到了这些,居然没有被军长拖出去枪毙。”
那人就说:“你懂个屁!你管沈军长学什么呢?人家可把自己的媳妇儿逗得有多开心呢!军长夫人本来就漂亮,那一笑,哎呀,脸就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可好看了!”
“那要是沈军长没把手脚比画好,输给小孩了呢?”
“那就谁赢了夸谁呗。”
那人又道,“军长夫人那阵子天天来城北,你难道还看不出来?她对谁都好,小孩子赢了就夸小孩子,沈军长赢了就夸沈军长,我觉得她要么可以去训狗,要么可以去做保育员……反正,你们别看沈军长当时满不在乎云淡风轻的,我猜他背地里肯定连头发丝都在努力和一群小孩较劲。”
每每此时,夏一杰便只管听着。
恍惚之间,他似乎隐隐约约都能看得到萧子窈的笑眼了,与旧时那般并无二致,他与她也曾玩过比画手脚的游戏——萧从月站在她后,手里举着一张白纸,上面是白纸黑字的三个大字,林妹妹,他于是想也不想的就指住她道:“你是我的什么?子窈,你是我的什么?”
萧子窈诧异不已,却又觉得好笑,边说:“夏一杰,你犯规,这种游戏是只能用手脚比画的,不可以开口说!”
如此,他便坚持不懈的望定了她去。
只不过,直到最后的关头,萧子窈到底还是没有猜中。
“哎呀,你比画林妹妹,就做几个弱柳扶风咳嗽的动作不就好了?干嘛非要指着我?我又不是林妹妹!”
不。
你是的。
夏一杰心想。
你是我天上掉下的林妹妹。
可他却从未将此话说出口过。
于是,暮色四合了。
夏一杰这几日都住在外面,借口只说是为了方便出行,很有点儿光明正大却又不敢公之于众的意思,所以总是故意拖延着点钟下职,倒也不全算是沈要硬压着他做事。
是时,又一夜,晚来风急。
煤渣胡同没有亮灯,他便照样将车子停在了路口。
第十三间里很不太平。
白孔雀的罩灯还亮着,灯下黑,小金铃只如死猫一般,垂滑在地。
夏一杰捂着口鼻道:“请你稍微讲讲卫生好吗?我最近都是要来这里过夜的,没人愿意睡在臭烘烘的地方。”
紧接着,他话音甫落,小金铃便呀呀的叫了几声。
“灯、灯……唔,灯……”
夏一杰眉心微皱。
“灯?你是在说灯吗?灯怎么了,难道是你眼睛好了,能看见灯了?”
然,他一语不停,又渐紧,偏偏其中没一句话是猜对了的。
因着那厢,小金铃闻言,便只管指了指自己的腿间,道:“灯……这一……这一灯……”
夏一杰一瞬了然了。
“啊,你是在说,疼,对吗?”
他于是又点儿好笑的问道,“所以,你喊疼又能怎么办呢,让你吃止疼药你又不情愿——孩子早没了,再吃吗啡又不会影响什么的。更何况,根据书上讲的,吃药流掉的孩子往往会在身体里下血块残余,本来就应该吃药清干净,如果放任不管,很可能会发炎,害你以后再也生不了孩子。”
他讲话很是冠冕堂皇。
就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
小金铃呜呜咽咽的又哭了起来。
真奇怪。
她最近总是哭,可她分明从前都不怎么哭的。
不知不觉,夏一杰竟直觉自己居然有些怜悯起她来了。
于是便踢了踢她瘦骨嶙峋的肩膀,轻声说:“别哭了,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若是觉得好笑,就笑一笑,如何?”
话毕,他便不由分说的开了口,也不管小金铃应是不应,就道:“我小时候和子窈总待在一起,她每次拉我一起玩,胜负心都特别重,一开始,我为了不让她输,便处处让着她,可是久而久之,到了后面,我竟然真的赢不过她了。唯独有一次,我跟她玩猜词,猜的那个词是林妹妹,我便指着她指了好半天,可她最后没猜中,还怪我是个傻的,说我敷衍她,你说我冤不冤枉?”
小金铃自是说不了话的。
偏他毫不在意,便接着说了下去。
“她说我对她的态度模棱两可,时好时坏,好像想和她玩的时候就和她玩,不想和她玩的时候就随意玩玩,说我这通身的派头当真像个纨绔子弟,说我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说我天天泡在戏院里头,比她爱看诗词歌赋的二姐姐还懂戏。”
他话音至此了。
却是隐隐约约的哽咽了起来。
“她说我有时敷衍,是因为我怕胜过了她而暴露了自己的心意,她说我变成了纨绔子弟,是因为我怕其他真正的纨绔子弟轻薄了她,她说我天天无所事事,是因为我怕她想看戏的时候没人陪她一起。”
“我难道不冤枉吗?”
“我难道不好笑吗?”
“你难道不觉得我很冤枉也很好笑吗?”
小金铃哭声不断。
夏一杰实在听得有些厌烦,便轻轻的推了推她。
“你怎么不笑了?你不是之前洋洋得意的要要挟我来着吗?你不是很喜欢看我狼狈不堪的样子吗?你不是就喜欢我被冤枉而无力反驳的那股窝囊劲儿吗?”
“你怎么,不笑啊?”
“我现在活得这么痛苦,都是拜你所赐,你应该开心才是。”
他说。
“可是你现在好像一点都不开心。”
“但是没关系,我还有一个办法。”
“我可以用刀把你的嘴巴剌开,这样一来,你这辈子就只会笑了,你会永远开心的。”
那白孔雀的灯罩映着月光。
乳白色的浊月,一如禽兽之夜。
他应当去学医的。
夏一杰心想。
倘若他将这个主意说与萧子窈听了呢?
她也许会笑吟吟的推他一下罢,紧接着又补上一句,道:“夏一杰,你又来了,总没个正经样子!你要是能学医,我就能去拍电影!”
偏偏,那一日,他分明是看到了的——日光下,好几个孩子都将她与沈要团团围住,其中一个举着一本笔记本,上面写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字,兔子,沈要一见,便面无表情的举起了手来,就举在耳边,然后食指中指双双并拢,很快的朝前弯了一弯。
萧子窈顿时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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